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民所说的土地转让是国家的一项新政策。
从分田单干以来,土地都是按照人口数均分在每一个农户头上,这个政策解决了全国人的吃饭问题。
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依赖于手中几亩地的农民,却始终无法走上小康道路。
所以国家再一次调整了土地政策,在新形势下单干太限制劳动力功效最大化,所以鼓励和支持农民把土地转让出去,将劳动力用于其他行业。
当然这个政策的前提保障是退休养老和土地转让金问题,以及小城镇化的发展。
简单点说就是农民与工人一样到了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转让了土地的农民集中居住,这样可以解放更多土地。
在这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张广民家所在的明阳镇所颁布的标准是一亩地一年补偿七百五十块。
有人听到消息说,国家制定的标准实际上是一亩地一年一千块的补偿。
这中间一亩地一年就少了两百五十块,明阳镇人均耕地是五亩左右,这可就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同时还有一点,明阳镇转让土地的合同是十一年,农户的要求是十一年补偿款一次性付清。
而明阳镇方面给出的答复却是一年一付。
这就引起很多农户的不满。
就拿这个付款方式来说吧,一年一付和一次性付清有太大的区别。
土地转让出去后,接收方肯定还是用于农业生产,走的是机械化集中化管理模式。
这样做的前提要求就是对土地进一步治理。
潮阳地区是丘陵地带,土地并不是大片平整,所以推行机械化难度还是很大的。
经过治理后的土地,一旦再回到农民手中,再采取分田单干模式,还要进行一次治理。
这中间的花费实在太大,不是农民能够负担起的。
就拿几年前大肆推广大棚这一事为例,很多地方为了追求政绩,在公路沿线征地修建大量大棚。
这些大棚都采取集中管理方式,一个承包户少的有几十个大棚,多的有几百个。
因为经营不善,大多是大棚都赔了钱,少部分大棚承包者骗取了国家支持的项目资金和银行贷款也不再继续种植。
导致大量良田无法继续种植。
而农户转让土地的收益,还不足以用于平复土地的资金。
这就是一年一付的恶果,虽然有合同制约,但谁都明白这合同是制约百姓的,如果百姓违反了合同,承包者肯定会打官司。
但承包者只支付了一年的承包费,就宣布破产甚至还有的承包者直接就销声匿迹了。
农户根本就没办法讨个公道,就算官司打赢了又能怎么办,人家承包者说赔了钱,没钱支付承包费,所以我不干了!
有以往太多的经验教训,明阳镇农户绝大多数都要求必须一次性支付十一年土地转让款。
就算承包者赔了钱,农户受到的损失也会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