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望地垂下头,继续扒饭。
莫名地,我想哭,放声哭出来。这一刻,我好想念我的小富婆Astrid,想抱着她的肩膀,想毫不留情地痛骂她,想用眼泪淹死她……
可是面对着他,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维持好自己的形象。对他,不只是爱慕,更多的是敬畏。
他还是那么安静,静得好像不存在。按部就班地送我回公司,我迟钝地对他说了句“明天见”。
他没有走,面无表情地立在我面前,像一尊雕塑,平平地看着我。
我欲开口让他快走吧,他才缓缓开口:“还没结婚,不要随意把身体交付出去。”
我怔了下,嘴角浮起一丝冷笑:“哦。”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他终于走了,我的心却乱了。
Ives说得不错,但是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像暴雨梨花针一样,能瞬间让我窒息。
第一天的实习很顺利,从公司里走出来,已然精疲力竭,两腿发软。
黑色的兰博基尼停在公司外,男人斜倚在车子上,望着浅蓝色的天空发呆,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烟,吞云吐雾,乐此不疲。
走到他身边,他眼睛斜了过来,促狭地勾起极浅的笑意。
他通体黑色,黑得发亮,没有多余的花样。这让我想起了从来不穿暗色系的Ives。
白色象征着圣洁、不容亵渎,黑色代表着神秘与悲伤。
可是黑与白,又有哪个是我读得懂的?
白色到底不是透明,黑色始终莫测高深,唯有我在其中彷徨无措。
龙英骸拉过我的手腕,低首,贴在我的脸侧。温热的气息洒在脖颈上,酥酥麻麻的,暧昧至极。我屏息,目视着前方。
“中午和他一起吃饭?”他低低一笑,“你一点都不怕我会吃醋。”
“要吃,三年前你就该被酸死了。”
他莫测地看了我很久,推了推我的胳膊:“走吧。”
他租房子比我租的大了一倍,是二室一厅的,干净而宽敞。
龙英骸家境很好,这我是知道的,单看他每周换过的名牌车就不下三辆,从来不重复。我曾笑骂他是败家子,但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我不懂原因,却再也不提他的家世。
沙发上很乱,到处斜着他的衣服,一点空隙都不留。他回到家,就把自己锁在了书房里。
他和我之间,始终隔着两道过不去的墙。
他的坎,我的结。
我一笑置之,帮他整理七倒八歪的生活品。Astrid说,待嫁的女人就要承担起已成家的妇人的责任,女人要包办男人的生活,男人要包养女人的下半生,没有婚约的姑娘亦是如此。
他的衣服上残存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好像是一种香水味,这个味道从三年前我就已经熟悉了。
Ives从不喷香水,他说男人抹那玩意就是娘娘腔。龙英骸不是娘娘腔,也很抗拒一切化妆品,我就问他为什么讨厌还要往自己身上喷,他不语,神情沉郁得吓人。
Ives一直都不赞同我们的“一见钟情”,我们本就属于一拍即合的感情,仓促潦草得像中医写出的字,在完全没有感情的基础下就确定了双方关系。
不是Ives,不管是长得好看的龙英骸还是丑八怪龙英骸,不管嫁蟑螂嫁老鼠嫁鸡还是嫁鸭,又有什么分别?
晚点时间,他还没从书房里出来,里面一丁点儿动静都不曾听到。我百无聊赖地和电脑打格斗,感觉到肚子里的饿虫在抗议了,十分嚣张,吵得我不得安宁。
他家里没有能吃的,连泡面包装袋都见不到,兜兜转转了半天,终于决定还是叫外卖更现实点。
直到外卖上门,书房的门仍紧紧地锁闭着,我气恼地盯着那扇雕花木门,很困惑这么晚了他还不觉得饿么?
忽然有一个念想闪过脑海,他不会是已经……饿晕了吧?
这个机率非常的小,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毕竟他是我的男朋友,未来的老公,我就必须留意他的任何一种弊病。
走到门前,胆战心惊地敲了敲门,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