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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驸马宝(第1页)

女人漂亮有人追,生意红火有人抢,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郑子文也看得很开。

抢吧抢吧,你个流动摊贩怎么抢得过我这个正规经营的?

抢生意的当然是那些看到长安城里“陆地飞虾”卖得好就眼馋的人,现在几乎全长安的人都知道蝗虫能吃了,而且还是一种很好吃的东西。

除了少部分非常讨厌虫子的人之外,几乎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尝尝鲜。

没看到人家官老爷都吃了吗?人家官老爷都能吃你个小屁民有什么不能吃的?

所以说,这是一个跟风的时代。

如今长安城里“陆地飞虾”酒馆已经属于中上层消费场所了,在里面吃一顿的价格和去酒楼吃一顿差不了多少,很多低收入的人都吃不起了。

但着并不代表他们没办法了。

长安城外现在蝗虫到处都是,雇几个人抓一个下午也能抓那么一口袋。

然后大家把它回家弄干净了,拿点油一炸,再撒上点盐,味道和那些“陆地飞虾”酒馆的差不了多少。

很多人意识到长安城里卖炸蝗虫已经不太容易了,吃得起的人都去“陆地飞虾”酒馆了,吃不起的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所以,这些商人就算收到了蝗虫,处理之后也送到了长安周边的府衙这些比较富裕的地方去卖,而更聪明的商人们则会选择跨越一百多里地,拿到当初的东都洛阳去卖。

洛阳是当初隋朝的都城,后来又被窦建德给占了,窦建德兵败被杀之后,这里虽然有所没落,但毕竟底子还在,比一般的州郡府衙都要繁荣很多。

油炸蝗虫在这里也算是有一定的销路。

谁让大唐时期大家都吃煮的菜呢,突然出现个“嘎嘣脆鸡肉味”的油炸蝗虫,又怎么可能不好卖?

很多商人觉得他们赚到了,但他们却不知道,此时郑子文却在长安里笑得脸都快抽筋了。

“任你们这些奸商精似鬼,照样得喝老子的洗脚水,你们以为油炸蝗虫是大头,太天真了!”

油炸蝗虫有一个最大的短板,就处理起来非常麻烦,把蝗虫捉来用开水烫死之后还要把翅膀还四肢减掉,还要把它肚子里的内脏等脏东西挤出去并清洗干净。

这样一来根本弄不出多少来,一户人家一天最多十几斤就算是不错的了。

而且像这样的蝗虫郑子文还需要用六十文钱来收,对于别人来说虽然已经是暴利了,但对于郑子文这个大财主来说,还远远不够。

相比之下,那些一石六十文的蝗虫粉才是郑子文的目标所在!

蝗虫打死之后就可以拿来晒干并碾成粉末,制作非常简便,在这些蝗虫成灾的郡县,每一户人家一天很轻松就能弄出两到三石蝗虫粉来。

当然,这是半个月以前的成果,如今的蝗虫虽然还是十分泛滥,但一天下来也只能弄到一石多一点了,估计再过半月,就只能用斗算了。

一斗,是十二斤。

和他们预想的一样,当七月秋草黄的时候,蝗虫一抓一把的情况就已经没有了。

这个时候郑子文从恒州调来的六十多万两白银也花得差不多了,另外还有蔚迟恭悄悄入伙的十多万两白银也全部耗尽。

这时候郑子文大手一挥——收尾!

收尾就是搞定最后的小部分蝗虫,如今正是天干物燥的时候,就是一个字——烧!

如果是以往,官府下达焚烧田地杀灭蝗虫,可能百姓还不会有什么抵触,但这一次他们不乐意了。

凭什么烧啊?那是我家的蝗虫,我家还准备捉回来卖钱呢,就算不能卖钱,弄干净了给孩子吃也是好的嘛,人家城里的大官都说了,这可是好东西!

面对百姓的抵触,当地官员只能很耐心的和他们解说,告诉他们六月已经过完了,再不焚烧灭蝗就赶不上种粟米了,不能因小失大。

这样一说,百姓们才勉强同意了焚田灭蝗的做法,反正他们这两个月赚了不少,现在烧了虽然有些心疼不过也不是不能接受。

根据各个州郡的统计,在这两个月里面,九个遭受蝗灾的州郡百姓不但没有损失,反而家家户户都发了笔小财,几乎每一家都在这两个月内赚到了六贯钱以上。

相当于他们两年的收入!

郑子文财神之名,在这两月内更是响彻大唐,人称“郑财神”!

现在不单的恒州那边了,就连大唐周围的几个郡县都开始有人给郑子文立长生牌位了。

长安周边的百姓都很开心,因为他们赚到了钱,郑子文也很开心,他不但赚到了钱还赚到了名声。

而且他如果知道正因为有了这次蝗灾,李世民才没来得及派人去和他抢“恒州杯”斯诺克大赛的报名费的话,他还会更开心。

不过最开心的莫过于李世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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