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女之心》的查抄,据记载先是动用专政手段,由公安机关在负责的,打击非常严厉,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其实,我也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从他们手中流传出来的,并被他们的个别人员揉进了“黄色”情节,他们才如此大动干戈?
当然,这只是凭空猜测,没有任何足够的证据。
进入1980年代,查抄《少女之心》仍在继续,但烈度小了很多,查抄的主力已经从公安局变成了学校。
在当时,如果因为与女生有暧昧,被公安局抓到了,肯定会说是看《少女之心》,成了失足青年。
不但如此,当时还有因手抄、流传这样的禁书被判刑,获得死罪的案件呢。
据报道,1973年的一天,上海市某中学在操场上举行的一场流氓犯宣判大会。台上那个外校高年级男生,偷看了一本叫《少女之心》的淫秽手抄本,在这本坏书的影响下,开始追求自己的亲姐姐,想仿效书上的情节耍流氓。
他的姐姐不从,哭着把他告到了派出所。这个男生被派出所抓去后打了一顿,又放了出来。但是他不仅不思悔改,反而迁怒到亲人,在姐姐肚子上捅了一刀。
就因为这个,学校的大喇叭里面用义正言辞的声音宣判他:“死刑”。
你看看,就为这本书,居然还动起了自己亲姐姐的念头,结果自己换来死罪一个,真是遗憾得很哪!
这就是由于年代、思想的问题,越是这样,人们越是好奇,最后导致了这一死刑案件。或许,这就是真正的好奇害死猫。
2010年,当这个案件再次被提起时,作为研究者,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室主任皮艺军教授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被判死刑的中学生当时是否已成年?他当时是十几岁?或许,这已无从考证了。
事隔这么多年,唯有案件本身和那本被一提再提的犯罪根源——《少女之心》仍然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
据初步统计,那本至今没有作者现身的手抄本,在当年,大约有上亿人阅读、传抄过。但谁敢承认自己看过《少女之心》呢?
那个时代,凡是被抓住看了《少女之心》的人,都被沦为有“流氓”之嫌。你说,谁敢承认啊?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在那个禁欲的时代,“流氓”一词在中国有着过于广泛的外延,1970年代的中国,同性恋也是“流氓”,这个观念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才稍微得到改变。
据记载,北京市公安局在文革中后期以“流氓”罪抓捕了不少青少年。
一般来说,这些青年被当作流氓抓进来的,一问,百分之百都看过《少女之心》。
基于此,后来公安机关就认为,凡是流氓都看过《少女之心》,倒推过来,凡是看过《少女之心》,就会变成流氓,于是,看《少女之心》和性犯罪之间就有了固定的因果关系。
虽然,到了90年代《少女之心》不再像洪水猛兽一样,但是人们还是讳莫如深,谈性色变。只要沾了“性”、“黄”字,一定会是脸上无光的。
所以,一些人当时对我的映像很不好,认为我就是一个调皮的孩子,虽然不是流氓,至少在他们心目中也跟“二流子”(仅次于流氓)差不了多远。
因此,他们一直坚持认为我就看过《少女之心》,我一定有手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