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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访客(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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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宏伟宫殿的大门前,一个英俊飘逸的男子看向远方,对后面一群人说道:“你们感到那股力量了吗?短短时间里天道虚空之门竟然开了两次,是不是人间又有人来到这里了?刘兄你是最晚来到这里的人,你认为人间后辈中有几人能够划破虚空来到这里?”

一个老头低首作揖道:“离开人间前,我并没有注意到有人可以在几百年达到这种地步,当时人间的灵气已经被暴戾之气所破坏,当时我估计在两千年以内都不会有人修炼到这种地步?”

“是啊!人间来这里的人是越来越少,以前是每年都有数人到来,到后来已经是五百年才一人有这种实力。大文学[万书?楼。]”男子一阵叹息,让后面的男女们神色之间都是片惨淡,“你们都到下面去寻寻这次来的人,我也想知道这几百年来人间到底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众人不再回应,各自运气招来云彩向四方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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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啪!嘀!啪……,这规则般的声音在空旷的空间里显得很安宁,就像一股幽静的安眠曲催人睡意,这是一首美妙的安眠曲。不一会儿这节奏般的声音开始急促起来,然后就有股冰凉往脖子里钻,把所有的睡意都驱逐出境。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舞三石醒来第一个念头,接着从浑身的末梢神经传来阵阵酸疼,低头把自己检查一遍,大吃一惊,身上的外表皮肤赫然一片黑红的血斑点,胖子并不知道这是身体对强大的压力的反应,他现在脑子里在思索不久前发生的事情。

他是被一群穷凶极恶的坏蛋闯进家中,然后把十多亿的身家洗劫而空,从富甲一方跌到一贫如洗只用了一个小时,这是让现在还感到在做梦一般。舞三石虽然外表看起笨拙,但处事能力还是很细密的,他知道自己有钻石的人只有庞明伟这个代理人,这消息一定是他泄露出去的,这又能怪谁,自己还是太嫩了,太容易相信人,还因此差点把小命丢了,如果不是罗格自己一定……对了!罗格呢?看他吩咐遗嘱般的教导,多半是凶多吉少。大文学舞三石急忙爬了起来,这个不是很激烈的动作也让他的大腿一阵痉挛,应该是从空中落下来的时候把腿给摔伤了。

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这应该是一片森林,林子很密实,挡住了外面大多数的雨水。同时从这些高大奇怪的乔木来看,这里整年的温度一定偏低,而且舞三石当年读农业大学的时候对树木学很感兴趣,曾翻遍了图书馆内所有的与树木有关的书,地球上大多数的树他还上认识的,可现在他对这些乔木叫不出半个名字,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是真正到了罗格所说的异世界。

舞三石在这片林子里没有转多久就在离他落地四十多米的地方发现了罗格。这个可怜的人已经死了多时,身体早就僵硬多时,虽然这个不称职的老师给他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但他的去世也让胖子一阵伤感。人死了是要缅怀的,但活人还有更美好的生活等着去享受,这是胖子多年的经验所得。现在自己的伤感对罗格并没有什么好处,还是多为活人想想才是上策。

拿走老师身上的吞噬之戒和道明家族的徽标后就舞三石在附近找了一棵大树,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对死人待遇是什么?但暴尸荒野总是不对的,还是按照中国人的观点入土为安的好,于是他选择在这里挖座坟把老人埋了。从戒指中拿出一把洋锹挖了一个不大的坑,就把老人扔了进去,把土埋拍实后他已经是满头大汗,肥胖的身躯实在无法支撑身体继续为老人立块石碑,哪怕是块木头的也不行,于是偷点懒,用把小刀在坟边上的树上刻下了老人的名字——罗格;道明。可怜的罗格,你自己当老师不称职就不要怪舞三石这个徒弟不称职,何况是挖坟立碑这档晦气事。

