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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页(第1页)

“杜老师?”车门被从里面拉开,露出坐在里面的清俊青年。这模样好看的青年是个盲人,是杜履书捡到的。青年醒过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杜履书问他叫什么,青年迟疑一下回答:“我的名字里可能有个‘随’字。”杜履书问他是哪个随,青年又答不上来了,只是一脸困惑的思考着,杜履书也就用随便的随来称呼他。相处一月,没有最开始那么疏离,杜履书靠在车边,语气温和的同青年说话,“今天感觉怎么样?”青年摸了摸自己的胸膛说:“昨天早上植入的共生变异菌好像没有用了,今天早上又开始有点痛,但是没有咳血。”“昨天晚上我植入的寄生变异菌呢?有没有改变?”“稍微起了一点抑制作用,但比较微弱。”杜履书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青年都一一回答了,杜履书见他坐在那平静又温和的样子,忍不住在心底叹息了一声。问起了另外的问题,“今天你还是没想起关于自己的事吗?”青年这回迟疑了一下,然后才摇摇头。杜履书好奇,“怎么?”青年脸上的表情有些微遗憾,开口解释说:“我做梦的时候好像想起了什么,可是等我醒过来,就不记得了。”杜履书只能安慰他说:“不急,迟早会想起来的。”他这安慰苍白无力的很,但青年还是对他微笑表达了谢意。虽然什么都不记得,眼睛也看不见,甚至身体里有那么多交叉感染的变异菌,随时随地面临着死亡的威胁,但他分毫没有表露出怨愤痛苦的模样。杜履书很欣赏他这份从容镇定,他觉得这个青年的性格和他从前一位老友很像。刚开始捡到他的时候,杜履书只是出于一种见到了罕见感染病例的好奇,但现在,经过一个月的相处,他倒是心里有点把这个小青年当忘年交了。他一个月前捡到这个青年时,他看上去情况非常糟糕,只剩下一口气。杜履书亲眼见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在青年身上发生。这个青年身体里有两种不同的吞噬性变异菌在互相吞噬,可同时他又被感染了两种寄生性变异菌,这样交叉感染后竟然让他吊着一条命没有立刻死亡。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身上只会出现一种变异菌,要么是吞噬性要么是寄生性要么就是共生性,但偶尔也会出现两种交叉感染,但这两种也是同为吞噬或寄生而已,只有这个盲人青年格外不同,他刚见到青年的时候就已经在他身上发现了四种不同性质的变异菌,这是杜履书目前为止唯一见过的特例。变异菌的出现太过突然,感染的也太过迅速,大部分的研究者还没有找到其中奥秘就已经不幸死亡,杜履书是那种比较幸运的存活者,他感染的是共生变异菌,身体没有太大问题,所以能继续他的研究。现在和他同等级的研究者已经死的差不多了,所以他才会像熊猫一样被保护起来。毫无疑问,杜履书和其他的研究者一样想弄清楚变异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想找出杀死变异菌的办法,因此他将青年带在身边,想要从他身上做出一个突破。杜履书原本所在的a市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吞噬变异菌植株,喷出来孢子几乎覆盖了整个城,他不得不离开,去往试验器械更加齐全的b市实验室继续自己的研究。他们一路走过来,几乎所有的人都往偏僻的地方跑,只有他们这一行人,反倒要往从前最繁华的地方b市跑。在杜履书看来,那些到处跑的人其实不必要,到处都是那些变异菌,说不定人少的地方变异菌更加厉害,在他的研究中,寄生在植物身上的变异菌确实更加具有侵略性。因此只要不是出现像a市那样巨大的变异菌植株,待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反而还好一点。