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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顿大酒店的豪华包间里,梅斯静静的坐在角落里,饶有兴致的着身边不远处的贾梦起。
此刻这家伙正坐在硕大的餐桌前狼吞虎咽胡吃海喝,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桌子上的山珍海味以惊人的速度被吞咽进他的肚子里。
无论怎么,他都像个饿了七八天快饿疯了的人,恨不能吃掉一头蓝鲸。
半小时前,梅斯阻止住了虹口道场的众怒,让贾梦起免掉了一场血光之灾。因为他突然对这个身手高强的愣头青产生了浓烈的兴趣。
他问他,到底想要什么?贾梦起的回答果然不出所料,要钱,要名气!
原来,贾梦起是从中国偷渡过来的,来自中国大陆的穷乡僻壤,自幼习得一身好功夫,却苦于找不到好工作,只能去大城市,在一家夜总会做保安,可惜他天生憨厚淳朴,不懂得处人际关系,所以即便功夫好还是不得重用,甚至饱受排挤。压抑憋屈的生活,让贾梦起觉得很窝囊,暗无天日,没有前途。
后来他又上了蛇头的当,天真的以为美国遍地是金,于是急不可耐的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偷渡到了美国。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踏上美国的土地之后,他才发觉自己太天真了,自己只是懂得一些拳脚,一没学历二没技术三无头脑,根本混不下去,而且因为不懂英语,连保安的工作都没得做。
他一心想着到了美国会钱途无限,结果却发现坠入了绝望深渊,还不如在国内委曲求全。
可惜,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可吃的。
他雄心壮志的来,却再也无法灰头土脸的回去。
绝望的贾梦起每天在纽约街头疯狂游走,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维持温饱,可惜频频吃闭门羹,伴随着口袋里少量的积蓄日益减少,他心急火燎,越发暴躁。
终于有一天,他乱跑乱闯的到了第五区,到了一家挨着一家的武馆、道场,这让他这个习武之人有种莫明的亲切感。他欣喜万分的走进每一家武馆拳馆,希望能得到一份工作,他以为自己的功夫可以帮他一飞冲天。
但是很快他就绝望了,任何一家武馆都拒绝聘用他。原因很简单,第五区的这些武馆道场,都是为了宣教某一种单纯的武术而设立的,比如柔道只教武道,咏春只传授咏春,而可惜的是,贾梦起的身手虽然好,但却没有门派,没有系统,上去就像各种功夫的大杂烩,或者是长时间的流氓斗殴中锤炼总结出来的格斗经验……
功夫好和能打,有时候其实并不是一个概念。也正因为如此,贾梦起纵然能打能杀,却没有任何一家武馆愿意聘用他。
于是,可怜的贾梦起再次绝望,愤懑之极的他终于按耐不住,隐藏在体内的男儿血性终于小宇宙般爆发开来——
难道只有正统的有门有派的武术才是武术么?
武术是什么?高手的定义又是什么?管你是柔道是咏春还是泰拳,能把对手打倒在地,不就是赢么?!
凭什么自己这么好的身手,就到处得不到重用,到处被轻视,到处吃闭门羹?!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这个偏执的想法贾梦起越来越恼火,因此终于诞生了一个疯狂的砸场计划——
他要踢遍第五区所有的道场武馆,用拳头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对的,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证明那些自诩为正统的武馆道场是有眼无珠,是愚昧无知的!!
通过观察他很快发现,整个第五区最大的,最红火最有名气的,就是这家气派的虹口道场,因此他决定就从虹口道场开始砸起。
这就是这次他单枪匹马来虹口道场踢馆的前因。
听完了贾梦起的讲述,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付之一笑,当做一个愣头青的悲惨故事听听而已。
但是梅斯,却敏锐的发现了贾梦起的价值。
像这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却偏偏有一身好本领,而且正好陷入低谷的愣头青,是可遇而不可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