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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葫芦瓶(第1页)

托古乡位于肇县东南,十几公里而已,是一个典型的东北式农村。

冬天的北方空气特别清爽,大地白蒙蒙一片,一眼望去,似乎被遮了一层白衣一般。

王镇雄很兴奋,可能是也很长时间没有回来的缘故,越接近托古乡就越话唠。

他告诉唐林军,他们托古乡也是有历史的,最早可追溯到辽金时期,现在他们村外还有辽金时期的土城旧址呢,而有的村民也时常在耕地时挖出一些古陶罐或生锈的兵刃等等。

他说,辽金时期这里还发生过一个著名的战役,女真人以几千兵力击退十万大军等等。总之他把唐林军当成投资商了,也把他家乡夸出花了。

当然,这里虽然是典型的东北农村,但是一点也不落后的,国家政策好了,农民都翻了身,年年免费种着地,国家不收税,反倒还给农民补贴,一家四口人靠种地的一年收入就有三四万,地多的大户一年十几万也很正常。

有的农民买了车,盖了全砖大瓦房,连厕所都和城里人一样修在屋子里,电脑网络等等,一应俱全。

他还说,现在的城里人年年在春耕时节都会跑到乡下给农民打工种地,所以别看他们生活在农村,但小日子滋润着呢。

安乐村,王镇雄家世世代代居住的村庄。

老王的媳妇很热情,他家的院子很大,黄澄澄的玉米堆满了院子,有两只羊,鸡鸭鹅猪等等全都有。

唐林军这次没有空手来,出县城的时候,他就找了一家超市,买的奶粉、水果、饮料等等,把车的后背箱都塞满了。他没用老王付钱,而老王也觉得这唐林军虽然此次来的目地不纯,但人很仗义。

“芬,去把大哥和二子还有传东叫来,今天杀猪,让我这兄弟也尝尝咱东北最地道的杀猪菜。”王大妖孽依旧处在兴奋之中,虽然他媳妇与他骗的那些女人完全没法比,但是这厮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儿却是帮着媳妇拎水抱柴禾,似乎他在回到家的那一刻就卸下了所有的虚伪与圆滑,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村人,农民。

唐林军坐在东北火坑之上看着王大妖孽忙里忙外,偶尔也会和媳妇偷着说几句笑话时,他越发感觉这王大妖孽着实是个妙人儿!

他没有看到王大妖孽的眼睛中对自已的结发之妻有厌恶之色,有的也只是疼。那种农村人最直接的疼,我帮你干活的疼!

“咦?这把匕首不错呀?”坐在热坑头的唐林军索性无事,但四处打量起老王家的摆放,但是当他看到西墙挂着的一把匕首时,眼睛就亮了起来。

那把匕首没鞘,只是用绳子挂在墙上,看样子是剥土豆皮或水果的刀子,只是其形状与颜色却与普通的匕首不一样,其形状有些类似古代长矛的矛头,颜色也是乌青之色。

“咋啦?相中我这把刀了吧?”正在这时候,王镇雄推门走了进来,也正巧看到唐林军在打量着那把匕首。

“拿来我看看。”唐林军伸手示意道。

老王笑眯眯的把匕首摘下,递给唐林军道:“这是古董,猜猜什么年代的?”

“辽金的?”唐林军之前听老王吹什么辽金时期了,所以就随口说了一句。

“不是,清初的。我在网上查过相关资料,这是把蒙古刀,前几年盖新房时挖地窖挖出来的,当时挖出来时也是生了锈的,后来一磨,竟然特别锋利,再后来就用它杀猪杀羊了。”

唐林军用手摸了摸刀刃,又反复看了两遍后点点头道:“是个古物,卖给喜欢收藏刀的人,能卖个好价钱。”唐林军什么眼睛?那是能透视的眼睛,所以反复看了几遍之后,也立即确定这把匕首就是一件古董。

气息不一样,老物什儿和新物什儿的区别就是其本身上传出的气息,那种气息是无法模仿的。

他虽然不懂收藏,也不是鉴宝专家,但是他的变异眼睛却能分辨出新和旧,透过眼睛能感应到一种冥冥中的时间积累,所以他能断定是件古物,但具体年代无法确认。毕竟他不是干收藏的,也不是学历史的。

“嘿,喜欢你就拿去,这刀子快着呢。”王镇雄看到唐林军反复在手里把玩着匕首时就很大方的挥了挥手,意思是你想要可以拿去。

“我拿它干啥?又不杀人?”唐林军笑着把匕首还给了老王。

“不喜欢刀子啊?那喜欢别的不?家里还有点其它的古董呢,都是在田里耕地的时候弄出来的,还有一些是我小时候在那废城旧址里刨出来的。”

唐林军眼睛一亮:“哦?还有其它古物?那拿来看看吧,反正闲着也闲着,也长长见识,看看你老王家这一方宝地有什么宝物!”

“行,都在‘下屋仓库’呢,我给你提来,你就坐坑上看,相中哪个就拿哪个,不过也没啥值钱的完意,全都是破的!”王镇雄真没把唐林军当外人。他媳妇找杀猪的人去了,而一会他也要出去帮着杀猪,所以唐林军一人在屋没事干,给他找到破物什儿看看,也能让他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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