埋了老师后,忧伤的心情也平缓了不少,也算是应了眼不见心为静的古话。想想没有罗格也没有那横空而降的横财,也没有奇妙的魔法,虽然现在十多亿家产已经烟消云散,可魔法也学的七上八下的,但凭他那半吊子的魔法技术完全可以成为第二个大卫(著名魔术师),到时候金钱还不是唾手可得,钻石是不可再生资源,魔法却可以带来无穷的金钱,想到这里整个人都显得轻松。

他想到魔法,也就想试一下在这里还能不能施展,曾听罗格抱怨过现代世界里的魔法元素的浓度是这里的三百分之一,那么以前只能冒烟的自己,现在至少能够放出一个点然香烟的火苗!可惜事与愿违,越是想要办成的事总是出现不少曲折,火苗是没有见到,火花倒不小,这双手成不了打火机,还算得上一个不错的打火石,幸好舞三石的空间魔法能力提高不少,瞬移也可以达到两里多,吞噬的范围也成了一个大号的篮球,只不过想钻一个人进去还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自己想回去短时间也是不能实现的,竟然来了就心安理得的在这个世界游历一翻也算是不错的想法,只不过让家人多担忧了点。大文学

……

舞三石在这该死的森林转了三天,才明白这个世界的太阳与现实空间是多么的不一样,这整整三天的时间里,它就一直挂在他的头上,如果不是有块手表他都要怀疑自己的生物钟已经混淆了,而且按保守估计他这些天也至少也走了200多里路,可是连半点走出森林的迹象都没有。

胖子暗叹,这个森林还真是一个合格的森林,不像在中国的许多森林最多有资格叫做树林,期间也多亏吞噬之戒里有不少超市的鲜肉,还有不少生火工具,不至于把人饿死。就是太孤独了,这么大的林子里除了一些啮齿动物外就没看到其他有智慧生物生存迹象,胖子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以前看得那些玄幻小说都是吹牛打屁,那些作者一定没有亲自穿越空间来到异世界,那些智慧的魔兽那有那么容易遇到,毕竟进化的能力是灵长类才具有的优势。

到了第五天,舞三石遇到一个体积较大的动物,像猪一样的生物,(后来他从其他人那里知道这个动物的名字还真是叫“猪”)。除了没有长鼻子和脚很长外,就象一个大号的家猪。根据饲料行业必须具备的毒辣眼光他很快就判断出这个生物应该是素食主义者,因为它现在正在吃草,而且对身边的他一点没有兴趣。然后它还应该是一健跑者,有这么长的腿,速度一定不是很低,最后它应该还比较温顺或者来说是很笨,以至于自己用一把长刀把它杀死了,它也只是象征性争鸣了几下。

这种“猪”肉,比舞三石以前吃的所有猪肉都美味了许多,到最后他甚至还吃出一股烟熏味。他暗想到,这种“猪”如果拿到以食为天的中国去,开个特种猪场一定会赚个大价钱,至少效益不会比那些养野猪的差。最后这只“猪”被十多种烹饪方式消灭掉后,他也终于走出了这奇幻般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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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得齐是在这个异世界舞三石遇到的第一个人,也是第一个可以说话的生物,这个年轻人唧唧呱呱的叫了一通舞三石也只听懂了他的名字,这还算是他那不合格的老师一点课余兴趣的功劳。

“嘀嘀咕咕……”一阵鸟叫,看他的手势应该是很热情的招待自己到他家去做客,这里人可真是很好客。舞三石也不客气,吃了近一个月的“猪”,再好吃的东西也变了味,何况他还想从这个年轻人嘴里知道这个异世界的具体情况。

版纳;得齐把胖子领到一个很气派的房子里,舞三石对这里的建筑感到很新奇,整的房子居然是用琐大岩石盖成,里面装潢得严肃而庄严,这人的家里一定很有钱,而且人丁也很兴旺,四处都是走动着人,还多数都是年轻人,服装也是统一的,这真是一个严谨的家族,就像军队一样管理着所有的人,只不过人人都穿着长袍,让他有一种到了阿拉伯世界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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