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朝独自一人回到府内,湿衣裳一脱便倒头睡了,一直睡到晌午时才被贴身丫鬟婵娟唤醒。
婵娟是自幼跟着她的人,也是如今这世上,唯一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人。顾朝朝听到她的声音轻哼一声,默默往被子里缩了缩。
“少爷,真的该醒了,沈将军的车马已经到了城门前,您就算不去城门口迎接,至少要盛装以待吧。”婵娟很是无奈。虽说沈将军如今大势已去,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这小城之中,仍然是比知府还要了不得的人物,不能轻易怠慢。
顾朝朝轻哼一声,仍然不愿起来。
“少爷!”
“起起起,这就起!”顾朝朝一开口,声音沙哑难听。
婵娟一愣“少爷,您嗓子怎么了?”
“嗯……昨天用得有些多,”顾朝朝说完清醒了许多,顿了顿后问,“昨日里跟着我出城的那几人,现下可回来了?”
“回少爷的话,至今未归,”婵娟察觉到不对,“提起此事,奴婢听说少爷昨日里是独自回来,还淋了满身的雨?”
说话间,她看向角落里随意丢弃的衣裳,看到地上洇出的水痕后,顿时皱起了眉头。
顾朝朝冷笑一声“咱们府中,也是时候立立规矩了。”
说罢,她将昨日的事简单说了。
婵娟当即愤怒“亏他顾清风还自诩书香门第,当真是龌龊至极!”
“是啊,真是龌龊。”顾朝朝嗤了一声。
婵娟气得发抖,又恶狠狠骂了几句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少爷,您是如何解毒的?”
顾朝朝“……”
婵娟脸色一变“您不会是……”
“没有,”顾朝朝面不改色,“那老狗大约是心疼女儿,没给我下太重的药,我淋了一路的雨,便解得差不多了。”
婵娟这才松一口气。
顾朝朝见她不再追问,默默擦了一把手心的汗,这才不紧不慢道“那老狗定然不会承认对我下药,所以此事不必再纠缠,只当没发生过,若有人来打听,只叫人知道昨晚我回来后,你一直在屋里伺候便好。”
婵娟点头“奴婢懂了。”
顾朝朝微微颔首,再看她清秀的脸颊,不由叹了声气“委屈你了,平白担了不清白的名声。”
“哪儿的话,奴婢本就打算终身不嫁的,名声不名声的早已不重要,”婵娟轻笑一声,“再说矿州城谁人不知,少爷独宠奴婢一人,为了奴婢连正房夫人都不肯娶了,你不知道,满城的小女儿们都羡慕成什么样了。”
顾朝朝哭笑不得,一边听她打趣一边起身,结果刚一动就感觉有什么流了下来。她表情一僵,整个人都定住了。
“少爷?”婵娟不解。
顾朝朝咳了一声“先叫热水,我需要清洗一下。”
“是。”婵娟连忙答应。
顾朝朝看着她匆忙远去,不由得庆幸自己不会怀孕,不然留了这么久的时间,恐怕肚子里也揣上一只了。
半个时辰后,顾朝朝总算收拾妥当,第一次认真盯着镜子观察自己。
她在这个世界,身材比起现实中要更为高挑,模样多了一分清丽,长发被素净的玉冠束起,露出丰盈的额头,一身锦色衣袍衬得她多了一分潇洒清俊,活脱脱一个美男子。
就是跟寻常男子相比,个子矮了些,但目测一米七,也不算矮得夸张。顾朝朝在镜子前又照了几遍,对男装的自己很是新奇。
婵娟看了失笑“怎么今日这般爱美?”
“就是觉得有趣,”顾朝朝啧了一声,“难怪自我十五起,便每月都有几个媒婆上门,若我有女儿,只怕也想嫁给我这样的人。”
年轻有为,家财万贯,模样俊俏,怪不得族老宁可豁出去脸面,也想将女儿塞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