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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牧场看牛(第1页)

张远和马丁离开庄园,驱车来到了距离奥伯丁小镇不到十公里的一个牧场,这里是周围这一片地区规模最大的牧场,有牛羊数万头,在周围几个小镇中都非常的有名气。

张远他们来的时候,牧场的主人已经在门口等候多时了。

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白人男子,个子不高,但身体非常壮实。鼻头红红的,头顶上的头发已经掉的差不多了,看上去有点搞笑。

一下车,男子就大笑着张开双臂,朝他们走了过来。

马丁同样张开双臂迎了上去,两个结实的大男人抱在一起。

“哈哈,马丁,你这家伙怎么有时间来我这里了?”

拥抱之后,秃顶男大笑着拍打着马丁的肩膀。

马丁同样大笑着,说道,“你这个老混蛋,你是不希望我来吗?如果不是为了陪我的BOSS过来买牛犊子的话,我才懒得来看你呢。”

“BOSS?”秃顶男微微一愣,他看了看站在一边的张远,“你是说……”

“没错。”马丁耸了耸肩,“庄园已经有了新主人,他就是我的新BOSS。”

“哈哈,我一直都在想,究竟是哪个幸运儿会得到梅尔西斯庄园,没想到……”秃顶男大笑着,朝张远伸出了手,“我叫拉里斯,你可以叫我拉里,你是中国人吗?”

“事实上,现在那里已经改名叫翡翠庄园了——你好,我叫张远,你可以叫我张,我确实来自中国。”

张远笑着握住了拉里斯的手。

对方的手非常厚非常硬,虎口处还有厚实的老茧,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手。

紧接着马丁走过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得知他们是想要过来买牛,拉里斯再次大笑了起来。

“买牛找我就对了,马丁知道我的小家伙们究竟有多么健康,来,跟我来,我带你好好看看。”

拉里斯拉着张远的手,带着他朝牧场里走去。

拉里斯的牧场不小,总面积快有翡翠庄园的三分之二大了,不过环境比起翡翠庄园就差了太多,最起码不是张远喜欢的类型。整片土地被木质的栅栏隔成了很多的区域,不同种类的牛羊都被分在普通的区域中,既方便管理,同时也方便土地进行轮休。

不得不说,拉里斯这里的牛羊真是有够多的,数量多,种类也多。

张远跟着看着,不多时就有些眼花缭乱起来,身边的拉里斯也在不停的介绍着自己养的牛羊。

“张,如果你要买牛的话,我这里主要有安格斯牛、西门塔尔牛和利木赞牛,这些都是很好的肉牛品种,产肉率都相当的高。我这里还有比利时的蓝白花牛,这种牛的产肉率也非常高,但是照顾起来非常的麻烦,不过它们非常的便宜,当然了,你这么有钱,应该会喜欢那些比较好照料的牛,那我推荐安格斯牛。

安格斯牛适应性强,饲养起来非常简单,而且产肉率非常高,现在市场上卖的最多的就是这种牛肉,你一定会喜欢的。”

拉里斯带着张元来到了一圈围起来的木栅栏前,里面是一大群黑色的牛。

安格斯牛没有角,所以也被叫做无角黑牛。它们的头小而方,额头比较宽,颈部不算长但很厚,躯体呈圆筒形。四肢短而直,两前肢、两后肢见距均相当宽。牛的个子不高,但身体非常的结实,肉眼都能看到其身体上一条条虬结的肌肉。它们大腿肌肉延伸到飞节,背腰宽厚,具有现代肉牛的典型体型。

这种牛最大的特点,就是肌间质非常好,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大理石纹。饲养优良的安格斯牛,牛肉的大理石纹非常漂亮,所以它们在北美市场非常的受欢迎,堪称加拿大销售量最大的牛肉。当然了,想要养出漂亮的大理石纹可就不太容易了。

在拉里斯介绍的过程中,马丁一直跟随旁边,张远偶尔朝他看一眼,他会微微点头,示意拉里斯没说谎。

这样张远心里就有了决定。

接下来他们还看了利木赞牛以及西门塔尔牛,这两种牛也都相当不错。利木赞牛体型巨大,产肉量甚至还超过安格斯牛,但利木赞牛的脂肪相对少,生成的大理石纹就要差一些。而西门塔尔牛则是肉乳两用品种,经济价值也很是不错,同样是最常见的品种之一。

张远一边走,一边看,一边想。听着拉里斯的介绍,自己在心中做着衡量。

看过了牛,他们顺便还去看了羊,这里同样都是些常见品种,波尔山羊、杜泊羊、小尾寒羊还有无角陶赛特羊等等,欧美人相对来说还是更喜欢吃牛肉,所以养羊的人相对来说不如养牛的人多,羊的种类也比牛的种类要少。

张远暂时没有养羊的打算,所以他只是看了看,然后就跟着拉里斯继续逛了起来。

拉里斯的牧场里还养着一群马,数量不多,和牛羊比起来差远了。

张远要养牛,肯定是要放养的。放养的牛比圈养的牛更好吃,而且庄园的土地富富有余。可如果想要放养,那就需要雇佣牛仔,就必须为牛仔准备马匹,所以他跟着拉里斯去看了看。结果让他大失所望。

这些马看上去都很一般,毛发暗淡无光,马也没啥精神,或者站着或者趴着,懒洋洋的,一点动力都没有。虽然张远有一定的把握让它们重新恢复精神,但既然都是花钱,为什么不买一些一开始就相当不错的马呢?基础的好坏当然会影响到马匹的成长,所以他只是看了几眼就完全失去了兴趣。

看过了牧场里的牲畜,一行三人来到了拉里斯的别墅,这是一个二层小楼,是拉里斯一家人居住的地方。

他的妻子是一个很普通的白人女子,穿着围裙,一身家庭主妇的打扮。

中午饭就在拉里斯的农场吃,为了招待他们,他特地拿出了牧场自己养的牛肉,做成了大块的牛排,煎到了七成熟。因为使用的是安格斯牛肉,肌间脂肪比较多,所以牛肉非常的嫩,几乎达到了入口即化的程度,味道相当不错。

喝的酒则是庄园产的葡萄酒,红酒配牛肉,算是很多国人心中西餐的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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