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疏影伸了个懒腰,取出一柄寒铁飞刀抠着指甲,他头也不抬的道:“裴老大,咱们何时前往纸醉金迷?”裴奚贞抬起手腕瞅了眼时间,沉吟道:“嗯……十一点吧,小宇,现在你跟我再去一趟红旗大街,我总觉得白天时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还去?”
我惊呼道,抓紧时间上楼去休息室换了套衣服,雍大生这老头呼呼大睡,舒适极了。蜷缩在电视机上睡觉的小舞听见我的脚步声,它耳朵一颤,扑跳在我的脚边,我准备离去时,它的两条小爪子一个劲儿的扒在我脚腕,水汪汪的蓝眼睛凝视着我,低呜道:“喵~”
瞧它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旋即我想通了问题所在,小舞作为一只白猫,好久没被我带出去溜达了。我转念一想,这次重返阿猫的抛尸现场没啥危险,便轻轻抱它在怀里,下楼与裴奚贞上了宝马车,奔赴红旗大街。
一路畅通无阻,仅用了四十分钟就到了地方,我把车停在路边。尸体遗留的那点血迹还在,小舞看见它时,颤抖的喵了几声,它有些害怕的缩在我怀中,乖张极了。我跟裴奚贞一人一只手电筒在这附近的范围寻找了几十米,且不说能不能找的到,距离事发已过了将近有二十个小时,就算有啥线索,也被来来往往穿行于街道的行人、车辆破坏。
地毯式搜索的寻了半个小时,一无所获,最终我与裴奚贞在TN4—86的电话亭旁碰头,我淡笑道:“头儿,是不是最近事太多,你脑细胞分化过快了?”
“扯个鸟蛋!”
裴奚贞将身子斜靠在电话亭旁,若有所思的拔着胡子,胡须挂掉的速度并不快,以每分钟一根的速度脱离老狐狸的腮部……他这副架势,像极了白天时在此坐地沉思的状态,我倒是觉得他疑神疑鬼,跟自己过意不去。
此时,一个醉汉从街对面往电话亭跌跌撞撞的走来,他的身子左倾右斜,就是没倒地,功力可见一斑,目测是个有几十年上下的资深酒鬼。这货很霸道,一把推开了电话亭正门的我,他钻进去之后手在口袋摸了半天,翻出一张IC卡插入卡槽,叽哩哇啦连哭带笑说了五分钟。隔着玻璃,我都听得出他在向午夜直播间倾诉,老婆给他带了好几顶绿帽,发泄完毕,醉汉推开门冲我做了个请的姿势,他满身的酒味很呛鼻子,我习惯性的将头扭向一边,接着就没了动静。
咦?人呢!难道他会瞬移?
我转过来,往四周瞅了瞅,醉汉仿佛在极短的时间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裴奚贞笑着摇了摇头,他指向地面,我低头看时,吓了我一跳,那醉汉把大街当成了床,趴在地上呼呼大睡。
电话亭的玻璃门关不掩饰,始终留有一道缝隙。此刻小舞好像看见什么稀奇的玩具般,扑通从我怀里跳落在醉汉的脑袋,借之缓了缓力道,它安然的昂首钻入电话亭,小爪子在角落里扒了扒,不停的拍打。妹的,该不会有老鼠窝居在这处狭窄的空间吧?要是真的话,做老鼠能到这种地步,实在太没有追求了。为了弄清楚,我用脚将醉汉的身子往旁边挪了挪,也钻入电话亭。
蹲在小舞身旁,我这只白猫饶有兴趣的在拨弄一个小物件。光线太暗看不清,我掏出手机屏幕对了过去,竟然是个很眼熟的饰品。
星星发卡。
我想了半天,之所以觉得眼熟,最先忆起曾经送过心晴一枚同样款式的发卡,但颜色却不相同。心晴的那枚是白色无暇的,这枚犹如海水般深蓝,平添了几分静幽,一打眼就能知道佩戴它的女人年龄在20到25之间。仅管颜色和心晴的有很大区别,不过我仍然感觉像是在哪见过,还不止一次。绞尽脑汁的在回忆中搜索好大一会,还是徒劳,索性把蓝色星星发卡在小舞的爪下夺过,握在手中。小家伙好像没玩够,一个劲儿的跟我抗议,我轻轻抚摸几下它的猫头,小舞这才消了气。
总算有了点收获,我电话亭内发现的发卡展示给裴奚贞看,老狐狸眼睛尖,他手指在发卡的夹子底端扯出一条长度约有三十公分的头发。阿虎说过,他接到电话时就是女人所打来的,或许这枚发卡是女人遗留,当然,此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头儿,这枚蓝色发卡我敢确定我在哪儿见过。”我语气肯定的道。
他眉头抖了抖,“在哪?”
“忘了……暂时想不起来。”我抓耳挠腮,越是着急越想不起来,“真的有点印象,好像看谁戴过。”
返回D。I。E的路上,我在玩具店买了只电老鼠,做为奖励给了小舞,它快成了D。I。E的吉祥物。
办公室,裴奚贞将那根的长头发放上了白纸,在灯光的照射下进行比对,发现它的颜色为酒红,他把目光移向桌子对面的我,“小宇,你认识的人中,有酒红色头发的女性吗?赶紧想!”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