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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最佳伙伴(第1页)

对于虎人国王、荆棘之城的最高执政者索尔?阿穆伦的威名,雷克斯早已如雷贯耳。他认为要独自暗杀这样一个目标成功率有百分之五十,但要从如此强悍、庞大的国家里救一个人出来,不免有些勉强。倘若救援行动失败而导致皇子被杀,那无疑将是一个灾难,无论对帝国还是兄弟会而言。因此自己必须做足充分的准备,找些可靠的帮手,有了百分百的把握,才能万无一失地救出皇子凯斯。

雷克斯在脑海中筛选了一下他所知道的英雄人物,智慧女神克拉斯?莉莉的守护神犬巴巴斯成了他心中的第一个目标。据传闻,巴巴斯是一头拥有永久生命的巨狼,能像战士一样战斗,而且不会死亡,找它来做伙伴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可是,目前,他并不知道巴巴斯的具体位置。何况从夜母的回忆中得到的信息仅仅是一些模糊的片段。只知道在一个世纪前,巴巴斯参与了九大魔神对抗异界魔龙死亡之翼的入侵战争,之后巴巴斯便从女神身边消失了,仅此而已。

虽然没有再多可知的信息,但他还是决心要找到它。古老的帝国图书馆里有更多记载关于那场大战的书籍,也许可以找到关于巴巴斯的记载也说不定。他决定先去帝国搜寻一下巴巴斯的踪迹。

天际大陆的森林总是充满着未知的危险,旅行时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经常能看到路边躺着商旅的尸体、马匹或者裸露的森森白骨。在茂密的银针林里,经常有棕熊或者野狼出没,袭击那些落单的路人。野狼们不仅会咬下他们的头颅,还把身体撕碎,内脏和肉屑抛洒在路边的灌木丛里,吸引别的动物来进食,从而围杀他们。

在晨风国和帝国相交的地带,有一座连绵千里的雪山群,叫赫罗斯加山山脉,那里的雪狼除了袭击人类,还会捕杀麋鹿或相互残杀来果腹,在食物匮乏的冬季。

雷克斯骑马跑了一早上,天空已经完全放明。于是他放慢速度,骑着马正在森林的大道上悠闲地漫行。突然,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从路边的灌木丛里传来,雷克斯的神经下意识的紧绷起来,“有强盗?”他在心里猜测着。

停住影魇翻身下来,拔出腰间那把特殊形状的短剑--夜莺之刃握在手里,轻手轻脚地靠近那排矮树丛,准备随时刺向扑出来的敌人。“嗖”的一声,一只棕色的麋鹿从树丛后面跳出来,跃过雷克斯的头顶,飞奔着向前逃命,跑到它认为安全的距离范围外回头看了雷克斯一眼,又快速钻进了另一片灌木丛里。

雷克斯长舒一口气,紧张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他把利刃插回腰间的剑鞘。骂道“该死的麋鹿,祈祷下次不要碰到我,不然宰了你做烤肉。”

他骑上马继续赶路。大路很坚硬,空气平静,他孤寂的向前走着,太阳已经摆脱了早晨的清晰轮廓,现在变的炽热、闪耀,光彩淡淡的融入了瓦蓝的天空,漂亮雪白的云朵从它身边慢慢游过。森林里除了鸟鸣一切都那么安静。地上的绯色野蔷薇和紫色的龙舌兰花簇拥着抱在一起,长满了整片森林。几只黄褐色的蝴蝶,偶尔停落在花朵上歇息,摊开的翅膀仿佛是一些特殊的花瓣。

这条大路一直在松针林里蜿蜒着通向前方,雷克斯在路上走了一个小时,便在一条向上的狭窄山道前停下来,牵着马沿着山道翻过了一座山丘,他又遇到了一条比较平坦的河。雷克斯骑着马站在河边,用手遮着阳光朝远处望去,只见河水从更远处的雪山上倾泻下来,顺着河道蜿蜒而来。哗啦哗啦的河水声响个不停,清澈见底,一群群鲈鱼在水里追逐嬉戏。

雷克斯觉到嗓子眼里朝外冒火星,干燥的喉咙好像要粘贴在一起,无法正常呼吸。他踩着马镫翻身跳下来,飞奔到河边跪在地上,双手弯曲并在一起形成一个勺子状,舀起河水猛喝一阵。直到他的胃里面装进了一半的水时,才觉得难以忍受的燥痛感有所缓和。他觉的有些疲惫,便挑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打算休息片刻等体力恢复了再出发。

影魇拽开脚步慢悠悠的走到河边,展开脖子把嘴伸进河里,咕咕地喝着河水,身后的尾巴左右来回甩动。雷克斯望着正在饮水的影魇,不由说道,“真抱歉,每次都辛苦你,我的老伙计!”

