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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番外五凤落梧桐(第1页)

凤族的未来王后下凡不到三百年,就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仙君给拐走了,这对凤族而言岂止是奇耻大辱。凤华仙君天生骄傲好面子,面对这样的打击,不可谓不难堪。原本,扶兰赫赫和紫绡二人成亲之后,凤华仙君这个连备胎也没做成的失败人士也该回天庭报到了,但或许是为避免闲言八卦为凤族抹黑,他很贴心地留在了下界,认认真真做那修仙门派的小掌门。

凤族对未来凤王的遭遇十分痛心,痛心之余又带着几许体谅,就连帝俊大人也怀着某种歉疚,无视了凤华仙君的任性。

凤华仙君便顶着赫连歌这个身份,继续走在凡人修仙的艰险之路上,不过好在最近门中招徕了一批修为不俗的弟子,减轻了他不少负担。

前宫主姬滟虽是女子,却向来好强,眼见着自己的徒儿修为突飞猛进,心里一时难以接受,便主动让出了掌门之位。

赫连歌接任掌门,以及大批美男子涌入派中修行,无形之中便给了各方许多错觉。

离凰宫新任掌门是美男子,门下弟子也是相貌堂堂,一群人呼前拥后地十分惹眼,久而久之,离凰宫便得了个美男窝的称号。

美男窝名不副实,门下弟子除了修炼,余下皆是一窍不通,可苦了赫连歌这个坐头把交椅的。

他教弟子自省,弟子倒是省力得很,出去招摇一圈,骗了些别派的女弟子回来,约为道侣,便将琐事一古脑全放下了。

离凰宫里的人数成倍数地翻涨,转眼就变成了与玉珩宗齐名的大派。

嗯,艳名在外。

赫连歌虽然风流圆滑,但毕竟还是个伟男子,他最是见不得门下弟子吃软饭,为着这些个风流没人性的小畜|牲们,他没少受白眼,就连一向交好的玉珩宗也在门口立了界碑,上面写着:“离凰宫弟子和狗不准入内”。

什么世道?

他要是知道这些弟子都是从晦河的河伯府里放出来的男|宠,还不知心中会作何感想呢。

经过三世洗礼之后,赫连歌的性子到底是转了一些,加之见惯了离凰弟子的风流作派,两相一映照,竟是说不出的厌恶。

在上界的时候,嶷华仙君身边可谓是从来没断过女人。

凤族多情,繁衍也困难,所以广撒网多敛鱼的习惯也是由来已久。

凤族倨傲,自是从来不把趋之若骛的女仙们当回事,凤族男子谈笑风生也好,温言体恤也罢,不过是为了彰显其高贵的血统和良好的修养,与目空一切的秉性毫不相干。凤华仙君天姿绰然,修为不俗,正是万千女子争相爱慕的对象,他以前爱她们,与爱一株花树一棵草并无分别。

可是在下界呆久了,才能体味道人情冷暖,情爱真假。

离凰宫里新晋的弟子虽然表面光鲜,内里也是自私不堪,他们不过是不想打理庶务,便诓来女子相伴,以情爱作枷琐,将道友变成了厨娘。

可真是报应啊……赫连歌偶尔还会想起在窗边绣烤鸭的少女,那时候的他何尝不是如此?

但凡欣赏,总为有利可图,他想娶的那个人混沌单纯好拿捏,他那时看上她,可也没想过爱与不爱。

他与紫绡是完全不一样的。

“师姐,离凰宫此地太平,弟子缺少磨炼,长此以往,对修行极为不利,我想,是时候搬搬了。”他对司锦说。自从史留名只身离去之后,他身边就只有司锦这么一个说得上话的人了,司锦性格坚毅,道心稳固,虽然对这位表面风流的师弟有三分好感,却不作他想,现在修为天差地别,她就更不去想那么旖旎之事了。她常年与赫连歌相处,倒也是唯一一个见证师弟改变的人。

“掌门想搬往哪一处?离凰宫千年基业,并不是说走就能走,掌门理应知晓,我们离凰宫的灵脉是因何而来。”司锦不反对将离凰宫搬走,但想起连灵脉一起搬,她就头疼了。离凰宫的灵脉是上古建木遗址,也就是传说中的都广之野,据称这里是天地的中心,也是人神沟通的桥梁,虽然建派千余年来,谁也没有接受到神示,但此地灵气充裕,有目共睹。司锦保留着对师弟的这份探究,只是因为她不知道师弟的真正来历。

“建木?”建木树上栖鲲鹏,梧桐树上落凤凰……那都是传说,建木有灵,也不过是和补天石一样的东西,与凤族这等贵族不可同日而语。

想到补天石,赫连歌不免心中酸楚,他低头寻思了一会儿,终止了这个话题。

离凰宫得搬,可是在这之前他还得问问建木的意见,然而他入门这么多年来,也没见过建木上的仙灵,不知道这建木之灵是不是和扶兰赫赫一样,也是个专心修炼的宅人。他站起身后,在殿中缓缓踱了两步,司锦目视着她,小心的收敛着自己的心事。

一时间,大殿里冷冷清清,显得空旷无比。

殿外却是热闹,弟子们的欢声笑语不时传来,听起来甚至有些刺耳。

以前赫连歌也喜欢跟着一群同龄弟子凑热闹,他天资聪颖,谈吐优雅有风度,在一众弟子当中备受瞩目,没想到当了掌门之后,他反倒沉寂下来。不过话又说回来,游丝谷一役之后,谁又没有一点改变呢?司锦一直以为,最先觅得道侣的应该是这个万人迷的英俊师弟,所以当玉珩宗新任掌门成亲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还扎扎实实地吃了一惊。

她以为谢轶言这种人是一辈子也没法和女人说到一块去的,没想到却娶了个千娇百媚的尤物做道侣,也是令人大跌眼镜了。

做完了早课,一群弟子正在大殿前疯玩,数十道风筝线引着纸傀儡在天上飘来飘去,不时缠斗在一处,有些等级高些的傀儡竟还能使点五行法术,喷喷水,吐吐火什么的。离凰宫弟子多半以火灵根为主,偶尔收到水灵根的弟子多半也是练练傀儡术,只是派中少了一个史留名这样的大偃师,着实有些遗憾。赫连歌没有史留名这样的死心眼,他或许喜欢过扶兰仙子,也试着去爱过,可是机缘不对。

再说,他也不会一直喜欢那样呆呆傻傻的憨姑娘。

多情人,易变心。

连他自己也鄙视这一点。

他独自在玉廊画壁中穿行了一会儿,心间愁绪翻滚,难以抑止,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他抬头,恰看见了一个穿青色襦裙的女弟子,有些痴呆地站在一棵大树下。那女弟子约摸十五六岁的年纪,梳一对双髻,髻上系着一对鹅黄丝带,挽成蝴蝶状,在风里颤颤悠悠。此刻她正仰着头,无措地望着树顶的一只风筝。

那不是纸傀儡,而是一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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