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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衍義卷第十二(第1页)

格物致知之要一

明道術

吾道源流之正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朱熹曰:‘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誠之者,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人事之當然也。聖人之德,渾然天理,真實無妄,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則亦天之道也。未至於聖,則不能無人欲之私,而其爲德不能皆實。故未能不思而得,則必擇善而後可以明善;未能不勉而中,則必固執而後可以誠身,此則所謂人之道也。不思而得,生知也;不勉而中,安行也。擇善,學知以下之事;固執,利行以下之事也。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此誠之之目也。學問、思辨,所以擇善而爲知,篤行所以固執而爲仁。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以下,則勇之事也。君子之學,不爲則已,爲之則必要其成,故常百倍其功。至於愚而明,則擇善之效;柔而強,則固執之效也。’

吕大臨曰:‘君子所以學者,爲能變化氣質而已。德勝氣質,則愚者可進於明,柔者可進於強。不能勝之,則雖有志於學,亦愚不能明,柔不能立而已矣。蓋均善而無惡者,性也,人所同也。昏明強弱之禀不齊者,才也,人所異也。誠之者,所以反其同而變其異也。夫以不美之質,求變而美,非百倍其功不足以致之。今以鹵莽滅裂之學,或作或輟,欲變其不美之質,及不能變,則曰:天質不美,非學所能變。是果於自棄,其爲不仁甚矣。’

或問:‘誠之爲義,其詳可得聞乎?’曰:‘難言也。姑以其名義言之,則真實無妄之云也。若事理之得此名,則亦隨其所指之大小,而皆有得乎真實無妄之意耳。蓋以自然之理言之,天地之間唯天理爲至實而無妄,故天理得誠之名,若所謂天之道、鬼神之德是也。以德言之,則有生之類,惟聖人之心爲至實而無妄,故聖人得誠之名,若所謂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是也。至於隨事而言,則一念之實亦誠也,一事之實亦誠也,一行之實亦誠也。是則大小雖曰不同,然其義之所歸,則未始不在於實也。’

曰:‘然則天理,聖人之所以若是其實者,何也?’曰:‘一則純,二則雜。純則誠,雜則妄,此常物之大情也。夫天之所以爲天也,冲漠無朕而萬理兼該,無所不具,然其爲體則一而已矣。未始有物以雜之也,是以無聲、無臭、無思、無爲。而一元之氣,春秋冬夏,晝夜昏明,未嘗有一息之謬。天下之物,洪纎巨細,飛潜動植,亦莫不各得其性命之正以生,而未嘗有一毫之差。此天理之所以爲實而不妄者也。若夫人物之生,性命之正,固亦莫非天理之實。但以氣質之偏,口鼻耳目四肢之好得以蔽之,而私欲生焉。是以當其惻隱之發而忮害雜之,則所以爲仁者有不實矣。當其羞惡之發而貪昧雜之,則所以爲義者有不實矣。此中人之心所以雖欲勉於爲善,而内外隱顯常不免於二。致其甚,至於詐僞欺罔而卒墮於小人之歸,則以二者雜之故也。惟聖人氣質清純,渾然天理,初無人欲之私以病之,是以仁則表裏皆仁,而無一毫之不仁,義則表裏皆義而無一毫之不義。其爲德也,固舉天下之善而無一事之或遺。而其爲善也,又極天下之實而無一毫之不滿。此其所以不勉不思,從容中道,而動容周旋莫不中禮也。’

曰:‘然則常人未免於私欲而無以實其德者,奈何?’曰:‘聖人固已言之矣,亦曰擇善而固執之耳。夫於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如是爲善而不能不爲,知其如是爲惡而不能不去,則其爲善去惡之心固已篤矣。於是而又加以固執之功,雖其不睹不聞之間,亦必戒慎恐懼而不敢懈,則凡所謂私欲者,出而無所施於外,入而無所藏於中,自將消磨泯滅,不得以爲吾之病,而吾之德又何患於不實哉?是則所謂誠之者也。’

又曰:‘自然而實者,天也。必期於實者,人而天也。’

自誠明,謂之性。自,由也。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朱熹曰:‘德無不實而明無不照者,聖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後能實其善者,賢人之學,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誠則無不明矣,明則可以至於誠矣。

唯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爲能化。

朱熹曰:‘天下至誠,謂聖人之德之實天下莫能加也。盡其性者,德無不實,故無人欲之私,而天命之在我者。察之由之,巨細精粗,無毫髪之不盡也。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但以所賦形氣不同而有異耳。能盡之者,謂知之無不明,處之無不當也。贊,猶助也。與天地參,謂與天地並立而爲三也。其次通大賢以下,凡誠有未至者而言也。致,推致也。曲,一偏也。形者,積中而發外。著,則又加顯矣。明,則又有光輝發越之盛。動者,誠能動物。變者,物從而變。化,則有不知其所以然者。蓋人之性無不同,而氣則有異,故惟聖人能舉其性之全體而盡之。其次則必自善端發見之偏而悉推致之,以各至其極也。曲無不致,則德無不實,而形著動變之効‘効’,四庫本作‘功’。自不能已,積而至於化,則其至誠之妙亦不異於聖人也。’

又曰:‘盡己之性,如在父子則親,在君臣則義,在兄弟則愛之類,已無一之不盡。盡人之性,如黎民於變時雍。盡物之性,如鳥獸魚鼈。咸若如此,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皆是實事,非私心之倣像也。’

