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看着自己的手掌,
当一个人手上染了太多的鲜血,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的时候,心也随之麻木了。
少年怎么会明白,就这么一瞬间,他面前这位凶恶的大块头,心里泛起了怎样一番狂躁的波澜。
林奇呼了口气,扶着额头,面无表情,语气平稳地说道;
“小子,杀过人么。”
“杀……杀过。”
“啥时候?为何?”
“13岁还是14岁来着?忘了,巴隆大哥告诉我,红宝石鹦鹉海贼团的入团仪式,就是杀死一名被抢劫货船的船员,挖出他的心脏,吃下去。”
(天杀的海盗!一帮狗杂碎!)他心里怒骂。
“杀人的感觉如何?”
“说不好。”
“是否还记得受害者的样子?”
“那人是采矿船上的叉车司机,戴着鸭舌帽,一脸的煤灰渣子,胡子拉碴,看起来四十来岁。”
“记得这么清楚,说明你不想杀他。”
“是的……先生……”少年眼睛湿润了:“我不想杀他……可是,当时啊……好几十个海盗盯着我呢……
巴隆大哥拿出自己的手枪,帮我上好弹匣,打开保险,我一紧张,瞄都没瞄,扣动扳机,枪就响了。”
“然后呢。”
“我以为人中枪就像电影里那样……没想到这么血腥……
船员的胸口开了个大血窟窿,白森森的肋骨呲出来了,嘴里、鼻子里、眼睛里也涌出血来……
海盗们都大笑起来,夸我打得好,巴隆大哥拿回枪,拍着我的肩膀,说我通过了考验。
那船员拼命喘着气,他看着我……看着我,没有悲伤,没有愤怒,就只是看着我,过了几秒,他瞳孔放大,再也不动了。”
“小子,你想过没有,那采矿船的叉车司机,有可能是某人的丈夫,某人的父亲,靠着微薄的薪水养活一家人,你杀了他,有可能死的不只他一个。”
“对不起……对不起!先生,我不想这么做的。”
两行热泪滑过少年的脸颊,滴落在染血的地板上:
“我没有其他选择,不照做就得被扔出船舱憋死,我不喜欢杀人……人血的味道让人恶心,我后悔了。”
“如果这世上真的存在后悔药,那我肯定提着袋子连夜排队去买。”林奇的眼神平缓起来:“然后,你就入伙了?”
“是的,杀完船员,搬完东西,我们大吃大喝,直到喝醉不省人事,肉和酒,要多少给多少,太爽了简直是……”
“你小子,就不能干点儿正常的工作?”
“之前试过,去工厂打过几个月黑工,年底老板没给工钱,赶走了我们一群小孩儿,没有签合同,也没法儿告他。
跟着运垃圾的驳船流浪到另一颗星球,去应聘社区清洁工,只有这个不要学历。
人力资源公司查过资料说了,我是叛徒的儿子,没人愿意冒险聘用我,
之后流浪了好一阵,睡公园长椅,翻快餐店的垃圾桶找吃的,像我一样的同龄人还有好多,其中一半小伙伴在冬天冻死了,
我能活下来,是因为在垃圾桶找到一件棉大衣,后来那件大衣也被人抢走了。
有个好心的乞丐大叔,让我去黑市试试运气,然后就……碰巧遇上星际航船招学徒工,我不知道他们是海盗,糊里糊涂就上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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