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点生气来着,真的,可她现在不清醒嘛,所以……
她忽然捧着臭弟弟的脸颊,低头亲了上去。
其实这是典型的一时冲动。
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场合、换种环境,她绝不会如此主动。
但偏偏是现在,她对韩烈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她一直对韩烈挺有好感的嘛,只是之前“他不喜欢女人”,所以那种好感没有机会升华,今天碰了巧,一切都刚刚好。
哦,对了,只是在这个瞬间刚刚好。
如果碰到一个文青病、矫情怪、内心戏精、性格七扭八拧的那种男生,临阵缩卵,讲两句“我不能这样”、“我是为你好”、“等我整理清楚再说”之类的蠢话,那么过个三分五分的,唐歆恬冷静下来,肯定就没有后续了。
甚至,跟他算一算顾子橙的帐也是大概率事件。
再之后呢?
再之后肯定是重新考虑啊!
能不能继续做朋友都在两可之间,再怎么努力舔,最多只能是奔着结婚去的正经处对象,而且必然是潘歌唐歆恬二选一。
冲动的时候和冷静的时候咋可能是一个概念嘛?!
可惜,大糖姐实在倒霉,她碰到的非但不是一个矫情怪,反而是一个有杆子顺杆爬、没有杆子自己支起来爬的狗烈。
你敢给我机会,我特么不把你嗦啰出包浆来,算我白给!
当大糖姐亲上来的第一秒,狗烈就反客为主了。
而且明摆着欺负她动作生疏,直接来了一整套。
具体不能写,但是可以公允的评价——绝对是鸭王级别的。
唐歆恬当时就没了,而且脑浆子沸腾到了意识模糊。
接下来……
别眨眼!
咻的一下,时间来到了早上。
……
当唐歆恬在韩烈怀里醒来时,感觉身上像是散了架似的,疼不是疼,酸不是酸,酥酥麻麻,半飘半沉。
用了好长时间来回忆“我是谁”、“我在哪”、“发生了什么”,她忽然捂住了脸。
FUCK!
怎么会这样的?!
太、太、太丢人了吧?!
她的反应和寻常女人不太一样,一方面是因为年纪到了,26岁,是个已经能够坦然接受交出身体的年龄。
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学了心理学。
学心理学的人不是变态,外界对此有很多误解,他们只是比常人更懂得人性、更擅长放开或者收束自己、更能接受各种冲击而已。
所以她并不觉得因为一场意外而把自己交出去有什么问题,但却会因为具体的表现而感到害羞。
等她整理好情绪,悄悄张开指缝,正好看到了一双含着笑的眼睛。
“醒了?我的小甜甜。”
昨天新开发出来的昵称,顿时让大糖姐又有些控制不住羞意了。
但她的第一句话却是——
“你的眼睛真好看,刚睡醒就看到它,真是令人心情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