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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第2页)

即便因为林悦的事情他开始怀疑了我,也并没有对我怎么样,甚至还被我利用,为张浩赢得了跑路的时间。

对于这一点我不否认,当然也并不后悔。

其实罗嘉树不知道的是,我跟他最初开始疏远是在高中时期。学习紧张是一方面的原因,刘喜妹则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个恶心的令人作呕的女人!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刘喜妹喜欢的人是罗嘉树,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自己长得白面书生样子,罗嘉树面庞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更有男子汉气概吧?其实也正常,因为自己当时一直在教室里埋头读书,而罗嘉树一直在操场上挥汗如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刘喜妹却给自己写了情书,而不是罗嘉树。

最初接到刘喜妹情书的时候我是惊喜的,因为这是我生平收到的第一封女孩子写来的情书,虽然里面的辞藻并不华丽,错字倒是不少。即便那样,我还是喜欢的失眠了一整夜。即便那样,我也并不准备接受刘喜妹。那个时候她还是个没有长开的黄毛丫头,一点儿也不好看。

等到高考后,我和罗嘉树的分别终于显现出来了,我顺利的考入了重点大学,而他则上了警校。对于分别,他比我显得更加惆怅,更加恋恋不舍,我却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他从此以后注定只能当一名警察,而我则前途无量。也许这是第一次,也是我生平仅有的一次战胜了罗嘉树。

烟差不多已经燃尽,我将它掐灭在烟灰缸里面。窗外依旧是一片漆黑,一条黑影歪歪斜斜的从街角拐了出来,八成是个醉汉。

很快就要春节了,这样的季节喝醉酒徘徊在空寂的马路上,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我放下窗帘,脑子里却再一次不由自主的浮现起罗嘉树坚毅的面庞。这一次即便我说得很肯定,实际上却并不认为自己赢了,除非我能顺利的……

不会,我轻轻的摇了摇头,我其实是知道我杀不了他的。只是,如果我不能够得到辰星这个女人的话,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我借助水银般倾泻室内的月光看床榻上沉睡着的女人的脸,真的很美。可是如今我却不知道自己对她究竟是怀着如何的感情了。或许真的爱过,也或许从来没有爱过,更或许我就从来不懂得什么是爱。

其实对于男女之情,我并不真的明白。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恋爱了,那个女孩是我室友的老乡,好像是学化学的还是什么,反正我早就记不清楚了,甚至连她究竟叫什么名字也记不住了。对于无所谓的人和事,我从来不愿意耗费太多的精力。

最开始时那个女孩子追我的,通过我室友要求和我认识。我当时年轻,对女人活着说女孩儿多少还是抱着一丝好奇的,虽然上解剖课的时候我早已经看见过女人的酮*体。皱皱巴巴的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一点儿美感也没有。

所以在第一次脱下那个女孩衣服的时候,我……咳咳,说多了,其实我真的已经不记得了,一个女人而已,唯一不同点就是我第一个女人,当然那个时候她也是第一次。

后来我们到底还是分手了,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无外乎她嫌我一天到晚不是在实验室就是在图书室,从来不向她小姐妹们的男朋友那样陪她逛街。开始的时候她还会抱怨,后来她不抱怨了,也不来找我了,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依偎在另一个男生的肩头了。

我居然没有丝毫的气愤,多么鼠目寸光的女人呀!这也就是为什么和其他的男人比起来,我注定杰出,而其他人注定平庸。

后来,我忘记具体是大二还是大三了,反正是我假期回家的时候遇见了刘喜妹。那个时候曾经的黄毛丫头已经长大了,都说女大十八变,她那个时候的变化真的很大。娇嫩的好似一株含苞欲放的花朵,安静的又好像一幅古代仕女图,美好而纯洁。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依旧喜欢着我。那个时候的我多少还是动心了,以至于在我第一次将她揽进自己怀里的时候就在想:就是她了,以后一辈子也就是她了。

我甚至开始打算我和她的未来。我们不是一直住在石库门里,至少应该买套房子,这样日后有了孩子也住得方便。最好是商品房,反正我们两个人都是搞医的,日后的日子绝计不会窘迫。只不过……

当时的房价虽然还没有疯涨,可是对于我这个穷学生来说还是太高太高了,高到我不敢想象。所以我还是了疯狂的打工,说是打工其实也是和我的专业有关系的,就是帮助学生们解决心理上的疑问。我最初的名声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认识张浩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对于刘喜妹我是上心的,至少比我第一个女朋友上心。最简单的说我甚至从来都没有要求过和她发生关系,因为我想要把最美好的留到我们结婚那一天。结果没想到的是她的肚子居然大了!多么有趣呀,哈哈,肚子大了!难道还能是我的种子不成?

所以当那个满面油光的肥胖男人浮出水面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吃惊更不易外,我只是憎恨。憎恨的并不是这个男人,而是刘喜妹。

去吧,为了金钱而出卖肉*体的女人!去吧,我祝福你们永远的结合在一起,永不分离!

当然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也并不是全无好处,至少我开始知道一个外貌清纯的人也可能有一个丑恶的灵魂。对于这个认知,甚至影响了我今后的整个人生。

其实我早就该发现不是吗?就好像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内心深处最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说张浩,如果当初他能够扶那个意外倒地的老人一把,也许那个老人就不会惨死在他面前,他也不用这么多年来备受心灵的折磨。

就好像人的身体和他的精神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就好像如果一个人想要去某个地方,光有思维而没有行动是不可能抵达的。同样,光有行动而没有思维也不可能抵达。所以,两者是合而为一的,甚至第一步比最后一步还要重要。因为迈出了第一步也就意味着你有所选择,做所追求,最后一步只是这个选择和追求的目的地。

一个是因,一个是果。

不过奇怪的是,人似乎总是有一个误区,更追求结果,而不是开始。无论什么。好比说追求一个女人,想到是得到她以后要怎么样怎么样的,却并不关系为什么要追求她,以及用什么样的手段来追求她,甚至不会关心在追求她的过程中所得到的感觉。

种下种子的时候只想到它能结出什么样的花朵,却根本不考虑自己播种下的是什么种子。养孩子的时候只要求他为自己争脸,却不曾考虑自己给与他的家教以及环境。总而言之,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因果关系这个最简单的事情。

有些可笑不是吗?

其实不光是身体和精神,很多的东西都是合而为一密不可分的,比如说光明与黑暗,上帝与魔鬼,生存于死亡。

于是,我终于明白了,这就是我所想要的!

一旦开始把身体和精神分开来看,第一步就已经错了,唯一可以做的是转回头去改变最初。虽然很多人都有这个误区,但是我知道我没有。

在刘喜妹离开我以后,我觉得自己仿佛重获新生,这使得我开始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我的研究上,心无旁贷。对于女人,我觉得还是用一句老掉牙的话,“看缘份吧”!

其实除了身体与精神以外,行为与环境同样重要。

我伸了个懒腰,长时间直坐令我觉得疲惫不堪,即便是有烟草的刺激也无济于事。我想我真的应该尝试稍微休息一下了,但是要注意时间,毕竟早晨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躺在辰星身边的时候我内心有一丝的悸动,这个我本来想要让她成为我的女人的女人。我其实并不想要伤害她,虽然她总是摆出一付“生人误进”的样子,总是把自己包围成刺猬一般,但是她对我还是很好的。当然这个很好要用上“曾经”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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