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考虑着自己遇到的大部分女生为什么都是喜欢吃肉的,而且饭量都不小。
钱馨这姑娘也是个能吃的货色,特别喜欢脆骨,嚼得咔嚓咔嚓的,一边嚼一边说好吃。
叶修准备的辣椒面就是黔州的土特产,辣的笑!特别合这姑娘胃口,毕竟她就是本地人。
“朋友妻不可欺,你老看我媳妇干嘛?”
“我好奇她肚子能装不行啊?”叶修回答。
钱馨脸红……
自己确实是比较能吃,那种女孩子。
叶修看出她有点不好意思,解释了一下。
“我开玩笑的,我们家李想比你还能吃,喜欢吃的话,下次让胖子再带你来,吃的家里多的是,我时间也多,有空常来。”
叶修把新的排骨放进去烤着,钱馨吃的挺快的,一不注意就跟不上她吃的速度了。
“毛肚年底结婚,给你说了没?”李明达把瘦肉吞下去:“你到时候回去,提前告诉我一下。”
“提前告诉你?钱馨要一起去吗?”叶修问道。
“去,去他家看看,刚好毛轩说给他媳妇找个伴娘,就一起去看看。”钱馨咕噜噜喝着水,舒服的哈了一口气。
认识越久她越是不拘小节,这种性格挺好的。
“那到时候一起就行了,我不准备开车了,去老家那边找个车队就可以了。”叶修说出自己的打算。
“我和钱馨结婚的时候也要车队,一水宝马的。”李明达挑眉,他知道叶修说给毛轩撑面子。
“你的是自行车车队!给你准备个少年*先锋*队你要不要?”
李明达点点头:“要,等我这个涩会*主义*接班人接班了,我肯定关照你。”
等你接班……你就是乌龟你也接不了班。
吃完饭,在钱馨的强烈要求下,是她做的家务,叶修挺不好意思的,人家本来是来做客的。
“别不好意思,我媳妇闲不下来,我从来没有见到比她还勤快的女孩子,独一份!”
叶修撇撇嘴,你这种炫耀媳妇的劲头也是独一份,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厉害的。
“你得理想实现没有?”李明达一本正经的问道。
“唉,看见你日渐消瘦,我有点怕啊!你这头水牛都耕坏了,我这种黄牛,可能扛不住。”
李明达:“……”
“正经聊天,不开玩笑!”李明达严肃,突然脸色一夸:“你不会追不到吧?哈哈哈!叶总这么有钱,连个说脱口秀的妞都泡不到!”
“我昨天和她妈妈打电话了!”叶修补充。
李明达小说戛然而止。
“她妈妈第一句话就是,姑爷,吃了没!”叶修继续刺刀:“所以我这个事情,很简单,表白就可以了,最近就拿下。”
李明达:或许是因为我没有一个好的丈母娘,老天补偿了一个好媳妇给我,但是,为什么叶修这犊子,遇到的丈母娘这么好?
“没说错的话,你媳妇是北方的吧?北方大妞!啧啧,你腰废了。”
腰不一定会废,但是力气确实是赶不上李总。腰不怕,谁*动,效果都一样。
“开玩笑,我们家李想人美声甜,漂亮窈窕,温柔大方,上得厅堂,打的流氓。”
“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就是那个流氓吧,你还真挨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