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ⅤDreams
梦的工作就是应付我们面临的难题,并提供解决之道。梦的目的是在支持生活的方式,并引起适合于生活方式的感觉。所以,梦的目的是支持生活方式抵制常识的要求。
梦是想在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他当前的问题之间建立起联系,而又不愿意对生活方式作新要求的一种企图。生活的方式是梦的主宰。它必定会引起个人所需要的感觉。
我们在梦中发现的每一件东西,都可以在这个人的其他特征和病症中发现。无论我们做梦与否,我们都会以同样的方式来应付问题,但是梦却对我们的生活方式提供了一种支持和维护。
人们对梦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很熟悉,可是谈到对梦的解析,恐怕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实际上,人类从诞生以来,就对梦充满了好奇,那些能为人解梦的巫师更是受到人们的格外礼遇。
尽管我们对梦的研究时间很长,但坦白地说,我们对梦的理解仍然有很多不足。据我所知,人类在对梦的解析中,只有两种谈得上以科学为依据,一种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另一种是个体心理学。两者相比,个体心理学更加注重常识的运用,为我们了解梦提供了更为切实可行的办法。
旧式梦的解析
我们在用科学解析梦以前,有很多旧式的对梦解析的方法。尽管这些解析方法存在很多谬误,但我们仍需予以重视。因为这毕竟是人类在了解梦时所做的一系列积极尝试。毫不夸张地说,我们今天能够科学地解析梦,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旧式解析方法的继承和发展。
我们已经知道,梦是人们心灵创造性的产物。如果我们参考一下过去解梦的方法,就可以知道,人们总是通过这些梦来预测将来的目标。所以,我们可以发现,人们在很早就开始认为,梦与未来有密切关系。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在梦里,会有个超能力的神或祖先操纵自己的心灵,并在梦中给予自己一定指导。
对此,一些解梦的古书里做出了一些解释,说明了人们是如何根据梦来预知未来的。比如,早在人类文明的初期,人们就开始在梦里寻找各种征兆和预示。在希腊和罗马时代,人们寄希望于做一个神圣的梦,从而更好地指导自己以后的生活。他们甚至认为,有些梦可以达到治病的效果,包括可以消除一些生理或心理疾病。
这种对梦的神奇解释与利用几乎遍及世界。在美洲,印第安人通过忏悔、斋戒、沐浴的方法让自己做出一些梦,并根据对这些梦的解析,来采取相应的行动。在《圣经》的《旧约全书》里,梦也常被解析为可以预测未来发生的事情。即使到了今天,仍有很多人认为,自己做的梦日后可以成为现实。他们坚信自己的梦具有远见,而且认为这些梦可以指引自己前进。
我们若站在科学的角度上来看,这些观点好像都缺乏逻辑证明,有些像无稽之谈。实际上,当我刚开始研究梦的时候,也在想,人在做梦的时候,思维的随意性很大,比起那些清醒着,而且身体与智慧都正常的人而言,做梦的人应该难以预测未来。当然,这只是一种分析,既然人们这么多年来一直坚信梦有着神奇的预测效果,那么,里面或许隐藏着一些真理。
如果我们把梦放到特定的环境里,对它进行认真的研究,也许真能找到我们期待的、有价值的信息。
不管怎么样,我们的一个观点,正如千百年来人类的一个共同观点那样,就是:梦可以为某种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由此,我们可以断定,一个人做梦了,必然是为某个问题找到解决的答案。当然,我们既然是要以科学的态度来解析梦,那就不能仅仅了解到这一步,我们还要知道,这个做梦的人要找的是哪种答案,他希望在哪儿找到答案。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梦境里获得的答案通常是朦胧的、模糊的,要次于一个人在清醒状态下所得出的答案。无论如何,我们在研究旧式解梦方法时,能够认清一个观点还是很重要的,那就是:个体睡觉时做梦,潜在意识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
弗洛伊德的观点
在仅有的两种科学解梦的方法里,弗洛伊德认为梦可以被科学地了解。从定性的角度上来说,弗洛伊德的观点是正确的。确实,梦并非杂乱无章,而是有其科学要素的。然而,在具体研究梦的时候,弗洛伊德的几个做法显然超出了科学的范畴,科学性从而变得有些薄弱。
比如说,弗洛伊德假定,人的心灵在白天活动,与在夜间活动有差异,即白天是“有意识”的活动,夜间则是“无意识”的活动。这样的话,就把心灵在昼夜的活动对立起来,而且显然,梦这种心理活动与日常思维有着截然相反的法则。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梦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就容易割裂,也使得梦更加虚无缥缈,难以捉摸。一般情况下,凡是这种截然对立,其结果便易导致错误。
在一些古代哲学家的思维中,就经常看到这些割裂开来的对立,这显然在辩证法中难以成立。因为事物之间除了对立,还有统一,而且对立仅是相对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同样,在一个人的思维里,如果把两种概念截然对立起来,就会产生神经症,这在我们遇到很多神经症患者时,已经可以从中得到验证。很多神经症患者正因为在自己的意识体系内,造成了这种绝对的割裂,结果,造成他们精神与思维分裂,从而丧失了思维能力。
