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曾经这样自豪的向世人发出宣言——
他说:“我是太阳,光热无穷。”
然而他最终死于太过灼烈的光。
他被自己骗了。
但我没有。
我从来都不是太阳。
“发什么呆。”他伸手在我眼前抓了一下,向我笑:“再不快点回去,妈又要打电话过来问了。”
首都机场内旅客穿流如织,播报航班的广播在头顶交错响起。
他也没有非要我回答,自然而然的牵起我的手。
“走了,回家。”
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国外各处走。在我完成学业后,我们用一年的时间走遍了欧洲,然后,因为一个课题的需要,我们去了非洲。
那是人类物种萌发诞生之地,现在落后而贫穷。那里密布着广袤无垠的草原和热带雨林,其间穿越生命的河流,静谧而深邃。
而到了之后,我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接下了好几个在非的援建项目。
因为当地政府的种种原因,除了国内给拨的政策资金外,前期大部分投入都是要企业自己消化解决。
也就是说,没有钱赚。
那时我有点疑惑,这种这种项目,除了刷高zg政府好感度,对他国外事业的扩张,没有任何帮助。我问他了,他就一笑,然后上来吻我,却并不回答。
之后我们在墨城定居。
目前来说,这是我最喜欢的城市,我们在院子里建了块草地网球场,第一次跟他打对打的时候,我惊讶得不行,因为我俩的球路几乎一模一样,从握拍的习惯到发球姿势再到打法战术。不过他没我打的好。
等我赢了后,就去问他,他不说,我就抱住他腰非要他回答。
他挣不开我,就转头过来吻我。
每一次遇到他不想回答的问题,总是这样应付我。
我有点不高兴,揪着他头发不断深入进去,吻得他几乎岔气。
隔壁那个养狗的邻居,路过的时候还吹口哨。
他也不生气,任凭我把嘴角都咬破了,结果晚上到床上就被找了回场子。
婚礼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做了全套。
不能说我之前没有期待过,但事实是,那天晚上跟我期待的完全不一样。
那时我们都喝醉了,虽然武力值没差多少,但我的身体根本抗拒不了他。
第二天早上清醒过来,我心里异样得很,几乎不敢看他眼睛。他却一直看着我,笑了,眼睛里亮极了,翻身压了上来。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他就又进去了。
我们去看了澳网公开赛,还常常去国立美术馆看展,之后在卡尔顿喝杯咖啡,或者点餐外带去以前的旧码头上坐一会。我一个人也曾去过许多地方,但从来没有留意过身旁的景色,只是无所谓的一掠而过。只有他在身边的时候,我才能看到无以伦比的美景。
我才觉得充实。
才觉得生活有意思。
其实我没有光的,我的光都在他身上。
他是我的太阳。
我们在墨城住了四年,开始时是酒店,然后长期租住的公寓,后来我们干脆买了自己的房子。
前段时间,他突然跟我提起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