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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23岁那年我被芳这头猪拱了(第1页)

故事发生在一个美丽的滨海校园。

据说丧偶的丁香老师自从丈夫车祸离世,就变得郁郁寡欢了。等到我来到这个学校,我每次见到她,都是看见她那恬静美好的脸庞带着丝丝忧伤,然后在我面前优雅地翩然而过,让我很想跟上前去,轻轻牵住她的手,拥抱她,给予她安慰,或者给予她某一种力量。

可是,我哪有这个胆量!我只是校园的一个保安,军士退役后留在广州打了几年工,实在熬不过外面的苦日子,所以听从父母的劝说,回到家乡来参加一个招募考试,以口试笔试第一名的成绩在学校谋了一份保安的职。据说试用期满一年就可以正式入职了。

可我那婆娘死活不愿意回来。

我那些年是在广州军区当的兵,当时很年轻,高大帅气威猛,应该是挺有魅力的吧,因为当我去手机店买手机遇到了芳时,她就主动要了我的联系号码,后来一来二去,等到我五年兵役期满退役,她也就顺理成章地跟我回来生下了我们的女儿盼弟。

芳是广州市天河区郊区一个菜农的女儿,想必当初也是嫁给了爱情的吧,因为初识聊天时我就告诉他,我家在一个五线小城市的一个小镇里的一个村旮旯,家里父母已经年迈,靠种田为生,我是独子,上有四个姐姐已经出嫁。

她当时说,她不怕,只要我们两人同心,我们一定可以过上好日子。

然后事情就发生在那一个周末的傍晚。她给我发信息说,如果不能马上见到我,她的血管恐怕就会爆炸了!我刚看完她的信息,她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满含柔情地说她已经等在了军区大院的门外。

当时我们连正在看露天电影。我赶紧请假出去把她带回军区的士兵招待所。芳信誓旦旦非我不嫁,我的心被这头可爱的小猪拱得热乎乎的,结果干柴烈火就成了事。

可是事后,我怎么感觉我就成了她家菜地的那一棵大白菜了呢?那一年我23岁。芳26岁。

等我退役的时候,芳已经身怀六甲,大腹便便了。所以当我把她带回家时,虽然芳还没跟我结婚就怀孕了,但我那老父老母还是高兴坏了——似乎比我当年荣获“优秀士兵”,部队敲锣打鼓到家中慰问时还高兴,两个淳朴善良的老人恨不得天天杀鸡宰鸭伺候芳。

可是,对于在大城市的边缘长大的芳来说,我们农村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实在是跟她熟悉的、想象的场景相差太远,女儿刚生下,她就闹着要回广州去。

我的父母给他们的孙女取名为盼弟。意思浅而易见。

而芳似乎已经忘记了当初是谁常常搂着我的臂弯,凑到我的耳边,甜甜地说:“不管你家有多穷有多偏僻,我都愿意跟着你,我爱你!”“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狗屁!她全忘了。忘了是她经常主动跟我示好软化了我的心,忘了是她充当了一头勇猛的猪拱了一棵纯纯的大白菜,忘了是她自己满怀豪情又满怀柔情地扑倒了我,仿佛她才是战士。虽然只是经历了短短的时间,但她好像全都忘了,她一个劲就只想着回到繁华的广州去。

吵闹了无数次,甚至连嗷嗷待哺的女儿也不喂奶了,她就铁着心一定要回广州去。那个时候,我心里还是爱着她的,毕竟,这是第一个让我尝到了人生美味的女人,而我那时也觉得让大城市里的美女跟我回到这山旮旯里来确实是让她受委屈了。所以我不顾姐姐们的反对,做了父母的思想工作,说大城市容易赚钱,所以我们还是要出去打工。

结果,我们六个月大的女儿就开始成了留守儿童。我跟芳一起回了广州。这次她去了KTV做服务员。据说这活收入还是挺高的,但芳说她的收入她要自由支配。

大城市的消费水平实在是高,而我没有什么文化,很难找得到高薪的工作,当时兼了两份活,一份是做电工,并看护电表房,另一份是跑腿,一天到晚要看人脸色,但到手的钱刨去房租和水电费,所剩无几,就连吃的、用的都节俭到了极点。这样的状况,我又哪有钱寄给老家的亲人呢?

所以那些年,在老家的女儿只能吃着爷爷奶奶磨的米糊,慢慢地长大。而芳从来不曾提过要回家去看看孩子。

就在这样的岁月里,芳跟我越来越聊不上话了。芳的工作一般都是晚间上班,而我是白天干活,大家的时间都是错开的。傍晚我一天劳累回来,看着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去,我有话想说,但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眼睛无端地有些发涩。有时,她说她要加班,也就宿夜未归。而我,每天累得像只狗,也无暇去想那么多。或许,潜意识里压根就抗拒去想。

一开始,我们两个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声——我记得我看过一句话,就是说两个人的心距离远了,大家就会拼命地大声说话,而当彼此的心是靠近在一起时,都是细声细语,甚至爱说悄悄话。

我记不起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悄悄话了。到了后来,连大声的话都没有了。

我是为爱而来广州的,我是为我的爱人而来广州的,可我TMD活得实在是太窝囊。我现在还有爱人吗?

到了后来,因为主顾的脸色实在太难看,跑腿的差事丢了,于是我连房租都支付不起了。芳说她回家去住,可我好意思跟着去吗?记得刚回到广州时,只要不上班,我一有空就到芳的父母家去帮忙种菜,可每次,都是被岳母奚落一顿,小舅子在一旁冷嘲热讽。所以慢慢地,我也就不上门了。

芳果然回家住了,租房就显得实在是太奢侈了,所以我退了房子,住到了我的工作场所——一个电表房里。热烘烘的,吵闹闹的。还有各种辐射。

就这样,日子又过了两年。而在这两年间,我和芳只是偶尔通一下电话,连QQ都不聊了。往昔那个爱我的女子,只是若隐若现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了。

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意思呢?在我难受到在无数个夜晚深深地自我怀疑时,在老家小城市的学校里做副校长的堂小姑打电话来说,她们学校在招聘保安呢,年迈的父母也叫我回去。我终于萌生了归意。但芳说什么都不愿意再跟我回广西。

我们的女儿盼弟,从六个月与母亲分离,便再也没见过她妈,也没盼来弟弟。等到我从广州回到了老家,女儿已经五岁了。那一年,我29岁,胡子拉碴。

而家中的父母,腰更弯了,白发苍苍。我心酸地打起精神来,拾掇拾掇自己,照照镜子,来个微笑,当年腰板挺直挺直的那个帅哥似乎又回来了,我对着镜子敬了个军礼,一种豪气油然而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看来,还是家乡的水土滋养我。父母还能有多少年可活呢?难道我要为了一个女人而连父母都不管不顾了吗?那也是当年我执意要跟芳回广州时,姐姐们质问我的话,现在再想起来,确实很愧疚,但我无悔——我对于这个爱过我,而我也爱过她的女人而言,我已经尽力了。再看着越长越像芳的女儿,我的心定了下来,我决定去市里的学校应聘保安。

就这样,我遇见了丁香老师——在我的心荒芜得需要一种什么东西来填充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我每次远远地看到她,心都一直砰砰地加快跳动的速度,有时,甚至感觉到了血涌上了头。可我只能假装若无其事,镇静自若。

我怎么样才能把这么美好的女子追到手呢?文文静静的丁香老师啊,估计一天到晚也是挺累的,因为她在我的心里,从来没有停止过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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