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冬这个做得好不是反话。
他是真的希望艺人能够赚到钱。
想想吧。
普遍二八分成。
艺人拿八成,公司拿两成。
两成里面还要扣掉给艺人团队的半成,还有艺人和艺人团队每个月的固定工资,五险二金,杂七杂八,最后落到公司手里的所剩无几。
就算艺人一年赚一个亿。
到林冬手里的估计也就一千多万。
而能够收入过亿的明星,国内连十个都没有。
既然不会阻碍林冬的亏钱大计,那么巫师大人也可以祝福他们
实际上,公司现在的几个艺人,全都属于亏本买卖。
低端的广告代言和走秀,其实以他们的外在条件都能够争取一些,也能拿一点出场费。
经纪人钱娜找了不少。
可惜全都被林冬给否了。
怎么什么钱都挣!
有点追求行不行,咱们不能涸泽而渔呀。
艺人们感动的不行,终于按耐住躁动的心,老老实实的领着每个月三万块的薪水过日子。
“三胖哥,咱们开个会讨论一下第三期的问题。”
林冬的戏还没拍完,能抽出时间来还真不容易。
七喜哥那边已经开机的戏他都没理会。
差距一目了然。
没办法,每一次拍综艺他都能大吃好几顿,而拍戏就只能吃盒饭。
什么?
加鸡腿了。
难道加鸡腿它就不是盒饭吗。
它是一个加了鸡腿的盒饭。
“第二期正在剪辑中,但是摄影团队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随时可以开工!林总,您来决定第三期到什么地方拍。”
张三胖整天跟着摄影组跑,晒的跟个煤球精似的,但是他精神很好,干劲十足。
“第三期……”
林冬语气复杂,但是并没有太多的迟疑:“去东北吧,就盛京好了。”
有些事情,终究是需要去面对的。
逃避不是办法。
他穿越过来的这个人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