尽管如此,在很多时候,人们还是希望把这个世界简单化,比如对与错对立,还有男与女、冷与热、轻与重、强与弱等都对立起来,这种固化思维曾长期盘踞在人们的头脑中。然而在科学里,它们并非是对立的事物,而是均为变量。或者形象地说,它们只是按照人们某种假定理想的程度,在一个刻度尺上所处的位置,而且,这些位置并非静止不变的,只要一定条件成熟,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由此可见,所有理论,一旦把两种事物截然对立起来,便不可避免地有了谬误。所以,认为梦中的思想与白天的思想截然对立,显然是不科学的。
除此以外,弗洛伊德还认为,性是梦的背景,梦都围绕性展开,并用性来对梦进行解析。这种解释的结果,只能将梦与人们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分离开来,因为,性并非人们生活内容的全部。如果真如弗洛伊德所解释的那样的话,梦也就无法展现一个人的全部个性,甚至相当一部分个性,我们对梦研究的价值也就会大打折扣。
事实上,弗洛伊德自己后来也认为仅用性来解释梦的确差强人意,甚至可以说存在很多漏洞,于是,他又补充说在梦里可以看到一种想死的潜意识欲望,因为人的死亡是一睡不醒,而做梦的人则是介于活人和死人之间。如果这样理解的话,的确有合理之处。
然而,弗洛伊德仅仅是点到为止,并没有深刻地揭示出,人做梦,某种程度上来说,不必像清醒时那样严谨地论证,而是采取一种轻松的解决办法。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人们遇到困难时,选择了做梦,可以折射出这个人或许缺乏一些勇气,从而需要在梦中获得安慰。
不管怎么说,仅就弗洛伊德对梦的观点来说,无法使我们全面了解梦所反映出的一个人的全部个性。而且,在弗洛伊德的观点里,梦与现实截然分开,而人的个性恰是现实中的表现,所以,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不足以让我们借由梦来了解一个人的个性。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弗洛伊德在对梦的研究中给我们的启发。那就是:梦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梦代表着什么含义。于是,在个体心理学中,我们对弗洛伊德这些不足的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补充心理学这门课程最基本的条件,那就是:人的个性具有一贯性和因果性,个体的所有思想、语言与心理都具有统一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样一来,对梦的解析才真正得以像其他科学一样,成为一门科学,从而告别了它散乱无章的时代。
其实,从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关键问题。一个是“梦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做梦”。对此,弗洛伊德的回答是“为了满足一个人未实现的愿望”。显然,这句话很难经得起推敲。比如说,一个人做梦醒来后,这个梦想不起来了,忘了自己的梦,或者是无法理解自己的梦,那么又何谈满足所谓的“愿望”呢?真的难以想象,一个人连自己的梦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又怎么说得清楚梦背后的“愿望”!
事实上,所有人,包括小孩子,都会做梦,但没有几个人真正懂得自己梦的含义。同时,梦又可以给我们带来什么快乐?假如梦已经与现实割裂开来,满足感又从何谈起呢?从这里,我们再次可以看出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中,存在诸多前后矛盾之处。或者说,人一做梦,就失去了自己的个性,梦境里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与自己无关,那么显然,这样的梦对我们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从而使我们研究梦也变得失去合理性。这一点显然不是弗洛伊德希望看到的。
所以,这又再次证明了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存在致命的逻辑矛盾。
那么,我们从科学的角度上来看,人在做梦时和醒着仍是同一个人。承认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到梦与一个人的个性存在密切关系,或者说与一个人的个性是连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的个性怎样,几乎决定了他梦的性质。而且,这种观点我们在很多案例中得到了验证。
比如说,有一种人,他们在梦中希望实现所有的愿望,并在梦中进行一切努力与挣扎,那么我们将这个梦与他的个性联系起来,就可以得到一个判断,那就是这种人很可能是被宠坏的儿童。因为这样的人经常会问自己:“我怎么才能得到想要的东西?生活能给我些什么?”
或许这些人在现实中难以满足私欲,便在梦中寻求满足,从而宽慰自己。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弗洛伊德的理论,就可以看出,他的理论实则是被宠坏的小孩的心理学,因为这样的小孩认为自己的本能不能受到任何拒绝,并且认为任何比自己强的人存在,就是一种不公平。通常情况下,这种人会老是在内心里问自己:“我为什么要爱我的邻居?我的邻居爱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