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家中大门,里面却是清冷一片。
叶于琛将自己那只tumi放在地上,抬手看了看时间。
这个点不在家,应该是还没放学。
门口放着她穿惯的那双拖鞋,依旧是彩虹的。
她不似他,什么都喜欢彩虹的。
被子,靠枕,水杯,拖鞋。。。。。。。占据着家里的各个角落,宣示着她的主权盒。
一年不到的时间,原本黑白色调的家里,竟是因为她的到来生出了许多生气来。
鬼使神差地,他将自己的脚伸进了她的拖鞋——虽然只能挤进去一半,虽然没有了她残存的体温,可他却依旧觉得美好而温暖,见不到她的思念得到了一丝一毫的缓解。
她的脚真的好小。。。。。。
叶于琛笑了笑,换上自己的拖鞋,转身进了厨房,打算给自己倒一杯水喝。
却没有发现她用惯了的那个彩虹陶瓷杯。
将橱柜打开寻了个遍,依旧没有找到。
军人的敏感性让他直觉地回到了房间,打开衣橱——里面挂满了各色各样的衣服,吊牌却都还在。
只是她自己原来的那些,不见了。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唤了唤大喵的名字——结果那只小白狗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摇尾出来乞怜。
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按下一号键。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意料之外,却也是意料之中。
他大步走向门口,连拖鞋都来不及换,便直接开门,朝地下车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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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晓壮提着整个宿舍的四瓶开水,嘿咻嘿咻地从开水房出来,一路左躲右闪,好不容易奔到楼上,却在看到叶于琛的那一刻悉数破功,水瓶全部砰然落地,发出巨大的声响,在走廊里面回荡着。
真是要命啊,凌家的人个个男俊女美吗?
叶于琛面无表情地从她们宿舍走了过来,淡淡扫了一眼熊晓壮,打算下楼。
却在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听得一声,“凌叔叔好。”
他嘴角抽了抽,这才想起,这好像是凌菲的舍友之一,好像叫什么朱晓壮。
微微侧了侧脸,“凌菲呢?”
熊晓壮呆住——声音还是充满了磁性,如记忆中那般诱人。
她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站在昏黄灯光下,却闪亮如神祇的男人,喃喃开口,“相亲去了。。。。。。”
叶于琛脸色瞬间变得极度难看,咬牙切齿道,“她——去——相——亲?”
熊晓壮挠了挠头,“是啊。”
“去哪里相亲?”
熊晓壮觉得自己一定是耳鸣了,不然怎么会听到有骨节嘎嘎作响的声音?
她掏了掏耳朵,“就校门口的铁板烧餐厅啊。”
叶于琛再也无法保持风度,直接大跨步,含着怒气而去。
看着他快要被点燃的背影,熊晓壮终于意识到自己又闯祸了——被凌菲的叔叔知道凌菲早恋,不知道他会不会打凌菲的屁。。。。。股啊?
不过这个伟大的哲学问题只让熊晓壮同学思考了0。01秒,随即她便开始哀悼那些掉在地上,摔得破碎的热水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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