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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护崽的母狼辣妈(第2页)

草原的日子清简如水,时光寂静无声。

小狐狸们一天天长大,有的已经开始换毛了。黑颈鹤的蛋能听到细微的成长声。一去无踪的福仔和小不点总让我们牵肠萦心,还有那久寻不见的格林……

六月末,山里有采不完的野菜,最馋人的是雨后山坡上生长的白色蘑菇,在山里随便逛一圈就能采到五六斤。

牧民们喜欢把这种蘑菇去掉菌柄菌丝,只留一个伞盖儿,翻过来,把糌粑、酥油装在蘑菇碗儿里,形状像蛋挞一样。生起一小撮篝火慢慢烘烤,蘑菇汁和融化的酥油浸润了糌粑,在火苗上混合成一种缠绵的味道,再随着热浪一个气泡一个气泡地将这种香甜味道爆破出来,老远就能闻到。烤好的蘑菇碗儿外酥里嫩,黏而不糊,中间的糌粑香滑融洽,若再点缀一抹香草,托在手心里,就像捧着一杯湿地小品。烤蘑菇是草原夏季里最精致的野外小点心。

去泽仁家探望小狐狸和黑颈鹤时,我们也用汉家做法,把蘑菇、大蒜切片配牛肉做成蘑菇肉片汤款待泽仁一家。

他们一个劲儿地称赞:“太香了,光是看着就好吃!”

可是他们就真的只是看着蘑菇汤笑眯眯地咽唾沫,却一口不尝。后来我才知道念经的人不吃大蒜。我原本是专程做给泽仁他们尝鲜的,结果事先没打听清楚。

亦风很惋惜:“蒜是用来解毒的,就算偶尔吃一次也没人看见……”

泽仁笑着摇头:“天在看。”

我们不再劝了,隐约有些惭愧。对没有信仰的人来说,无人管制的时候就可以钻空子;但对于有信仰的人来说,内心的自律是无法自欺欺人的。

每次进山采蘑菇都是我亲力亲为,亦风是个连小葱和蒜苗都分不清的菜鸟,实在难当大任,万一采到毒蘑菇,俩人都玩儿完了,我只使唤他为我开路放哨。

亦风偶尔会发现一两只狼的身影。日子久了,山里的狼不再刻意逃避我们,通常是慢慢走开或者隔着几百米的距离偷瞄我们在干些啥,赐给我们更多的机会去熟悉和认识他们。只是在这些偶遇的狼当中,始终没发现有哪只狼是我们的格林。

日落时分,我手里握着一块圆石,坐在石崖断壁上。这块圆石是我今天上山采蘑菇时捡到的,它白晃晃的,躺在草丛中,有网球那么大,我开始以为是蘑菇,走近了才发现是一块石头。狼山上片状的石块很多,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白色的圆形石头,这么好玩的石头是格林最喜欢的吧。离开格林的日子里,我哪怕看见一个很微小的东西都会想起他。想起他小时候每天早上都会叼一块石头,从小屋的窗户扔进来叫醒我,这是他的MorningCall(叫早)。那时候我总是做出生气的样子收缴了他的石头,不许他调皮。我没收了一抽屉的石头,害得格林再也找不到玩的了,只好叼干牛粪来扔我。

我捡起了石头,把上面的泥土擦拭干净,睹石思狼,我的眼泪顺着下巴滴在石头上。我把这块特别的圆石揣在怀里一路抚摸着,带上山来,坐在断崖边休息。

这处石崖在中峰山顶上,崖边几块高耸的巨石可以遮蔽出一小片阴凉。太阳烈时,我们走到这里总会在石阴下歇歇脚,吃点干粮。这里也曾是格林喜欢的小憩驿站,他最爱跳上石崖,抖擞狼鬃,居高临下地俯瞰整个狼渡滩。而我则喜欢背坐在他身前低处的大石头上,迎着山风,一双脚悬在千尺高的悬崖边荡啊荡,既心惊肉跳又心旷神怡。我把后脑勺靠在格林胸前,让他的狼影罩在我上方,我听得见他强有力的心跳。他会淘气地把下巴搁在我头顶上,像给我戴了一顶狼头帽子,他呼吸的热气吹在我额头上,痒酥酥的。于是我仰头咯咯笑着,看他远眺时下巴的剪影,看他俯首时两只狼耳之间洒下的扇形阳光。站在巨石上的格林,显得那么威武雄壮,也显得那么形孤影单。那时的格林已经七个月大了,他遇到过两次野狼,但是都没能被顺利接纳。

“要有信心,你跟他们一样属于这片大山。我的格林长大了。”我抬手摸着他的颈毛,“无论如何,妈妈都在你身边,一定要勇敢!”

他把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站在我的肩头仰天长啸,我知道,他懂的。于是,我也陪着格林呼唤他的同伴,人狼的嗥声在狼渡滩上空回荡。

此时,我坐在老地方,闭上眼睛,那些嗥声还在耳际,那些画面都是活的。格林啊,妈妈今天捡到一块好圆好圆的石头,你一定喜欢的。妈妈在这儿睡一觉,你把这块石头丢过来敲醒我,好不好?让妈妈睁开眼睛就看到你的脸……行吗?恍惚间,我的肩膀一沉,格林的爪子真的搭了上来。

我激动地睁眼,猛回头:“格林!”

“是我。”亦风的大手在我肩上捏了捏,“别坐在悬崖边上,当心踩空了。”

我把着亦风的臂膀,挪回崖边的石阴下。

亦风接过我手里的石头细看,石头表面已经被我摩挲得又光又滑,沾满泪痕:“把这石头就留在这儿吧,如果格林也像我们一样常常过来,他兴许能看到。”

我依言把石头放在断崖上醒目的位置摆好。离开时,我默念着:儿子,这是妈妈给你找到的玩具,这上面有妈妈的味道,妈妈在这儿念过你的名字,如果你也经过这里,闻到了妈妈的气息,尝到了泪水的苦涩,快回来好吗,让妈妈看看你。

一天早上,我和亦风正在无名指山巡山的时候,亦风突然压低我的肩膀,让我埋伏下来。

“嘘,你看那是什么?”他指着山谷中的水源。

阳光把小溪照射出水银般的光亮,三个小黑影在陆离的光芒中晃荡。

“那是……”我眯缝眼睛。

“兔子?”

“个头没那么大!獭子?”

“行动没那么快!”

“……呀!是小狼!三只小狼!”

太好了,这就表示福仔和小不点回到了狼群,和飞毛腿聚头了。

“福仔!小不点!”我站起来喊了一嗓子。

其中一只小狼一听有动静,飞也似的往山坡上跑,一头钻进洞去。另两只一大一小的小狼刚听到人声的时候,也是吓一跳,撒丫子往山坡跑,跑了一段就慢了下来,回头寻找声音的来源。

“福仔!小不点!”我又喊,挥起手来直蹦高。

两个小鬼发现我们了,小脑袋往一块儿凑了凑,不逃跑了,继续玩。

已经钻进洞的那只正是狼妹妹飞毛腿,她刚才一跑,我就晓得是她了,因为这小丫头奔跑的时候总是单边—她前腿儿跑得快,后腿儿跑得更快,于是后腿儿总想伺机“超车”,因此她跑起来的姿势就是歪扭着身子的。

这会儿,飞毛腿躲在“家门口”探出半个脑袋,似乎不敢相信那两个兄弟怎么那么胆儿肥,她犹豫着自己是该躲,还是该出来加入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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