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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忆完苦该思甜了(第1页)

一顿温饱之后,这户人家给我们安排了住处。

要不怎么说咱们农民兄弟就是朴实呢,天朝京都附近不知几里地村里的农民兄弟,觉悟就是高的不得了!

这家的房子很小,只用木板隔了两间,一间大一间小,大屋是一家四口挤在一起住的,小屋是被当作厨房和储藏室在用的。为了表示对我们主仆两个的关照,这家人热情的把大屋让给了我们俩,四个人集体挤在小屋凑合了一晚。

而居住条件相对比较好的大屋,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我和银儿脱下了一地鸡毛的衣服,银儿坐在炕沿,从衣服上往下择鸡毛,我躺在炕头,把身体蜷缩在有些沉重的被子里。

就好像有一股死气沉沉的力量,生生的压在我身上,要扼住我的咽喉。

“银儿,今晚你搂着本少爷睡吧。”

银儿此时刚把衣服上的鸡毛择干净,听到我这话,突然愣住了:

“夫……少爷,您今天这是怎么了,火炕上不冷呀,为什么要银儿搂着您睡?”

我让银儿把我们两个的衣服叠好,让她躺了下来,把她拉进了我的被窝,然后道:

“这被子,不知用了多久了,里面的棉花已经打结了,好重,我快被压死了,你撑着它,我躲到你怀里睡。”

说完,我把被子往银儿身上一盖,这不知什么年代的被子彭地一声砸在银儿身上,差点把小丫头砸吐了血。

我心眼多多啊,赶在那沉重的棉被快要落下的时候,我就钻到银儿怀里去了,银儿被被子砸得够呛,我却在她又柔又软的怀抱里安稳地躺着,就像那一夜魏仁义躺在我的怀抱里一样。

“公子,您不觉得这火炕太硬吗,银儿都快受不了了。”银儿的身子扭来扭去,这丫头看来比我还娇惯。

“有什么受不了的,我觉得挺好,在家里待久了,人都退化了,这次把你带出来锻炼锻炼是对的,你看本公子我睡得不就好好的吗?”

“那是因为您猫在我怀里啊……”

总之,这个晚上,我跟银儿睡得都不怎么样。

第二天,我们起得很早,因为公鸡打鸣了。银儿把衣服穿好,我把裹胸布一层一层裹上,然后我们就算是起来了。

萍水相逢的,在别人家借宿了一晚上,我心里怪不好意思的,这家的男女主人出去了,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还在酣眠。

我没有吵醒他们,毕竟在火炕咯腰和公鸡打鸣的作用下,我起得太早了。

“夫人,咱们这就走吗?”

“银儿,看来带你忆苦思甜是有必要的,在人家家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吗?”

可能是我良心未泯,我突然有种为这家人做点什么再走的想法。

出门时,我跟银儿带了不少的钱,为的是要在京都潇潇洒洒的走一遭,她建议我留点钱给这家人,我拒绝了,这样显得我太没有诚意了。更何况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我还是亲自动手做点什么比较有诚意。

于是我从他们家厨房搞了点油,又弄了两个土豆,在他们家后院架起了油锅,把他们家打鸣的公鸡给做成炸鸡了。

我跟银儿吃了一半,剩下的用白菜叶垫着,配上炸的金黄的土豆条,放在他们的餐桌上了。

“夫人,您这么干,是不是有点缺德啊?”

“你懂什么,小丫头,把本夫人的挖耳勺拿来。”

虽然我上辈子是学医的,但金属的质地大概了解,金子这玩意,纯度越高质地越软,我怕掏疼了耳朵,所以挖耳勺是纯金的。

我把挖耳勺跟炸鸡放在了一块,把土豆条用筷子桶摆好,还把他们昨晚剩下的馒头切成两半,放在一边,能领悟到多少,就看这家主人的悟性了。

“夫人,咱们这就走了?”

“走吧,走吧,日后就见分晓了……”

而果然,只有日后才能见分晓。

后来据传说,这家人回来后只是觉得炸鸡薯条很好吃,并没有做什么别的事情,只是偶尔还自己做着吃吃看。

直到有一天,这家的那位大嫂子跟隔壁邻居王某,趁着家里人都不在时,研究一些深奥且又接地气的生理和情感问题,在疾风骤雨雨露逢春的间歇,大嫂子对王某人说起了这件事,还给他看了金挖耳勺,王某人大受启发,于是又是议论暴雨疾风,然后一向游手好闲的他毅然偷了金挖耳勺,卖钱开了个饭馆,主打炸鸡薯条,结果大火,身家千万,据说连锁店都开到外国去了。

果然,有些事,只有日后才能明白,所以隔壁老王给他的饭馆取名为“啃大鸡”。

当然这是后话,只是我扯了个淡而已。

我带着银儿,望着从乡间回城里的路,顿觉前途迷茫,就是回家也不知道北在哪了。

银儿嘟起小嘴,哆哆嗦嗦,她的身体素质虽比我好些,但是她没有遭过我上辈子那些罪啊!在魏府舒服惯了的银儿现在觉得很不舒服。

而她不舒服,正是我想要的结果,无论什么时代,竞争都是激烈的,就算魏府这深宅大院,丫鬟也都要分三六九等,大夫人在遇到我之前混得未必就比丫鬟好上多少。想在魏府生存下去,智商是很重要的,银儿这家伙不是没有智商,悟性也还不错,但是她还是太嫩太羞涩,始终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节操和下限丢得干干净净,也许经历这一番苦处之后,她会有一次真正的蜕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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