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仕兰中学是宁静的。
青草鲜嫩清香,挂着晶莹的露珠;阳光初升,柔和醇香如一杯恰到好处的摩卡咖啡,使人陶醉;而那摆放在花卉与植物前木质的长椅上,伴有着美观的几处简单雕花,和一位安静的人。
她有着一头笔直柔顺的长发,随性却不随意地披散在肩头;肤色白皙,五官秀气,身材不算特别娇,但在白色的棉布长裙的衬托下显得十分柔弱;她的双膝上正摆放着一本和她一样秀美文静的书籍,纤长的手指正轻轻抚触书页,偶尔温柔地向后翻动一页。
阳光斜斜地照映在她的身上,将她白色的衣裙渲染上一层动人的光辉。
这就是陈雯雯。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你美;而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在这静谧美好的一刻,另一个清朗的男声从一旁响起,语调婉转回旋,带着念诵一首美好的诗歌的感觉无胫而来。
而长椅上的文艺少女闻言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将素纹的书签放入书页,轻轻合上书本。书本的封面也是白色的,只是在白色中还特意加上了象征陈旧的微黄,并写着一行法语“l‘amant”,下方则用中文注释了意思:情人。
她似乎挂着一丝笑意,抬头看向了来人。
“别告诉我,你入社了这么久,就学会了这一段?”
“怎么会呢?社长,作为文学社的跑腿、仅次于社长的重要人物,我的文学知识应该要能够赶上社长才行啊!”
这个青年同样带着笑意,夸张地挥舞双手。“嘿!社长,刚才的那段如何?是不是很棒呢?”
“要我,你可是把杜拉斯的作品给念出了莎士比亚的感觉。”
陈雯雯轻轻地抿着嘴唇,或许是想笑,又或许是想些别的什么。
“是吗?嗯,那我来试试……‘世间的任何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兴致浓烈。一艘新下水的船只扬帆出港的当儿,多么像一个娇养的少年,给那轻狂的风儿爱抚搂抱!可是等到它回来的时候,船身已遭风日的侵蚀,船帆也变成了百结的破衲,它又多么像一个落魄的浪子,给那轻狂的风儿肆意欺凌!’”
“好了好了……墨……瑟?”陈雯雯想了想,终于笑了出来,“每次念你的名字总有一种违和感啊——该不会是假的吧?”
“没错,假的哦,”这名青年,也就是墨瑟煞有介事地了头,然后看了看四周,一脸神秘地道:“其实我的全名叫做亚历克斯·墨瑟·约翰·史密斯,是一个不但和黑色手表作斗争、而且也防止某个意图让世界变得更加热闹的社团的团长毁灭世界的一个级特工。”
“总感觉你用了很多梗但是我都听不懂诶……”
“名字又有什么关系?把玫瑰花叫做别的名称,它还是照样芳香。”
自从给楚子航送刀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年。
也许是为了创建一个新的身份,也许是为了不让楚子航发现倪端,系统将他送离前传世界之后便直接将他传送到了楚子航已经毕业去卡塞尔的那个时间,并且也被分配到了和路明非、陈雯雯一个班。路衰人依旧那么**丝加颓废,整日打星际混网费、上课发呆打瞌睡;陈雯雯则还是那个人人侧目的文学少女,文学社中的缪斯。
然而,唯一可能有不少变化的就是,陈雯雯没有邀请路明非,反倒是邀请了他参加文学社。
也不知道这位文学少女看上他哪好了,墨瑟自己都有些震惊。好在他平时也有刻意和路明非打好关系、三天两头请他上网和游戏教学,而路衰人怂了吧唧的样子也完全没有因此醋意大发(误)或者伤心欲绝,甚至只是表现出了对他遭遇的纯粹羡慕而已。
不过墨瑟多少还是一个有操守的人,为了加深友谊(这才是真正目的吧?!),他毫不犹豫地向陈雯雯推荐了路明非做文学社理事(真的不是自己懒得当跑腿?),然后自己当手下的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