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雨濛从来不曾想念过家里饭菜的味道,因为她十几年前就知道妈妈既然都不愿意见她了,那就更不会为她做饭。
然而在这段时间里,不管安雨濛吃什么东西,都不觉得好吃,她十分想念剪廷奕给她做过的蔬菜和肉的卷饼。
那天剪廷奕把肉包得有点多,不似她日常吃的菜色那么清爽,可她就那样站在灶台边上,一口气吃了两个下去。
热乎乎的卷饼吃到嘴里,连心都是暖的。
安雨濛接到朋友的电话,告诉她晚上的局在哪里开,还问她昨天干嘛去了,为什么没有出现在聚会上。
安雨濛在落日的余晖中,揉着尚未梳理过的已经打结了的长头发,嗓音黯哑的说:“昨晚上我有别的局,晚上见面了再说吧,我马上就出门。”
安雨濛抬眼望着落入了地平线的太阳,她现在的作息完全是黑白颠倒的,下午起床,晚上开始活动,从凌晨三点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自然醒。
这样的日子她以前也过过,没什么不好的,最大的好处是不用想“今天吃什么”这个问题,反正一整天里只需要在晚上吃一顿就好,聚会现场有什么就吃什么,没吃的就喝酒,简单粗暴。
有人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相思总在夜晚来临时候,所以孤枕难眠。
安雨濛却不是这样想的。
剪廷奕从事着阳光之下最光辉的职业,她哪怕只是看到阳光而已都有可能会想到他,想起他灿烂的笑容便会从心底里升起冲动来:“他不联系我,我还可以主动联系他啊。我可以去求他,求他原谅我,求他不要生我的气了,求他和我……”
思及此处安雨濛就不敢再往下想了,她绝对不会真的去做这样的事。
安雨濛一直认为,她妈妈的事情就是血淋淋的例子,活生生的教训,就连她觉得可信赖的爸爸都会说出那样无赖无耻的话,她对男人这种生物的忠诚度保持深深的怀疑。
如果说轻易的得到,只会让对方不珍惜,不珍惜至此的话,那她宁可现在就放手也不要在多年以后亲身经历一次妈妈所尝的痛苦。
安雨濛起身,洗澡换衣服。
她不太开心,又不是和剪年一起去时光组的华丽大局,她不似昨天晚上那样精心的穿一条名贵的裙子,而是选了一条牛仔短裤,黑色麂皮小短靴,棕色低领吊带毛衫,豆沙色七分袖开衫,稍微搭配了几样饰品,连包包都可以省了,手机直接放在牛仔裤包里就好。
安雨濛把长发吹得蓬蓬松松的直接披着,这样就连耳环也可以不戴了。
临出门的时候安雨濛还在想,她这一切从简的做法,真不像是出门去嗨的,反倒像是因为太寂寞了非得找个有人气的地方才能汲取到一点欢愉来度过漫漫长夜一般。
安雨濛向来嗨在人前,不落人后,所以组局的那位姐姐真以为她说走就走,挂了电话就招呼着大家点酒点歌,包厢里已经热闹了起来。
结果安雨濛却迟到了许久,她到的时候大家玩得都忘记今晚上还差一个人没有来了。
今晚上组局的那位姐姐是安雨濛的学姐——原媛。
原媛当年也是播音主持系里的一朵花,大学毕业后从事了本行,进入本地电视台里工作至今。她虽然不是大红大紫的明星,却也算是走在路上就会被市民们认出来的名人脸了。
美女这种生物,要么组队一起混,不同性格的美女走到一起,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足够漂亮,一起亮相的时候震撼全场。
另一种就是独行侠美女,这种女生比较有性格,不喜欢抱团,也不喜欢说恭维的话,更不喜欢一群女生在一起唧唧咋咋,这种美女独自一人就能走上成王之路,大家对她只能仰望,无法与她比肩的程度。
安雨濛是个交际达人,又怕寂寞,她是抱团第一人,并立志组建一个宇宙最强闺蜜团。
安雨濛和原媛之间的朋友关系,并不是和剪年之间那种知根知底的交心型。
毕竟原媛的性格也并不像剪年那么单纯,有些事情原媛不知道比知道了好,所以虽然两人对我都说对方是很好的朋友,其实各自都有所保留,表面上当然还是过得去的。
两人同属交际达人,朋友圈也多有重合,大家觉得两人关系够好是因为只要是她俩其中一人组的局,另一人是一定会到场的,这就让别人有种两人好到形影不离的感觉。
安雨濛打开包厢的门,里面的光线昏暗,一眼望去也看不太出来谁是谁。
一屋子人,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玩游戏的正起劲儿,只有一个五音不全的朋友被麦霸抢了话筒,闲得厉害呢,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安雨濛,他站起来招呼说:“安来了,快,来露一手震惊一下这些凡夫俗子,明明他们整首唱下来就只有一个调,居然还嫌弃我唱得不好听!”
安雨濛的歌技,基本上她选的歌都能达到原音重现以假乱真的地步,她被当做终极武器一般的抬出来为一个五音不全的人雪耻,那是一定不会有辱使命的。
不过她最近喝酒喝多了,嗓子的状态不太好,不是很想出马,于是与他寒暄了两句就想先去和大家都打个招呼。
安雨濛私心里是想看看今天晚上来的都有谁,有没有她能看上眼的小鲜肉,可以陪她说话解解闷。
偌大的一间包厢里,到处都是人,彩色的射灯发出迷幻的光,偶尔掠过人们的脸上,隔着五步就看不清人的长相了,只能隐约看到身形、身高和身材。
熟人还好,基本上看到身影就能认出来,大家看到安雨濛都非常热情的招呼着:“安,怎么这么晚才来啊,大家都在等着你开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