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上的礼服都没有换,显然憋屈的不行了。
沈非烟又灌了一杯,“可既然当初做了选择,就不要后悔……”
江戎向她的方向挪了挪,她身上的白色披肩,在这样的暗处,特别漂亮,有些冰冷沉静的高贵,但正是因为这种高贵,对比白天的事情,成了一种更深刻的讽刺。
一如沈非烟说的话。
既然当初做了选择,就不要后悔,是说他们,既然当初两人都选了分手,他又何必今时今日这样。
死缠着不放。
江戎心里有苦说不出。
当年她一走,他就想去的,却发现他父亲病了。
结果那一年,沈非烟家也接连出事,她父亲出事,直到离世,连三个月都没。沈非烟回来奔丧,他没有见她。
他父亲当时病重在外地,他陪着辗转,首都医院,港城医院,疲惫不堪。
后来又一直去国外求医,但癌症这种疾病,有时候只有一条路。
还得压着消息不被外界知道。
他的母亲也一病不起,除了照顾家人,父亲公司临危受命,夺。权,比生死更丑恶的人性,等三年后,他父亲终于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完全顾不上其他。
江戎觉得余生都会困在那时的日子里,醒不来,也走不出。
一切的一切都来的太快,人生有时候可以选择的机会太少。
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最爱的人就丢了。
但这一切,他都不能说。
当初始终是他放弃了她,各自承受各自的痛苦,他有什么权利用当年的苦去换取别人的慈悲。
却听沈非烟说,“……我爸不在的时候,我家还有一百万,我当时想,这钱是回来买一套房子,然后以租养房,还是回来开个小店,或者……用来把书读完。”
她说的很直白,第一次不加修饰的直白。
“后来我选了,三个里面也许最好的选项,我知道,爸走了,我就不能回到从前的圈子了,所以我要靠自己。可今天我才发现,就算当年咱们没分手,就算我真的能成作家,我也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江戎——”沈非烟抬手推了他一下,“你走吧,以后别找我了。”
江戎却好像没听出她赶他,开玩笑道,“还是自称文字工作者比较好,作家这个称呼,留着我来说。”
沈非烟应景地笑了笑。
拿起自己面前的杯子,她看着,“在外头,我现在连喝酒,都有心理压力。我们不是一类人了,好久好久以前就不是了。”
江戎点头,“我今天才知道。”
他的心里早纠成了一团,这六年,如何荒芜。
他只是后悔他当年别无选择,却从未深切想过,沈非烟经历了什么。
原来……时间用不同的方式,把他们修剪成了一样。
沈非烟不想见他的心情,多像当年他不想见她。
不知道如何面对。
不知道公司会死会活。
只想在爱人面前风光,不想她看到自己落魄,狼狈不堪。
沈非烟抬手把那蓝宝石酒瓶放在地上,看着他说,“江戎,咱们俩早就分手了,你可不可以,给我留一点空间。”
江戎看着她,她不知道,他的人生到了今时今日,不过只求一样,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她回头,他都在这里。
可今晚的一切,都在提醒他,他和沈非烟变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他心里有不知名的恐慌。
如果世界把自己的爱人,变得不再像她,自己还怎么去爱,想爱,首先得知道如何爱。
沈非烟对他伸出手,“江戎,余想才是我的前男友。”
这话太狠!江戎被隔绝在她的世界之外,六年之前,才有他的席位。
他看着沈非烟的手,迟疑着,明白那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