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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拳(第1页)

第四台拳击场上的擂主雷神,武器是一对流星锤,特点则是快,因为锤身异常大而稍显笨重的流星锤,在他手里却使得比刀王的刀还要更快,更密不透风。

于是聂争也跟着他一道快起来。

林玦一开始抱怨聂争这个人打架一点热血都没有,无论乞丐街上那一场,还是在这里的前三场,除开他与铁拳拳拳对打那一回,其余的三场可以说看点都落在他对手的身上,因为他的对手够卖力,所以才显得这一场场的比武还算有点精彩度,而也是因为他的对手身手都还不错,所以当他们一个个都败在他手里以后,才令他这个人越发显得有两下子。不然就像林玦说的那样,就算他一开始就表现出武功盖世,大约也只会看得人瞌睡连连。

而之所以这样,一则是因为聂争身上没有“火气”,第二点则是林玦看到他与雷神这一场才后知后觉总结出来:因为他前面的对手跟他相比,身手实在差距太大,以至于数场比武都给众人一种聂争还没来得及表现就已经结束的失重感。

之所以她会突然悟出这个道理,是因为这一场里,雷神的身手与前面几场那几位明显差距有点大,而聂争的表现自然而然也就与先前不同。

聂争变快了。

在今晚他已经快过不止一次,乞丐街他独自打拳时快,与人比武时快,来这里与刀王比赛的第一场他也快,但这一场他明显变得比前面更快。

雷神的流星锤舞得有多快,他脚下的动作和身形的变化就有多快。

换句话说,对手有多快,他只会变得比对方更快。

到这里,已经不止一个看客与林玦产生相同的看法:这人真是深不可测。

深不可测的聂争这一场赢得很炸。

雷神的流星锤锤身布满坚硬又尖厉的倒刺,聂争但凡被打中一锤,顷刻之间大约就会变成个刺猬,而他与雷神以快打快十来分钟,居然一次都没有被砸中过。就在观众以为他能把这个砸不中保持到比武结束时,他却又一次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聂争到底能将这种“快”坚持多久众人不清楚,但不少人对于雷神的实力却了解挺深——雷神快要不能维持这样的高频率了。

而他在慢下来之前,往往会做出最拼尽全力的一击。

聂争第一次来,他当然不知道雷神的习惯了。

所有人,包含雷神自己做出这一击的时候,都认定聂争百分之八十的几率应该能够避过去。

谁也没想到,聂争根本没有要避闪的想法。

他不知道雷神有这个想法,但他却有眼睛,看得出这是雷神迄今为止使出的最厉害的一招,也看得出雷神在这之后,大约是使不出这样的第二招了。

所以他出手了。

聂争双手握成了拳。

那双拳头与流星锤相比,又白又软。

聂争不闪不退,用这一双又白又软的拳头,直直迎向了呼啸着甩至他面前的流星锤。

砰砰两声响。

那是一双拳头迎战一双流星锤身的声音。

不像是肉与铁撞击的声音,倒像是铁与铁撞击的声音。

隔壁的隔壁场子的铁拳如果听到这个声音,以他的耿直,从此大约要给自己改一个称呼了。

而观众此刻更想看到的则是结果。

肉与铁锤与铁刺的结合体相撞有什么结果?

结果就是聂争悍然不动,双拳染血,而如愿一击的雷神则闷哼一声,蹭蹭蹭倒退几步,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时,流星锤脱手,人则直接栽下了拳击场,栽进如梦初醒的人群当中。

按道理来说,此刻赢的当然就是还站在台上的那个。

而今晚哪一场遇到聂争这衰神、哪一场就被堵得哑口无言又或者连连打脸的第四台解说员却只顾瞪着聂争的双拳,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你你你、你的手……”

他想问,他的手真的没有残废吗?

聂争如众人所愿张开了五指,手背大大方方展现给所有人。

上面确实染了血,也的确是他自己的血,却远远没有众人以为的那样严重,粗略一看双手加起来不超过十个伤口,而这些伤口则大多只停留在表层破皮与流血,众人想象中的什么指骨断裂,又或者整只手被扎穿,通通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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