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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鼎(第1页)

世人每ri饮食,也须每ri劳作。

卯时,天se还不太亮,街上便有人行走,塔玛更是早早起床,比他早起的还有胯下的小枪。即便生物技术已经达到了nai妈cao作系统的高度,这基本的天xing却始终是个迷,不知道女子是否也有同样的困惑。

推开窗子,看着街上打着呵欠的行人,塔玛也觉得有些犯困,没工作啊,起床干嘛。

不对,已经穿越了,虽说不必争分夺秒地累坏自己,但是,拉面还没现世,唯一能够执行这个任务的人怎能放手不管。

“拉面,拉面。”

喊着这个口号,塔玛开始做俯卧撑,做完一百下才抓起衣裳下楼。

在城市里却享受着乡村生活,塔玛一找不着盆,而找不着水,洗脸这件小事也要找老板娘,感觉像个离不开母亲的孩子似的。

客栈还没开门,这么早也不会有客人住店,塔玛走向后院,白胡子老头正在院子里转圈,很专心地转圈。

“老人家,锻炼着呢。”

老头点点头,似是回答,或许只是身体在颤抖,仍旧转着圈子。

“老板娘,起床没有,我要洗脸。”

吱呀一声,老板娘的身影便从闺房中走出,刚梳洗过的鬓角还湿着翘在脸上,头发挽在一处尚未好生打理,衣裳整整齐齐,乍一看还以为是潘金莲。

“哟,小弟弟起床了,叫姐姐干嘛?”

“洗脸,能够洗澡的话更好。”

“哦,出了门往东走十里,有条河,想怎么洗怎么洗。”

实话不是这么说的吧,已经进城了,怎么还得继续野人生活,不过为啥进了城就不能享受野人生活,环境改变人啊。

“老板娘,你刚从河边回来啊,水挺凉快吧,河边还有没有老板娘这样美丽的女子,早知道本地有这样的风俗,我天不亮就去河边等了。”

老板娘笑得直打颤,家里养着一个有趣的男人也挺不错啊。

“这样啊,你等一下,家里还有四个水缸,你顺便把水缸装满吧,行吗,小弟弟?”

塔玛不介意干些力气活,他的身体这么强悍,挑个几十担水算什么,何况,老板娘说得这么客气。

“行,当然行了,男人怎么会不行呢,哈哈哈哈。”

老板娘也笑了两声,塔玛又回应了两声,来回互笑了几次都觉得很无趣。

“桶和扁担在那里,去吧。”

塔玛掂量了一下水桶,又去看了看水缸,跑二十里路才挑一担水,再有力气也不能浪费啊。

“老板娘,家里有多少水桶都拿出来吧,再找一根椽子,我也少跑几趟路。”

老板娘上前捏了捏塔玛的胳膊,大腿,又托住他的下巴,掰开嘴,瞅瞅牙口,然后点点头。

感觉怎么像是相牲口呢,塔玛怒目而视,老板娘又开始笑,好无聊的人啊。

“既然这样,你直接把水缸搬去不就成了,行不行啊,小弟弟,嘻嘻嘻。”

塔玛想了想,当然行,不就是霸王举鼎吗,几百斤的重量而已,只不过一缸水看起来太大了,不会太吓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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