只不过他没心力去管这些,现在规则崩塌,这些被派来保护他的大兵们也说不定哪天就会出事,等这些人死了,不一定会有另一拨人出现保护他,他只希望能早一天研究出办法,否则等人全都死光了,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杜老师?”盲人青年见他一直没说话,不由露出疑惑的神情。杜履书回神,“哦,我在想,今晚再给你植入一种共生变异菌。”到现在为止,他手头上的五十多种变异菌样本,已经差不多植入一半到这个青年体内了,可他现在还活着,这是多么奇特的体质啊。杜履书看着青年的神情十分惊叹,最后他忍不住对青年感叹道:“小随,说不定最后全世界的人都死在这些变异菌手里,而你会是唯一的幸存者。”青年轻轻笑了一声,“如果是这样,那我可真是世界上最惨的人。”瞎弟弟14一年后原市高速公路“温姐,这个给你!”少女跳上一辆车的车顶,把左手拿的罐头递给车顶上坐着的女人,然后自己在她身边坐了下来。温绥接过少女递过来的罐头,道了声谢,用叉子插着里面的肉块塞进嘴里。少女吃的是和她一样的罐头,但是表情远没有温绥的那么淡然,她皱着眉头一脸嫌弃,嘴里咕哝着抱怨:“每天都是这东西,就不能给我们发点更好吃的东西吗,这味道闻起来香,吃进嘴里就跟咬烂木头一样,是放了多少香精。”“咱们好歹也是有名的雇佣团队,老大就忍心让我们吃着这种东西去到处替人做事吗,真是个可恶的吸血鬼!”她自己在这自顾自的说了一阵,见身边的温绥没有搭话,神情漠然又不知道在想什么,便伸手戳了戳温绥的手臂。“温姐,你有没有听我说话?”温绥这才看向她,把手里吃完了的罐头放到一边,“有的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小丫头就爱挑三拣四,说你们老大坏话,小心被他听见。”少女叫钱恬恬,性格活泼人还娇气,但不惹人讨厌,遇上事了也是个能靠得住的队友。她其实也只是随口找个话题想和温绥聊聊天,听她说的话也不放在心上,反倒瞪圆了眼睛看她身边那个空罐子,一脸惊叹的说:“温姐,真亏你这么难吃的东西还能吃的这么快。”温绥面无表情的一敲罐头说:“就是因为难吃才要快点吃,烂木头越嚼越没有味道。”钱恬恬哈哈的笑了起来,“原来温姐也觉得难吃啊,我看你每次吃着都很干脆,从来不抱怨,还以为你不挑呢!”她在心底为自己又找到一个同阵营战友感到高兴,并且暗暗策划着等眼前这任务完了,去找老大说说下回弄点好吃的。她们家老大对温姐有那么点心思,既然温姐都说不好吃了,老大说不定会被美色所惑大方一回呢。钱恬恬正想的高兴,转头一看,温姐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好像已经看穿了她的想法。钱恬恬神色讪讪,嘿嘿笑了两声。温绥一手撑在车顶,仰头看着头顶上的天空,嘴里说:“恬恬,我不会一直留在你们队里,也许今天,也许明天我就会离开。”钱恬恬放下叉子,挠了挠脸,“现在这世道,大家几乎都没有家了,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我希望一个人都不要离开。我知道自己这么想很贪心,也知道温姐你一直在找人,可是温姐你找人和留在我们身边并不冲突啊,我们也是经常要出任务,到处走,去还有人的各个聚居地接受委托做生意,只要跟着我们一起,温姐你就能去很多地方看到很多人,这样更容易找到你想找的人。”钱恬恬心里有些难过,她其实一年前刚认识温绥的时候,并不怎么喜欢她,可是后来她救了她两次,钱恬恬慢慢的了解了温绥,心底就开始把她当成一个能依靠的大姐姐。队里的大家也都喜欢温绥,也希望她能成为队里的正式队员,一直留在队里。可是温绥始终不愿意,她从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她愿意帮助他们做事,不要任何报酬,但是不会成为扬帆雇佣团里的一员,因为她可能随时都会脱离队伍去追寻一个人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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