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魏征府邸离开之后,郑子文就带着刘炳一起回了驸马府,然后在刘炳震惊的目光中,郑子文就亲自动手在厨房里开始烧猪脚了。
把整个猪脚都烧黑之后,扔到热水里泡五分钟,再用刀一刮,便露出了金黄色的猪皮。
看着郑子文手脚麻利的处理好了猪脚,然后切块、过水、炒制,一系列的动作都让刘炳都有些目不暇接了。
难道这才是猪脚真正的吃法?
等郑子文把猪脚炖好的时候,吃到猪脚肉的刘炳顿时惊呆了。
虽然是第一次吃这东西,但却让在皇宫里养叼了嘴的刘炳连连点头。
这东西挺好吃啊!
刘炳并不知道,这是郑子文用火烧,然后又爆炒的结果,如果按照一般的办法直接煮,那股子臊味根本让人无法下咽。
除了郑子文和刘炳之外,吃的最香的就要数小狄仁杰了,看着他吃得香甜的样子,郑子文微微一笑,然后拍了拍他的头。
“怀英,我们待会就要回恒州了,你高兴不?”
小家伙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看着郑子文。
“真的?”
郑子文顿时点了点头。
“当然,义父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狄仁杰顿时就高兴的跳了起来。
“太好了!”
说完,就端起碗稀里哗啦的吃了起来,看他样子似乎已经等不及回恒州了。
看着他的样子,刘炳顿时奇怪的眨了眨眉,然后朝着小狄仁杰开口问道:“小怀英啊,你为什么这么想回去,长安不好玩么?”
小狄仁杰一听,顿时点了点头。
“长安不好玩,到处都是人,不可以带东赞和熊三一起出去玩。”
“……”
刘炳愣了,东赞他知道,那是郑子文养的一条番狗,凶得很,不过熊三是谁?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就听到连忙传来一声大吼。
“不好啦,熊三挣断链子跑出来啦!”
挣断链子?难道这个熊三也是一只狗?
当刘炳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了狂奔而出的那个身影,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嘶……”
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刘炳立刻就知道自己错了,这特么是狗么?这明明就是狗熊啊!
于是他立刻把郑子文护在身后,然后大吼了一声。
“小心!”
这种熊刘炳是见过的,当初他在去陇右的时候,就曾经在野外碰到过这种熊。
对于这种熊,刘炳的印象太深刻了,他清楚的记得,当初他们中间那个武艺最好的侍卫头领,只因为一个不小心,被这家伙击中一掌,便当场毙命!
恐怖如斯!
面对这种大熊,武艺再高都没有用,你打它一下它屁事没有,它给你一下,直接就能让你嗝屁!
所以,一般遇到这样的熊,都是需要上百人的军队围猎,然后用弓箭进行射杀,要是单个遇上了,有马还可以逃跑,没马的话……
嘿嘿,那就看天意了。
如今刘炳也有了这种想法。
“天啊,难道我刘炳就要死在这里了吗?这样也好,只希望下辈子做个完整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