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烈的报仇,可不止是高额赔偿。
老阴比鸡贼得很,不但硬生生把自己搞成轻伤,而且下火车第一件事就是去派出所报案。
区别在哪?
刑事犯罪是公诉案件。
立了案就得审理。
哪怕韩烈拿了赔偿,同意和解,然后老潘再去做派出所和检察院的工作,最终的结果,依然不是完全没事。
最好最好,只能是一句:“鉴于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良好,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最终决定不予起诉。”
不起诉、不判刑。
但是,有案件记录。
潘少航从此开不出来“无犯罪记录证明”。
那玩意是干嘛用的?
出国留学、家人政审、公司入职,都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没有?!
拉走,下一位!
再加上48小时的治安拘留,小潘的档案里又多出一条“违法记录”。
注意:违法不等于犯罪。
但这玩意在某些关键时刻,威力也不小。
最起码,入党考公什么的是别想了。
老潘还惦记着想给小潘转系……
呵呵!
这学还能不能上,都是两说。
现在最现实的打算,其实是把小潘拉回梦城,找家高中复读一年,明年重考。
否则啊,难!
这货算是被韩烈玩废了。
玩废之后,他父母还得掏一笔巨款,然后鞠躬感谢韩烈的宽宏大量。
而老阴比只是挨了一顿打,付出两颗注定要淘汰的牙。
属实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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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纯纯的新书期,只能一天两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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