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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页(第1页)

齐总和齐莎一看到那一条一条密集的生产线,都笑了。齐总扶了扶眼镜,淡笑着说:“东信的老刘说,你们是劳动密集型科技公司,我还不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季时禹跟在身后,很恭谦地笑了笑。齐总拍了拍季时禹的肩膀,一脸的欣赏:“后生可畏。”齐总双肘撑在铁扶手上,看着空旷而破旧,却收拾得朝气蓬勃的厂区,回过头来问季时禹:“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吗?”季时禹没有动,以往痞里痞气的模样全部收敛了起来,在不对等的大老板面前,他也没有什么自卑感,只是不卑不亢地回答:“为了我的电池。”齐总笑了笑:“我们以前都是靠进口日本的电池,你觉得是什么吸引我们大老远跑到这里?”“品质。”“错。”齐总微微眯眼,面容和善:“是低廉的价格。”长河电池的生产成本低于市场价格40,这是他们最大的优势。齐总起身站定:“我们需要的是价格低廉,但是依然能保证高品质的电池。”季时禹与齐总对视,最后挺直了肩背,眸光坚定。“谢谢齐总的信任。”不需要再说什么。聪明人的交流,已经到此结束。齐总笑了,挑眉问道:“东道主,不请我吃顿饭?”……上沙镇整体发展还没有起来,也没什么地方可以吃饭。为了招待大新电子的人,季时禹吩咐食堂的阿姨屠鸡宰鸭,做了一大桌子的菜。一直被挤在人群之外的池怀音,终于因为季时禹强拉一把,按到了他身边的位置。从坐下来开始,她就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她是搞技术出身,实在不懂这种商场上微妙的谈判语言。说电池,她能有说不完的话,说别的,她不擅长,也不插嘴。与她的内敛相比,季时禹和赵一洋在桌上的表现,可谓可圈可点。不管齐总说什么,他们总能巧妙地接下去,始终彬彬有礼,也不会显得谄媚狗腿。池怀音坐在季时禹身边,安静而专注地听着大家说话,眼光时不时扫向大新电子的千金,那位叫齐莎的年轻姑娘。听说她也是电化学专业出身,留学过德国。她非常热情外向,说话落落大方,一上桌就能吸引众人的注意力。像一朵热烈开放的牡丹,富贵荣华,娇艳绚丽,而池怀音和她相比,就像一朵小小的茉莉,没有对比的时候,倒也清丽脱俗,一有对比,就显得寡淡。齐莎的问题很多,句句都针对季时禹。一点也不闪躲,始终坦坦荡荡。“镍镉电池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我相信你应该清楚,这种应该被淘汰的东西,你们大量生产,有没有想过会有什么结果?”季时禹对齐莎的提问并不回避,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淡然地回应:“你是说‘记忆效应’么?”池怀音听到齐莎能一下子点出镍镉电池的致命缺点,心里不由有些慌。所谓记忆效应,是指人们使用镍镉电池,电量没有完全释放完毕,就直接充电时,电池会自动“记忆”这一个没有释放完毕的点,之后每当充电达到这个点,就会自动记忆成完成,这样电池的容量就降低了,也降低了电池的寿命。与池怀音的没底相比,季时禹的表情就淡定多了。“如果一块电池能用到天荒地老,我们的生意还怎么做下去?”季时禹笑笑:“现在有很多公司都在开发镍氢电池,没有记忆效应,但是价格是我们电池的几倍。我相信你们比我们更清楚这一点,可是你们依然来订我们的镍镉电池。”“镍镉电池未来也许会淘汰,但是齐小姐,不是现在。”季时禹的话音一落,坐在对面一直暗中观察的齐总,就流露出欣赏的目光。池怀音看向齐莎,她撩了撩自己卷曲的长发,精致的妆容之下,她的笑容美得大方得体。没有再反驳季时禹,她也认同了季时禹的话。甚至,这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试探。池怀音注意到,齐莎的眸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季时禹,眼波流转,带着几分妩媚。那分明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有兴趣的眼神。这眼神让池怀音心里有些没底。她悄悄抬起头看向季时禹,他的侧脸弧度波折,气度平缓,与众人说话的时候,一种无形的领导气质就流露出来。虽然年轻,却有一种不会让人轻视的一种运筹帷幄。这是季时禹真正的样子,她一直知道的。在环境简陋的食堂吃饭,大家也没有太过拘谨,除了齐总,都是年轻人,大家聊得也算火热。长河的食堂里没有酒,阿姨给大家上了听装汽水。一罐一罐分发,大家都是可乐,只有池怀音是雪碧。她喜欢喝雪碧,阿姨记得。池怀音不是那种外向能聊的女孩,低低垂着眸子,拿起自己面前的听装雪碧。雪碧有些冰凉,池怀音握在手心,觉得有些滑。近来为了调试机器方便,池怀音把指甲全剪了,半天都没有抠开听装雪碧的拉环。就在她皱着眉,一脸委屈的时候,手心的雪碧,突然被身边的男人夺了过去。他没有侧身,也没有回头,只是很本能地单手伸过来,就把她的雪碧拿了过去。桌上的话题,池怀音已经没有注意,视线只是落在他的手上。好像电影里的特写镜头,有一簇光落在他瘦削的指节之上,画面柔和而戳心。他四根修长的手指握住听装铝罐,食指微微弯曲,很轻易就勾住了拉环。只听一声听装罐放气的声音,季时禹已经单手将雪碧拉环拉开了。冒着气泡的雪碧重新回到池怀音面前。季时禹终于侧头看了她一眼,微微蹙眉,像教训自家小孩一样,低声严肃说道:“少喝汽水,不准再要了。”作者有话要说:【很久很久以后】池怀音怀孕的时候,季时禹陪她去逛百货公司。路过童装店,他比池怀音还激动,买了不少漂亮的裙子。赵家漂亮的闺女一直是季时禹的心头刺。后来池怀音生了,是个儿子,季时禹心头刺得更深。再后来,儿子性格古怪,对老父亲很不友爱,季时禹心头终于刺成刺猬。池怀音爱喝碳酸饮料,自从雪碧进入她的生活,她一天就能喝下好几罐。季时禹的霸道规定之下,她果真只喝了一罐。食堂的阿姨大多放假了,仅剩两个本地的还在坐镇,人手不够,饭菜上得慢。平日公司的人吃饭,基本上是上什么就秒抢空,但是这会儿有客人,大家都很有礼貌,准备等待菜全上齐了再开动。好在桌上人多,大家靠聊天打发时间,倒也不算难熬。那之后,季时禹的目光和话题都没有再落在池怀音身上。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有一只手默默移到了桌下。桌子不大不小,但是人太多,冬日衣服穿得又厚实,大家都坐得很近,也看不清什么。季时禹在桌下的大手,一直握着池怀音的手。没有太过用力,只是轻轻地合叠,带着一种温存的安抚,放在他的大腿上。池怀音坐得笔直,后背有些僵,怕大家发现,她几次想要把自己的手收回来,但是每一次,她稍微一动胳膊,那只带着薄茧的大手,就会微微用力,将她制服。最后,她只能整个人往前,肋骨几乎紧贴着桌沿,完全遮住自己的手。池怀音本质上是个特别害羞的人,这种在大家注视之下的小动作,几乎是她的死穴,可是当他握住她手的那一刻,她却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突然释放了沉积已久的郁结,也释放了心中暗藏的情感。环顾四周,大家都没有发现这异样,大约是衣服穿得多,人又坐得紧,一点触碰没有什么稀奇,她渐渐也就放下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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