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很少插手干涉胡浩南的工作。
作为精英家族培养出来的女人,她所接受的教育里,其中一项技能就是如何扮演好妻子的角色。
所以早在波特兰时期,当她发现胡浩南并不喜欢她从事篮球工作,她就主动选择退出,并尽量不去干涉胡浩南的工作。
事实证明,这招以退为进相当有效,她和胡浩南的关系不仅没有疏远,反而变得更加亲密。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对于胡浩南的工作状态一无所知。
当她知道胡浩南最近在为一个卡戴珊家的女人而烦心的时候,她知道该是自己做些什么了。
比如,站在一个相对客观的角度给出一个相对客观的建议。
“如果你不想像弗格森那样和贝克汉姆闹掰,或许可以试着接受詹娜的存在。”
胡浩南完全听了进去。
生活经验告诉他,当一个平时对你工作保持距离感的人提出相关意见时,最好给予一百二十分的尊重。
这晚,在结束和格蕾的通话后,胡浩南特意找来弗格森和贝克汉姆的相关传记翻了翻……
然后他发现,自己和西蒙斯的关系跟弗格森和贝克汉姆这对师徒确实有不少相似之处。
比如,弗格森把贝克汉姆从青涩少年培养成为英格兰乃至世界最出色的中场球员之一。
他也把西蒙斯从新秀培养成为冠军球队的重要一员。
贝克汉姆踢球风格勤勉踏实,能踢边路中场,偶尔还能客串边后卫,传球——尤其是长传球调度更是一绝。
西蒙斯在他手里也是球风朴实,可以能从一号位打到五号位,传球技术也是相当了得。
弗格森信奉的是足球运动员就应该专注于足球本身,不应该在职业生涯还未结束之时就早早想着开拓其他事业。
对此,胡浩南也是赞同的不能再赞同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弗格森和贝克汉姆从最初的合作无间,亲如父子,最后演变到拳脚相加、分崩离析呢?
是辣妹维多利亚?
当然有她的原因,但从根本上说,胡浩南认为,还是弗格森和贝克汉姆在对待足球态度上出现分歧。
弗格森喜欢的是纯粹的足球,往大了说,他信奉的是老派的足球即一切,足球即生命。
但贝克汉姆,作为新一代球员,认同的是自己应该为整个职业生涯做出更全面的考虑,这或就印证了当下时兴的一个观点——生活不仅仅有足球。
这里面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对和错,只有看问题角度和所经历的时代的不同。
只是对胡浩南来说,如果像弗格森和贝克汉姆那样亲如父子的亲密关系都不能阻止因维多利亚带来的分崩离析,那么格蕾所提议的“接纳”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打不过就加入嘛,不丢人!
只不过——
胡浩南不由地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主教练存在的意义。
作为主教练,他是把球员务必打造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还是根据球员的性格和特性进行因材施教?
胡浩南最后给出的选择是后者。
因为不管教练,还是球员,在确定自己的职业属性之前,首先都是人。
是人,就会有独属于自己的天性。
是人,与人的相处就讲究缘分。
对一位主教练来说,如果有幸遇到诸如科比这样既有天赋又十分专注的篮球运动员,当然是一件幸事。
他就可以和这样的球员一起努力,去遇见最好的自己。
如果没有遇到,那就不要过分强求,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弗格森和贝克汉姆就是这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