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混蛋!王八蛋!为什么不能像对梦竹那样对我也温柔一点儿?你只要对我稍微好上一点儿,本小姐也绝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人家本来很淑女的嘛,都是这只禽兽不好!
气呼呼的走在前面,唐可心心里不停的骂身后这个不懂女孩子心事的家伙。
“这里就是夏轻歌小姐的工作室?哇,好大!真不愧是大明星!咦?那件模型,好漂亮!哇!这件衣服真好看……”凌风就像一个刚刚进城的乡下孩子一般,不停的左顾右看,好像完全没有看到前面正在生气的唐可心。
唐可心更生气了——你成心的是不是?刚想对这个家伙野蛮,却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李轻风,你给我出去,马上!”
唐可心愣了,想要对凌风野蛮的心思也一下子甩到了九霄云外,因为这个声音正是夏轻歌的。
不用见到人,只听这个声音也能知道,夏轻歌很生气。
没有人比她更熟悉夏轻歌,夏轻歌是一个知性优雅的女人,绝不轻易动怒,作为一个明星,她更是注重自己的形象,无论是在公众场合还是私下相处,唐可心都极少看到她生气,哦不,是根本没见过。而现在她不但生气了,而且好像还相当生气!要不然她不会这么大声的说话,完全不顾别人会不会听到。
这简直太罕见了。
“出了什么事?”凌风显然也很好奇,问道。
唐可心白了他一眼,你问我我问谁去?不过却还是回答道:“去看看!”
说完,立即朝前面一个房间跑去,她对这里很熟悉,知道那个房间是夏轻歌的私人房间,声音正是从那个房间传出来的。
房间里有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女人自然就是夏轻歌,而男人……至少凌风不认识!唐可心……看她的样子恐怕也不认识。
凌风只一看到这个男人,就感觉全身不舒服。
不为别的,就为这个男人实在太帅了!
就好比一个很好看的女人见到另一个很好看的女人必定要比较一番一样,一个帅男人见到另一个帅男人同样也会比较一番的。尤其还是当着两个极漂亮的女人面。
凌风的不舒服就来源于——比较的结果很让他气馁。
这个男人已经不仅仅是帅,如果仅仅是帅倒也罢了,凌风认为自己同样也很帅,尤其是突破了第二层潜力之后就更帅了,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的气质!那是一种令人心折、需要别人仰视的气质,这种人仿佛天生就是高高在上的,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那种自然而然的骄傲。就算他对你笑,也会让人觉得那是一种上位者对卑贱者的施舍。
一个能有这种气度的男人已经不能仅仅用有钱来形容了。
如果一个人仅仅是有钱,会让人很容易在他身上闻出铜臭味。而能有这种气度的人,一定是长期培养出来的。也就是说,仅从这一眼,就能判断出,这个人必定是世家子弟。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世家。
更让凌风不舒服的是,这个人脸上微微露出的邪魅笑容,修长的身材配合那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对女人仿佛充满了天然的吸引力,是那样让女人一看就能湿润的那种类型。
不说别的,就连唐可心乍一见此人都有一瞬间的失神。
自然而然的,这个人便被凌风列为了潜在的情敌。排除了与他成为朋友的可能。
见到凌风和唐可心两人走了进来,夏轻歌脸上一阵尴尬,不过却依然是怒容满面,显然是被惹出了真火。
而那男人却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有人走进来一样,又或者根本不把走进来的人放在眼里,继续说道:“轻歌,我们之所以要这么做,也是为你好。你我对你的一片心意你难道还不知道么?何必一定要这么排斥呢?何况我们两家本就是门当户对,这也是家里的安排。家里的老人都希望我们能在一起啊!”
“李轻风,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今天再跟你说一次。我对家里安排的这种事情毫无兴趣,任何人不能左右我的婚姻!我跟你之间,绝不可能!当你们李家的媳妇,别人或许稀罕,可我夏轻歌绝不放在眼里!路是我自己选的,我一定会坚持走下去,谁也阻挡不了我!”夏轻歌满面怒容的说道。
被夏轻歌如此拒绝,李轻风也不生气,依然风清云淡的说道:“轻歌,你这是何苦呢?一个女人,最应该做的就是嫁一个好丈夫,为自己找一个好的归宿,然后安心在家相夫教子,何必要抛头露面的在外面打拼呢?为名?你的名头已经够大了。为钱?你我两家都不缺钱。难道你真的喜欢当一个歌女?
我知道当年你是因为反对与我结合才决定去唱歌的。这我不怪你,毕竟当年家里决定这件事的时候,我们彼此之间并不熟悉,甚至都不认识。当年我也有自己心爱的女人,也很排斥家人这么做。可是当我见到你之后,我就决定了,你就是我人生的另一半!我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信,这就是一见钟情!
只为那一眼,我就彻底的沦陷了,为了你,无论要我去做什么,我都愿意!为了你,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只要能让你成为我的女人!所以,当你决定要去唱歌的时候,我没有反对,反而第一个支持了你。因为我知道,我要得到的不仅仅是你这个人,还有你的心,我会用我的心把你感动,让你成为我的女人。
已经这么多年了,当年你钟情的那个人可能早已经把你给忘了吧!可是我李轻风呢?我是怎么对你的?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吧!这么多年来来,我对你的心没有一点儿动摇!以后也不会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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