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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七日富贵(第1页)

“别看了,都走远了。”胡博超拍拍胡博明的肩膀,一脸的嫌弃,“怎么教出这么个儿子。”

胡博明很后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

七年前想着去了湖北,百废待兴,随便就要耗费十几年,若是与家人分居两地,天长日久,感情就淡薄了,就带上了妻儿,不想如今看来,这一步大错特错。

胡博明到了湖北,因为盛宣怀李鸿章的关系,立即被张之洞用为幕僚。

湖北土皇帝张之洞的幕僚,还有什么好说的,大大的了不起啊,当真是往来无平民,谈笑有巨商。

老油条胡博明能做到在一片阿谀奉承中秉公办理,游刃有余,小小的才11岁的少年胡远志却做不到。

胡博明早赴任前,就预料到了这种可能性,生怕儿子被一大群达官贵人的纨绔小子们带坏了,闹出什么丽春院金枪小霸王,如意坊无敌小赌神之类的名头,管得甚是严厉,从来不准胡远志行将踏错一步。

但胡家家风再严,胡博明李曼夫妻盯得再紧,只能看到胡博明的言行,却管不住胡博明的思想。

在一群废物一般的二世祖中待久了,听多了,见多了,11岁的少年自然而然的以为,二世祖的言论和想法都是正确的,是理所当然的。

胡远志以为世人重男轻女理所当然,以为男子自当得到全部家产,以为男子自当做大事,天下以男子为尊。这已经是胡博明管教有方了,毕竟这些言论,即使放到杭州的大街上去公然辩论,只怕除了个别思想开明的人家,也没有多少人认为这话有什么错处。

时代如此,几百来的华夏大地处处如此。

这类家族中独子继承所有财产,女儿就是赔钱货的风俗,即使拥有鲜活文化的杭州,也是无法消除。

要是到了以拥有传统文化为荣的内地省份,胡远志所言根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甚至还会夸奖胡远志懂事,有志气,然后气势汹汹的指责胡博超,“把财产给赔钱货?你还记得你是某某家的人吗,你还记得祖宗吗,你还是人吗?”

这些华夏优秀传统文明,胡远志区区一个少年,哪里做得到分辨是非,哪里做得到去芜存菁,自然当做真理,全部吸收了。

胡博超胡博明一齐叹气,这人的思想是最最难以掌控的,嘴巴里说的从来是最最不能当真的,以后这胡远志的管教,只怕是艰难了。

……

上海。

“……胡博超就是慈禧的走狗!一心维护封建文化,阻挠华夏的进步!”一个男子重重的一掌拍在了桌子上。

“陶大哥,不如我带几个人去做了他!”某个男子道。

陶大哥沉思:“大事在即,若是杀了胡博超这条小狗,只怕打草惊蛇,误了大事。”

又是一个男子笑道:“陶成章就是谨慎,我找几个兄弟,扮作生意起了纠纷,乱刀将胡博超捅死,朝廷又哪里会知道是我们做的?”

陶成章觉得有理,道:“找几个外地口音的兄弟去做,做得干净点。”杀一个商人的小事,他就不出手了。

“知道了,我手里正好有几个四川人,就派他们去,干掉胡博超后,立即南下去广州,保证谁都不会想到是我们干的。”

门被推开,一个女子走了进来:“你们胡说什么!胡博超不是满清的人。”

“秋瑾,你可有证据?”陶成章认真问道。

胡博超在报纸攻击新文化,卖假药,当满清的官,穿黄马褂,胡博超不是汉奸卖国贼满清走狗,谁是?

“我和徐锡麟昨天见过了胡博超,交谈甚久,胡博超绝对不是满清的人,恰恰相反,他可能是我们的革(命)同志!”秋瑾厉声道。

徐锡麟道:“我亲耳听见胡博超的女儿说,对付慈禧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刀砍死她。”

屋内的人不吭声了,这句话简直是革(命)的铁证了。

门又被推开,走近一个青年,大笑道:“好消息,清廷狗咬狗,李鸿章有意干掉胡博超!”

“你再说一遍!”秋瑾厉声喝道。

……

一队清兵围住了老胡家。

“你们几个,去踢门!”武将说道,手一挥,百余只快枪立刻瞄准了胡家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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