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基本上都是以粗粮为主,白面大米那都是稀罕东西。
也是因此,她一直以为六七十年代大家都是这样的,但接收了小欢喜的记忆之后她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宋家庄虽然只是个小村庄,总共才百来户人家,比起土豪爹跟她说过的老家那动辄上万人的村子,宋家庄简直就是个小虾米。
但是,宋家庄所处的位置却是地地道道的江南,这里本来就是鱼米之乡,农民种地从来就只种稻米和麦子,旁的粗粮他们根本就没有种过——倒也会在自留地里种些番薯,那种甜糯的黄心番薯,偶尔若是年景不好,地里干的话,生产队里也会让大家种那种产量高的白心番薯,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
也是因此,欢喜这会才能吃到白米饭。
宋二柱给欢喜盛了满满一碗饭,欢喜吃得都发撑,好不容易才就着蒸蛋将一碗饭给塞进了肚子里。
“还要给你添吗?”一旁的宋卫国问道。
欢喜连忙摇头,那边宋为民第二碗饭已经吃到一半了,宋二柱和宋卫国更是已经吃到第三碗饭了。这种情况她倒是不意外,土豪爹曾说过,这年代的人因为肚子里油水少,饭量都特别大,据说他年轻那会能吃上十碗饭,真实性不可考。
她正在一旁发着呆,就有人来了。
“二哥,在吃饭呢?”宋三柱进门就笑道。
在她身后,冯淑华手里抱着才两岁的宋凤贞,后面跟着七岁的宋爱国,五岁的宋敬业和四岁的宋美贞。
“吃过饭了吗?”宋二柱开口问道。
“吃过了,也是吃的红烧螺蛳,多亏为民,几个小的今天吃了荤。”宋三柱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