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都的时候,也去过老莫餐厅。
怎么说呢,出国必备的,除了球包,还有他的筷子。
外国人喜欢刀叉,他不喜欢。
美美早就学习了西方文化,吃西餐,用刀叉,她早就习惯了。
点了两份牛排,又点了几个菜。
牛排上来的时候,圆圆将自己的筷子拿了出来。
一旁的服务生吓了一大跳。
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堆法文,还给他示范刀叉怎么用。
圆圆飚中文,“我就喜欢筷子,又细又长,还好看!你那个什么刀叉,我用不惯。”
那个服务生还在说什么。
他一开口,圆圆也开口。
结果最后是鸡同鸭讲。
还是美美看不下去,和服务生说了几句话,那人才离开。
服务生一走,圆圆本来就挺的直直的摇杆,挺得更直了。
美美知道他性子,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美美也不说,相反,她觉得她二哥哥挺好的。
给圆圆切了牛排,递给他,“二哥哥,吃!”
圆圆:“我不要,我喜欢吃整的!”
筷子一夹,美美那块牛排,被她整个夹了起来,直接咬。
“这叫啥?这叫大口吃肉!哥的快乐,你们是学不会的。”
圆圆永远能够自娱自乐。
用筷子吃牛排,用筷子吃沙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点的菜上完了,圆圆来了个风卷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