正在喝水的影魇好像听懂了雷克斯的安慰语,抬头朝这边望了望,开心的长叫一声。

望着蔚蓝的天空他心旷神怡,觉的身心说不出的舒服。于是便躺了下来,他闭上眼睛,感觉万籁俱寂,整个世界仿佛消失了一般。他的耳边慢慢响起了流水的潺潺声,影魇的呼吸声,以及鱼儿在水里翻的跳跃声。他的心从未如此平静,他很惊讶自己在那一刻的感受。

影魇的一声鸣叫,打破了他的神游。把他从美好的幻想中拉回到现实,他睁开眼,觉的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便骑上马继续赶路。跨过这条不知名的河流,再走一段向上的路就来到了吉卡尔平原。

吉卡尔平原是晨风国边境的一块陆地,地势平坦几乎没有一点山丘。平原上日照时间十分漫长,因此那些巨大的松针树因为无法吸取到更多的水份而灭亡,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平原上的树木都萎缩成了矮小的荆棘丛。除了那些连成一片的荆棘外,最醒目的还有伏地生长的棘草,棘草攀着岩石向上蔓延,仿佛给石头披上了一件外衣。

在平原上旅行,还能看到巨人的营地。这里是远古巨人的故乡。远古巨人是一群从世界之初就生存先来的一个种族,他们保留了远古时代高大的体型和巨大的力量等优点,也继承了行动缓慢这一缺点。

与矮小灵活的现代种族斗争,他们始终无法取胜。因此,他们的族群只好聚集在平原上和长毛猛犸象相互依存。体格巨大的猛犸象和巨人都是同一时代的产物,而猛犸象既是他们的宠物也是物资运输的最佳工具。

一般情况下,这些猛犸象的脾气温顺、平和;但当它们遭受攻击时,象群会把敌人团团围起来,用两条粗壮的象牙猛烈攻击对方,展示出巨大的破坏力。有些低劣的强盗会去偷袭他们,用获得的象牙换取金币。

大多数情况下,强盗们若受到他们的攻击,几乎一击致命。

站在平原平坦的大路口,雷克斯放眼望去,他看到在天的边际有几座皑皑的白雪山若隐若现。蔚蓝的天空和金色的大地被雪山分割开来,形成了一副优美的风景画卷。

雷克斯正出神的望着景色,突然,一个披着斗篷的人从不远处的前方飞奔过来,停在他面前一英尺外的地方;左手拿着铁盾,右手拿着一把短小的匕首,大声喝道“识相的话,就交出你的钱袋和马匹。不然,我会要了你的命!”

雷克斯回过神来,把头微微低下来一点,用匆匆一瞥想看清这个蒙面毛贼的脸。但他遮蔽的十分到位,只能看到一双圆圆的眼睛。雷克斯淡定的大喝一声“滚开!”

他的吼声显然对这个毛贼不够威慑,毛贼看到雷克斯态度强硬,十分不悦。焦躁的骂道“该死的臭小子,这么不识相,看我宰了你,再收你的钱和马!”说完,他举着匕首冲了过来。

雷克斯翻身下马准备迎战,待那毛贼的匕首就要刺到面前时,他一侧身轻松躲开。同时,双手迅速抓住毛贼伸过来的手臂,用力向后一拉,毛贼像颗球一样被摔了出去,在地上翻滚两圈才停下来,他坐在地上。手里的铁盾也被摔离在一边。毛贼有些吃惊,瞪圆了双眼望着雷克斯一会,然后快速爬起来,这时,盖着脑袋的斗篷翻落下来,露出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雷克斯轻蔑的说,“哦!原来是个虎人强盗!”

虎人被雷克斯的态度给激怒了,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吼声。目光犀利地盯着雷克斯,周旋了一圈再次扑过来,手里的匕首直接戳向雷克斯的脖子。

雷克斯不慌不忙,只微微朝边上一闪,再次避开了虎人的攻击。同时,他抽出腰间的那把夜莺之刃。虎人跳空后蹲在地上,整个背就暴露在雷克斯面前,雷克斯不等他起身,雪白的剑刃已经刺入了他的后背,雷克斯再用力一推,剑刃立刻穿破他的身体从胸口穿出来。血水像溪流一样从刺破的地方涌出来,顺着衣服的褶皱流下来滴在地上。

“愕!”虎人轻哼一声,捂着伤口在困惑中倒地而亡。雷克斯把短剑从尸体中抽出来,放在虎人的脑袋上来回擦拭,清除了剑刃上的血污。然后把剑收入剑鞘,他走回到影魇身旁,骑上马继续朝东方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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