又曰:‘人在天地中間,雖止是一理,然天人所爲各自有分。人所能爲者,天有所不能爲。如天能生物,而耕種必用人。水能潤物,而灌溉必用人。火能熯物,而薪爨必用人。財成輔相必用人爲,非贊助而何。’

吕大臨曰:‘堯命羲和,欽若昊‘昊’,原誤作‘吴’,避諱,今據嘉靖本、陳本、四庫本改。天。若民之析因夷隩,鳥獸之孳尾、希革毛、毨氄毛,無不與知,則所贊可知。贊者,行其所無事‘事’,原誤作‘可’,今據嘉靖本、陳本、四庫本改。,順以飬之而已。天地之化猶有所不及,必人贊之而後備,則天地非人不立,故人與天地竝立而爲三。’

臣按:贊化育,參天地,乃至誠之極功,而其本則盡己之性而已,此聖人所以可學而至也。其次致曲,即學之事。臣謂曲猶曲禮之曲,蓋聖人生知安行,不待致曲自能盡性。自大賢以下,則必於纎微委曲而用其功,即前章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之意,顔子之四勿,曾子之三省,皆致曲之事。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爲貴。

朱熹曰:‘誠之爲言,實而已矣。’然此篇之中,有以理之實而言者,如曰‘誠之不可揜’之類是也。有以心之實而言者,如曰‘反諸身,不誠’之類是也。讀者各隨文意所指而尋之,則其義各得矣。所謂‘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者,以理言之,則天地之理至實而無一息之妄,故自古至今無一物之不實,而一物之中自始至終皆實理之所爲也。以心言之,則聖人之心亦至實而無一息之妄,故從生至死無一事之不實,而一事之中自始至終皆實心之所爲也。此所謂‘誠者,物之終始’者然也。苟未至於聖人,而其本心之實猶未免於間斷,則其實有是心之初,以至未有間斷之前,所爲無不實者。及其間斷之後,以至於未相接續之前,凡所云爲皆無實之可言。雖有其事亦不異於無有矣,如曰‘三月不違’,則三月之間所爲皆實,而三月之後未免於無實,蓋不違之終始即事之終始也。日月至焉則至,此之時所爲皆實,而去此之後未免於無實,蓋至焉之終始即其物之終始也,是則所謂不誠無物者然也。以是言之,則在天者本無不實之理,故凡‘凡’,陳本空白,四庫本誤作‘兄’。物之生於理者,必有是理方有是物,未有無其理而徒有不實之物者也。在人者或有不實之心,故凡物之出於心者,必有是心之實乃有是物之實,未有無其心之實而能有其物之實者也。程子所謂‘徹頭徹尾’者,蓋如此也。

按:此章之義,上下皆所當知。自人君言之,必有修德之實心,然後有修德之實事。有愛民之實心,然後有愛民之實事。未有無是心之實,而能有其事之實者也。以是推之,餘莫不然,是故君子實之爲貴。

天下之逹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逹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逹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

臣按:君臣、父子以至朋友之交,此五者天下共由之路,故曰逹道。知、仁、勇,三者人所同得也,故曰逹德。道雖人之所共由,然非知足以及之,則君之當仁、臣之當敬、子之當孝、父之當慈,未必不昧其所以。然知雖及之而仁不能守,仁雖能守而勇不能斷,則於當行之理或奪於私欲、或蔽於利害,以至蔑天常而敗人紀者多矣,故曰所以行之者一‘一’,原脱,嘉靖本誤作‘三’,今據陳本、四庫本補。。三德雖人所同得,然或勉強焉,或矯飾焉,則知出於數術,仁流於姑息,勇過於彊暴,而德非其德矣,故行之必本於誠。一者,誠也。三者皆真實而無妄,是之謂誠。德至於誠,則以之爲君必盡君道,以之爲臣必盡臣道,處夫婦、昆弟、朋友之間無不盡其道者。漢髙帝溺嬖寵而兆人彘之禍,以私欲蔽其知也。晉武帝違親命而虧介弟之恩,以讒賊害其仁也。唐太宗於廢承乾,立子治之際幾不能决,以愛牽其勇也。然則人君之於三德,其可使有一之闕‘闕’,陳本作‘’字。哉,其可有一之不出於誠哉。以上皆言誠。

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脩身。知所以脩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臣按:前章既言三逹德,此又教人以入德之路也。夫智必上智,仁必至仁,勇必大勇,然後爲至。然豈易遽及哉?苟能好學不倦,則亦近乎智矣。力行不已,則亦近乎仁矣。以不若人爲耻,則亦近乎勇矣。蓋好學所以明理也,力行所以進道也,知耻所以立志也。能於是三者用其功,則所謂三逹德者,庶乎可漸致矣。知斯三者,則脩身治人之道不外乎此,自家而國,自國而天下,特推之而已爾。此章言智仁勇。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臣按:《孟子》七篇,以仁義爲首,此造端託始之深意也。程頤有曰:‘孔子言仁未嘗兼義,獨於《易》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孟子言仁必以義配,可謂有功於聖門矣。’《梁惠王》一章,臣已著之義利篇,故不悉録。

孟子曰:‘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舎正路而不‘不’,原作‘弗’,今據陳本、四庫本改。由,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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