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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流落异乡(第2页)

虽然现在的楼烦国是由各个部落组建而成,但也有像中土一样的权力架构,只是规矩上稍稍有些不同。

楼烦国的共主是为娄烦王,娄烦王下面又有左贤王和右贤王两个辅佐,遇大的战事时,左右贤王将会与娄烦王聚集在一起,商议战略要事,而平时则会在各地的封地,治理部落里的大部分政事和军事,也就是左右贤王在楼烦国内有着高度的自治。

在楼烦国,与中原各国以右为尊不同的是,它是以左为尊,大臣们由西向东是为尊,由东向西是为次;更讲究男尊女卑的观念,甚至要强于中原。

上一任楼烦王有两位夫人,左夫人育有一子,名曰季乍;右夫人育有二子,大儿子叫忽克,二儿子叫大禾。

娄烦王的三个儿子按照年龄排序,依次为忽克、大禾和季乍。

按照以左为尊的规矩,这季乍可以说是嫡长子,可他从小被左夫人娇生惯养,性格顽劣,好争勇斗狠,在左夫人去世后,季乍更是变本加厉,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老楼烦王看在眼里,也是急的厉害。

而老大忽克,却是恰恰相反,他为人宽厚,识大体,且从小就就聪明伶俐,深得老楼烦王的喜爱。

在楼烦国更好的延续下去和继承规则两者选择上,最终老楼烦王选择了前者,他立了老大忽克为继承人,也就是现在的楼烦王,但为了弥补缺憾,也立了老三季乍为左贤王,仅屈居于楼烦王之下,立老二大禾为右贤王,大禾对忽克这位大哥可以说是素来崇拜有加,充满敬意,两兄弟速来和睦,互相信任。

只是老三季乍就不一样了,对于父亲的传位问题,他一直耿耿于怀,多有夙愿。只是碍于楼烦大将军塔木乃当世名将,而且右贤王大禾对忽克又是衷心拥戴,所以一直不敢放肆,但夺位之心一直不死,且越发不可收拾。

此时,月明风清,夜色苍茫,百无聊赖,突然一声惨叫从军帐中传来,凄惨至极

只见军帐里有一人被绑于木桩之上,或死又或已晕厥,血迹斑斑,两行血水挂于两颊,最惊恐的莫过于旁边那只秃鹰双爪里的两只眼珠,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是人的。

“哈哈哈哈。。。。”一人开怀大笑:“好,兰可托,有了这畜生,明日定叫那塔木死于当场。”

但见开怀大笑之人留着一嘴大胡子,两腮硬是把原本很大的眼睛挤成了两条缝,两臂犹如大盘,腰间几十斤赘肉,却也是把牛皮盔甲穿成了紧身衣,不过倒也是弥补了魁梧身躯所需要的条件,此人正是左贤王季乍。

“哼,这个塔木,屡屡坏王爷的好事,要想成就大业,此人必除。”兰可托阴声道:“这只秃鹰,经由属下训练了多年,就是想在有朝一日为王爷您派上用场。明日比武招亲,王爷您只需如此如此……”

草原的美丽,是语言的美无法比拟的,也不是多彩的画能够捕捉的,这就需要你身临其境,呼吸那里的草的嫩香,闻那牛羊的汕疝味,还有那北风吹的凉味……

不知不觉中,赵雍来到了大草原上,看见了一望无际的绿草,成群的牛羊,白茫茫一大片,还有那天地连接处清晰可见,又像自己已经身处于天上,因为他觉得如果此刻有个四五十米的云梯,就能爬到天上去。

他兴奋极了,因为这才是他最想永远呆着的地方,他的心确确实实是属于这里的,如果没有战争的话,如果没有一直让他牵肠挂肚的赵国子民的话,他一定要选择过这样的生活。

哦,不

疲惫的赵国,

年迈的老父王……

怎么可能容许他不去多想想这些磨难,一味地只顾自个儿的快乐,不,他不能这么自私他不敢再去多想什么。

突然,一声怒吼震惊天地,回头一看,竟然是一只大虫(古代大虫又叫作老虎),两颗獠牙竟可与象牙比拟,一双前掌似如大斗,其凶相竟把天空染成了紫红

任由赵雍有兼人之勇,但面对如此怪兽也绝不能赤手空拳殊死搏斗,那只是莽夫所为。

赵雍捡起脚下一根枯枝伏下半身做防卫状,同时又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想必那条大虫也根本没把眼前娇小的赵雍放在眼里,索性一个猛扑一击必杀然后享受一顿美餐了吧,哪知赵雍也是身经百战过的,他临危不乱,以前所未有的专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将枯枝插进了那大虫的右眼里,直疼的那大虫像狗一样嗷嗷叫,顿时失去了刚才的威猛,这就是轻敌的下场。

不过虎终究是虎,哪能如野狗一般那么容易战胜。那大虫恼羞成怒,等疼痛感减轻了点之后,迅速调整好攻击姿态,这一次它绝不会再出岔子了,可此时的赵雍早已跑开数丈,可那大虫却是穷追不舍,一直追到了一处断崖,再往前便是万丈深渊,可那大虫接踵而至,这可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赵雍紧张至极,此时的他想到了父王,如果父王还像以前那样在自己身边就要好了,他现在在哪?为什么不来救我?

就在束手无策时,他朦胧中听到有人在叫他,他一下子张开了双眼,映入眼帘的竟是两个扎着大马尾辫的两位侍女,原来刚才的一幕只是一个噩梦赵雍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身上早已大汗淋漓。

“这是哪儿?”赵雍问。

侍女起身站立两侧,不答。看小说,630book。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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