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水城三面环水,常年又雨水偏多,因此而得名。沥水城相对其他偏远地区,繁华程度偏高,人口密集度仅次都城君璃城,总体而言,是个比较适合居住的二线城市。
颜朝歌并不是第一次来沥水城,她的师娘……也就是应先生的娘子正居于此城,她估摸着是否该抽空去看她一下。
一整晚的好眠缓解了颜朝歌一身的不适,她在床上又赖了好一会儿,才懒洋洋地起身梳妆整理,若不是君羽尧提出今日去集市走一走,她才不愿离开暖暖的被窝。
待颜朝歌下楼,君羽尧已用完了早餐,他一边品着茶一边读着手中的书,丝毫不受周围嘈杂声的影响,至于楚风与落轩,并没有看见他们的身影。
“公子早。”君羽尧“天生丽质”,即使换上了粗布衫,依然气度非凡。
“早,饿了吧,粥还是热的。”君羽尧放下书本,亲自替颜朝歌乘了碗粥。
“别,别,我自己来就好。”颜朝歌一个小小的书童哪敢劳驾君大少爷。
“出门在外,不必拘于礼节。”君羽尧也不恼,将碗筷放好便继续看书。
“嗯,谢谢。”昨晚赶到沥水城天色已暗,途中又是车马劳顿,颜朝歌并没有吃很多,现在闻到粥的香味,顿觉得饥肠辘辘,她拿起碗筷,不再多言,没一会儿便已一碗粥、一只包子下肚。
“可饱了?”
颜朝歌点了点头,满足地直了直身体:“咦?怎么不见楚大哥和落爷?”
“他们去办事了。”君羽尧答着,将书本收起,似乎是打算起身了。
“公子不去吗?”
“我答应了今日陪你去集市走走的。”不知为何,颜朝歌觉着君羽尧今日的脸色好了许多,也没怎么听到他咳嗽,难道是这里的环境更适合他养病?
“走吧,集市已经开始了。”君羽尧没有瞧见颜朝歌眼中的那抹异色,只是侧过身先行出了客栈。
沥水城的集市与君璃城大同小异,但是作为外乡人走在街头上,心情颇有些不同,比如颜朝歌从不爱看字画,此刻却站在字画摊前,指着其中一幅画感叹:这虾画的真逼真;又比如颜朝歌不喜买首饰,此刻却拿着一只白玉簪独自出神。
“小哥可是要买给心上人的?眼光真不错,这白玉可是上好的和田玉。”颜朝歌此时正是书童装扮,若不是卖主突然出声,她差点就要往头上比划了。
“呃……是很别致。”
“喜欢就买下吧,我想弟妹会喜欢的。”不待颜朝歌开口,君羽尧已掏出一锭银元递给卖主,也不询问价格,“够吗?”
“够了够了!”卖主看见那一锭银元,眼睛都直了,忙眉开眼笑道,“我替您包好。”
等颜朝歌再次回过神,这只玉簪已稳稳地放到自己手中了:“王……谢谢公子。”
“走,再去看看别的吧。”
虽然对于君羽尧的这一举动,颜朝歌有些意外,但她还未来得及深刻体会其中的含义,这一插曲便被另一个插曲所替代了。
事情就发生在颜朝歌转身离开首饰摊的那一瞬间。
一个身影忽然从颜朝歌身边晃过,这样的场景……颜朝歌一惊,忙低头看向自己的腰际——荷包果然不见了!
“竟然敢偷到我头上来了,胆子真够大的!”颜朝歌双眉一皱,将手中的玉簪放入君羽尧手中,君羽尧动了动嘴角还没发出声,只觉得耳边一阵风刮过,再回首,身边已不见了颜朝歌的身影。
“颜……”君羽尧站在原地看着手中仍带有余温的玉簪,先是一愣,而后嘴角意外上扬,喃喃自语道,“这轻功……怕是没几个人能追上吧。”
果然没用多久,颜朝歌便满面春风地回来了,身后还拖着一个衣衫破旧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