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也不介意分享自己的将近。不过据他所知,自己女朋友家里似乎比他家里还有钱。
当林志铃出现时,
他一下子就看到了,因为实在是太耀眼了。
即便以他西方人的审美,林志铃也绝对是美女一枚,而且是那种站在美女群里依然闪亮的美女。
他放下啤酒快步上前,
在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走到林志铃面前:“林,你今晚很漂亮。”林志铃笑了笑:“谢谢。”
随后便跟着杰森走到座位坐下,
杰森并不是一个人,
同坐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林志铃以前都见过,刚打完招呼,就有人说:“林,杰森走运了,
他中了10万块,
我觉得你们明天应该去一趟商场,把你所有想买的东西都买一样,我想杰森会乐意买单的。”
杰森轻耸了下肩,
肯定的说道:“当然,林在我心里是无价的。”这句话有够酸的,立刻引起来同桌所有人的嘘声。
林志铃的高情商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
只见她挽住杰森的手臂,微笑道:“难道不是吗?杰森在我心里同样比任何东西都来得重要,
不过买东西就不用了,
我不缺东西,
而且我认为这笔钱杰森应该留着,他今天已经大三了,明天就要毕业了,到时候将面临创业,
这笔奖金可以作为创业的初始资金。”
此言一出,在坐的人尽皆心生怨念,为什么这么漂亮,又这么通情达理的女人不是他们的女朋友?
唯独杰森心中得意。
当初他可是耗费九牛二虎之力,坚持了大半年,风雨无阻,日月不歇,才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
将林志铃追到手的。
还是那句老话——越难得到的东西,男人才越知道珍惜——中国人如此,西方人同样如此。
……
林志铃既然选择杰森做自己的男朋友,自然是真心喜欢,要知道当初同时追求她的人可有好几个,
其中就包括她的一个发小,
名叫陈勇全。
两家人是世交,经常走动,他们自然是从小就认识了。
在她来多伦多读书前,陈勇全早一年就来了,一直很照顾她,刚开始时两人只是普通好朋友,
因此小时候她并没有多漂亮,
只能算清秀,可随着岁月流过,她出落得越发|漂亮,陈勇全对她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并在她大一下半年时向她表白,
选择这个时间点无疑有些晚了,当时已经有很多人在追求她,其中就包括了刺客她身边的杰森。
最终陈勇全出局,
她选择了杰森。因此对杰森能获得这样一个大奖,她也很高兴,不知不觉间时间快速流过,
等她回过神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