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五个人,其中两个叶牧认识,凯瑞、雷特。凯瑞是约瑟夫的儿子,毕业了回来发展却还没有固定工作。雷特是汉克的儿子,二十五岁,结婚又离婚,在冰川公园上班。之前的篝火烧烤派对上见过,因为弄伤了腿,还在修养。另外三个人是雷特的同事,过来看望他。
“脚上的伤好得怎么样了?”叶牧问了问。
“好多了,过完万圣节就回去工作。”万圣节,11月1日,西方的传统节日。实际上万圣节从10月31日夜晚就开始了,是儿童的狂欢节。
在屋子里看电视的汉克听到叶牧过来,抱着一桶啤酒出来了:“是想念我的啤酒了吗?”
“是的,想你的啤酒了。”叶牧说道,手上却拿起一串烤得焦黄的鸟肉,吃起来。
“真是丰富,鸟肉、兔子肉,牛肉……”张东升说道有些奇怪:“问一个非常不礼貌的问题,你们也吃兔肉?”
“嗯,为什么不吃?”
“不要介意,我这朋友是一个好奇宝宝。”叶牧无语的瞟了张东升一眼。
“没什么,我们是乡下人,什么都吃。”雷特耸了耸肩,笑着举起酒杯。
美国人大部分是欧洲移民。中古世纪时期,欧洲人非常迷信巫师那套玩意。在应该还有这样一个传说,挂一根兔子左后脚挂在脖子上就能保有自己不被邪魔入侵。因此,兔子是被看作幸运的东西。
还有就是复活节,复活节在美国是一个大节日。每到这个节日,超市百货都会应景的推出和兔子相关的产品跟活动……
之前一直在加州生活,当地的白人基本不吃兔子肉。就是农场里兔子泛滥成灾,当地农场主也只是寻找从事灭杀兔子的相关人员,不会自己动手。
张东升这家伙在美国也生活了四五年,全部的见闻几乎集中在了夜店文化和吃喝享受上面了。叶牧比较宅,喜欢看各类新闻。
就他知道的,美国有大把野生动物做成的狗粮,包括鹿肉、兔肉、淡水鱼肉等等。之前和汉克也聊过‘野味’的问题,当地人喜欢打猎,也喜欢聚在一起烧烤。
烧烤吃什么,取决于打到的猎物。
总的说来,美国这个也就那样。主流城市的人购物方便,基本只吃主流食物。非主流的地方就没有太多将就了,特别是烧烤……
张东升刚才的问题确实是非常不礼貌。若不熟悉的人,还以为这是地域歧视,城市人看不起乡下人。
张东升无辜地笑了笑,拿起刀子,切了兔子大腿上的肉下来,放到嘴里吃起来,道:“我也是乡下人,烤兔肉,我喜欢吃。”
叶牧笑了笑,道:“我们中国人不忌口。但是要我说,你烤的这个兔子肉真不在水平。”
气氛缓和下来,其实也没什么。都是心直口快的人,张东升又特别擅长交集,喝了不到两杯,这家伙就和他们称兄道弟。
烧烤很晚才结束。
回到家,洗洗澡一觉睡到大清早。
又是天不亮,张东升敲了叶牧房门:“啥子事情?”
“今天的单身人士夜狂欢派对。记得了,收拾一下自己……”张东升喊道。
“单身夜,特么的天还没有亮。狂欢个屁!”叶牧无力的呻吟。
“提醒你一下,下午有急速配对活动。你早点过去,看看有没有漂亮妹子,勾搭上。别到等到晚上过去吃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