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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濒死一击(第2页)

血燕子明白,飞少爷正是希望方可飞绕过来看看自己,因为,只有从朋友的眼神中才能看出:自己受的伤有多重!

因为朋友关怀朋友。

朋友爱朋友。

朋友要是受了重伤,没理由会不惊惶。

朋友的感情是瞒不住、伪饰不来的。

飞少爷正要利用这么一点。

他要知道血燕子的伤势如何才能出手。

血燕子见方可飞走过来,他知道一切都完了。

一切都要被揭破了。

所以他先下手为强。

就在方可飞一惊之际,血燕子霍然转身,猛然而全力地,发出了他的“气刀”

刹那间,比方可飞色变更快。比飞少爷出手更快。可是个一回身,飞少爷也着见了他的胸前那是一副怵目的景象:已溃烂的胸膛。像被炸药轰开了的胸膛。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飞少爷就在血燕子出手攻击他的同一刹那发现了这一点。他在发现这一点的同一刹那作出了反。这一刹,他的“势刀”声势陡然极张尽盛,携着一股磅礴的大势。飞少爷手里的刀作出了反击。

血燕子濒死一击。一鼓作气。而且还要一气呵成。飞少爷反击的时候,已确知血燕子身受重伤。他已占了优势。还夺了先势。

这时,“气刀”遇着了“势刀”。

磅礴之势炸开。那道银泉似的刀势,亦浪分涛裂。飞少爷脸色灰败,一把抱住了他的包袱,甚至把包袱紧紧地搂在胸瞠上,他大口大口艰辛地喘着气,仿佛他的气突然间全被抽光。只剩了皮和骨。

血燕子有却仰天而倒。方可飞一把扶住。他即向飞少爷扇子一扬,霍的一声,并大喊了一声:“看暗器。”然后抱着血燕子就走。其实他什么暗器也没放。甚至连屁也没放。他只不过是说了一个谎。他的目的是要救走血燕子。

说谎主要是想飞少爷分一分心,凝一凝神。他一看血燕子的伤势,就知道:血燕子完了。他一定要救走血燕子。不惜任何代价。

救人的代价往往是:救不了自己。对某些人而言,只要救得了人,就算救不了自己,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种人通常被俗人称为“傻子”。但在江湖上,则被视之为“侠士”。

方可飞从来都不是个“侠士”,但也绝对不是“傻子”。此刻方可飞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不会是飞少爷的对手。他也清清楚楚的知道:血燕子已决非飞少爷的敌手。他更一清二楚地知道:要是他现在立刻就走,或许还有逃命的机会,如果他想把血燕子在飞少爷眼前一齐带走,那到头来谁都走不了。他知道。可是他仍然要救。因为他决不能见死不救。就因为血燕子是他的兄弟。

在江湖上,“兄弟”两个字,就是一切。在好汉的心目中,为了朋友,可以抛头颅、洒热血、义无反顾、万死不辞、赴汤蹈火、视作等闲。所以,莫要奇怪当江湖上的汉子们常常明知不可为而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除了临大节而忍辱负重任的人之外,大家都宁可冒险赴义,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并以里足不前、怯于赴难为耻。

天下间多少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就是这样做出来的:因为真要是“兄弟”,本就甘苦与共。否则“兄弟”就只是“猪朋狗友”、“酒肉朋友”的简称。当然,“真正的朋友”或许只是一阙神话,但如果你运气好,却可能会遇得上。遇上便是你的幸运。遇上不止一位更是你的幸福。朋友如此,更何况是兄弟!

方可飞就豁出了性命救走血燕子。他的武功当然不比血燕子高。可是他的轻功却很好。飞少爷怎会让他的“猎物”轻易溜走。

所以他出手。

飞少爷冲前。

聚势。

他的“势刀”仍然在他手里。

他的“势”随时可以把血燕子炸成碎片。

也可以把方可飞炸得像血燕子一样:胸前一个大洞。

就在他向前一顿、聚力出手的一刹那,突然间,鼻尖一凉。

他连忙人仰身。

紧接着,左手一辣。

他的“势刀”迅速运聚于左手,在剧痛的当儿,立即一剪。

毕恭、毕敬都禁不住失声低呼。

因为他们看见了另一个怵目惊心的奇景。

飞少爷的鼻子突然掉落下来。

他左手尾指、无名指也同时断落。

就像被人用刀削去一般地断落。

血激涌。

毕恭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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