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话是糙了那么一点,但是回到家里,特别是鼻子边上,一直飘荡着姐姐做饭的香气,袁朗心头那个惬意就不用说了。
好在上午饭店是不用营业的,袁朗也不用怎么早起,到九点半,他才去洗刷了一翻,折回了房间,关好门就摆出了那个奇特的手势。
“临兵斗者,列阵在前……第二阶“兵”字诀……独钴印!”
对于袁朗来说,这是一个熟得不能再熟的环境,但是对于身体吸收灵气来说,这可算是一个全新的地方,他当然不会浪费掉。
虽然算不上让身体饱餐一顿,但是因为是头一次被吸收,袁朗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一次吸收的灵气,基本可以抵得上平时靠自己出租房那个玉葫芦三四天的分量。
“小朗,吃早餐,赶紧起来……”
吸收完小空间里的灵气,温习了一下脑袋里的相书,袁朗就听到了姐姐在楼下叫吃饭的声音。
“行勒!马上就下!”
答应了一声,袁朗赶紧换好鞋子,噼里啪啦就下了楼梯。
洮江产鱼,所以别的地方早餐吃什么羊肉汤面,牛肉汤面,而到洮江就成了鱼汤面,一点老姜加大蒜去掉腥味,再撒上一点葱花,浓浓的鱼汤煮出来的面,不但鲜味十足,而且还十分爽口。
“小朗,过几天就是十五号,要不我们就那天去爸的坟上祭拜,可以吗?”
看着袁朗把一大碗面吃完,袁静一边帮忙收拾着碗筷,一边商量着道。
昨天晚上袁静其实也想了很久,毕竟男孩子不像女孩子一样,可以永远呆在洮江这种小城镇,再加上弟弟也不是那种追求安安稳稳一辈子,老婆孩子热坑头的性格。
所以既然弟弟想在深港开公司,发展自己的事业,那她这个当姐姐自然要无条件支持,即便帮不上什么忙,哪怕每天帮着去做饭,照顾一下饮食起居,起码也可以让自己安心一点。
至于店子这边,卖她是不想卖了,毕竟是父亲留下的产业,先租个两年出去,以后万一弟弟想回来了,起码在洮江也有个落脚的地方。
“行啊,姐,这个事情你决定就好了。”
袁朗点了点头,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不过其实按照相书上所说,除了农历十月初一,是我国民间的祭祖节以外,平日里想去祭祖,随时都可以,这无非也就是表达一种哀思,不过洮江这边的习俗是初一十五才能去,他自然也尊重姐姐的想法了。
“那好,那这几天我准备一下纸钱和鞭炮。”
一边起了身,刚想着帮袁朗端一杯茶水过来,店门口忽然进来了一个黝黑的壮汉,一进门,那人就冲袁朗道:“朗子!”
“顺子!”
扭头看了一眼门口黝黑的哥们,袁朗心里一乐,这哥们叫刘顺,是袁朗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当年袁朗去公家渔场帮袁静炸鱼,正是和这哥们一同去的,结果,两人回家都被打的皮开肉绽。
所谓革命的友情,在那时候就生根发芽了。
只是这哥们成绩不太好,上了高中以后就没考上大学了,一直在帮家里做事,他家九十年代的时候,洮江还只刚流行从公家渔场包户到个人,就跑去承包了一片,所以条件一直都算不错的。
以前只要袁朗放假回了洮江,这哥们有空就会来请他吃饭,从来不叫袁朗花一分钱。
“静姐昨天给我打电话,说你回来了,我还以为骗我的呢!”
刘顺一脸的喜悦,过来猛得拍了拍袁朗的肩膀道:“今天渔场没事,我就赶着过来看看了。”
“顺子,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也下个粉去……”来了弟弟的朋友,袁静赶紧起身让了个位子出来。
“不用了,静姐。”憨厚一笑,刘顺赶紧摆了摆手:“我就找朗子聊会天,已经吃过早饭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