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疼痛不深,像是跟红线,沿着心脏穿插而过,轻轻的颤动着。
于是,那痛,变得很淡。
只是那疼痛绵密异常,像是永不会断绝一般!
他的唇角,瞬间嘲讽的勾起!
呵!
他居然还会痛,为了一婊…子,痛苦了三年,居然还为她心痛!
他眯了眼睛,发誓一往无前,浑身黑暗,只为折磨!
而同欢,在皇甫烈走后,艰难地坐起,然后把自己收拾好。
夜色深黑,遮掩了她的狼狈,也遮掩了太多的肮脏。
她拿出纸巾将身体擦拭干净,用香水把身上的味道冲淡,这才离开。
她走出公园,便挑了个垃圾筒,她疯狂的呕吐,那些恶心的液体以及中午的食物都吐了出来,可她还是在吐,胃酸都涌了出来,可她还是觉得自己不干净,想把肠子都洗一遍的感觉。
她吐了很久很久,吐到胃里没有任何东西,便虚软的瘫坐在垃圾桶旁。
她想起很多年前,那是很久远的记忆,也是这般漆黑的寒冷的早春的夜晚,他们从酒吧驻唱回来。
林肯、楚离、西错、小宝、还有她,背着乐器,在昏黄的路灯下大声唱歌,锐声尖叫。
他们一起笑着闹着,累倒在马路边,看来往行人车辆,看那一张张虚伪模糊的面孔,看那空洞无神的眼睛……
那般动荡那般疯狂的青春!
收场的那般落寞!
以至于隔了三年,她仍是那般年轻,却心态苍老!
甚至于此刻,她那般的肮脏,那般的无能为力。
“林肯,林肯……”
要是你在我身边该多好啊!
我是不是可以一直恣意,无所顾忌,肆无忌惮……
同欢将头埋在膝盖里,默默流泪,她就算哭也是那般隐忍的。
她那般强悍的大脑,却花了那么久才想清楚,林肯已经死了!
那个高大的俊朗的男生,不会站在她身边,为她撑起一片天地。
她微微的笑了笑,颤颤巍巍地起身,据说,活着,是对死者最好的珍重。因为只有活着,你才能留存下死者的记忆。
要不然,林肯算什么呢?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又算什么!
所以,同欢,必须活下去!哪怕人世那么脏,也要坚强的面对!
她微微抬头,望着被灯光晕染得血红的天空,深深呼吸,然后大步往前走去。
她没去搭地铁,而是一直走一直走,好像是要把这条路走到尽头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