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母一脸惊讶:“你怎么会这么想?你是我女儿,即便是咱们阴差阳错分别了这么多年,那你也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埋汰你对我有什么好处?我是你娘,我是真心希望你好的。”
她想了想,“可能你对我有误会,小春在家里长大,她说不想嫁人,你们同年生的,你这孩子都生出来了,她到现在也没嫁,如果不是疼女儿的人家,怎么可能允许她十七岁了还待字闺中?”
在陆知语的记忆中,万家人很不讲道理,抢她的东西,说话也很不客气,话里话外都很嫌弃她,还骂她看不起人。
楚云梨好奇:“那她为何不想嫁人?”
万母撇撇嘴:“那死丫头,心里念着人呢,人家是个会读书的秀才,怎么看得上她?不过,现在他成为了陆府的女儿,可能有机会得偿所愿了。不说她了,不知道感恩的白眼狼,提起来我就烦。家里饭菜得了,我们回去吃饭吧。”
楚云梨直接问:“我想进城一趟,你能帮我找个马车吗?”
“进城做什么?”万母满脸的戒备,“我劝你别去……死丫头,人要有自知之明,你如果是陆府的女儿,没有了姓周的,也还有许多富贵公子争相求娶。即便是生过了孩子,你多的是没有娶过媳妇的男人来求,但你是我万家的女儿,阴差阳错之下过了十几年的好日子而已,你要是还当自己真的是那金窝窝里生的福娃娃,这辈子就完了。即便没有人针对,你也早晚自寻死路。”
楚云梨想从这里直接去官道上找马车进城,但是,陆知语藏银子的地方很隐蔽……银子带在身上,容易被人发现不说,还容易硌着孩子。
银子还在万家,她打算这次离开后,先救了周成风再说。
两人如今身份悬殊巨大,很可能走不到头。但陆知语记忆中的夫君对她感情很深,夫妻一载,其中大半年陆知语怀着孩子,两人没有同房,但周成风每晚上都会回来与她同床共枕,便是长辈出面说这样容易伤着孩子,他也置若罔闻,只是说自己心里有数,不管长辈劝也好,骂也罢,到了时辰就回新房睡。
不管周成风以后变不变,至少,现在他的感情没变。陆知语其中一个心愿就是把他救回。
想要救人,至少也需要三两天,楚云梨打算将陆知语存着的银子全部带走。
这也到了饭点,她不吃可以,但奶娘奔波了半天,多半也没吃东西。
奶孩子的人可不能饿肚子,亏身子不说,也容易饿着孩子。
“走吧。”
楚云梨接过了孩子,确实阳光很烈,她将孩子的脸靠在自己胸口,尽量不让她晒着。
万母想说什么,到底是没有说出口。外头太热太晒,几人几乎是一路小跑着进了院子。
奶娘有一碗专门的肉汤,还炒了一盘鸡蛋,另外还有一盘菜。这是属于奶娘的饭菜。
楚云梨看在眼里,心下觉得陆知语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她眼中的万家人都不是好东西,但在楚云梨看来,这一家子至少听话。
奶娘要吃单独的饭菜,这是陆知语亲自要求的。但万家人如果想使坏……那太容易了啊,奶娘要吃得很清淡,多往里头加点盐,那就没法吃了,还有,菜不洗干净,肉没煮熟。想要给主仆俩添堵,实在太容易了。
楚云梨有些心不在焉,啃下了两个馒头后,喝了一碗汤就起身进门。
孩子睡着了,小小的襁褓放在床上,楚云梨将门关上后,搬开了角落破旧的梳妆台,露出了一个老鼠洞。
陆知语的银子,有一半都藏在这个老鼠洞里,还有一小半在枕头中,剩下的在床头暗格之中。
楚云梨将银子全部取了,又收拾了一包行李,这时候奶娘也进来。
“你抱上孩子直接走,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回头。能走多快走多快。”
奶娘有些意外,却还是答应了下来。
主仆两人到了村里,经常抱着孩子出门转悠,也是因为孩子不喜欢这种黑漆漆的屋子,喜欢外头的亮堂。
看到奶娘出门,万家人都没什么反应,楚云梨又等了一会儿,估摸着奶娘已经出了村头,这才拿着行李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