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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新手期(第1页)

第二天一早,塔玛睡到自然醒,篝火已经熄灭,只有余烬在晨露中冒着烟。

狼皮褥子还是没弄成,昨晚没心情做事,晚上也看不清楚,醒来之后,看看猎物还在,塔玛去溪边方便完,开始做早操。

在人猿兄扭腰摆胯做着各种不雅姿势的同时,他也没忘记开启音乐,这让他更加兴致勃勃。

出了一身汗,又清洗了一番,塔玛开始处理狼皮。狼肉没有浪费,用枪尖挑开狼的肚腹,扯掉内脏,在溪边忙活了一阵,又洗又涮,扒皮拆骨,一只雪白的狼羔出现在眼前。

狼头摆放在一起,都是很不错的装饰品,挂在墙上给人观赏是它最好的去处。

生火,烤肉,一边驱赶苍蝇大军,几十亿万年来,昆虫都是星球的主人,它们才不会管是谁在烤肉,吃到肚子里就是自己的。

白天的时候,各种鸟纷纷来到岸边饮水,清洁羽毛,塔玛不时地抓拍几张有趣的图片,系统自带的侦查功能通过人眼进行拍摄,数据量超乎想象的庞大,却能够存储在一颗质子内存中,一颗小小的质子,用来存储图片可谓小菜一碟,即使拍下整个星系也不成问题。

塔玛一边悠闲地拍照,一边又犯愁苍蝇,两种情绪来回交错,也想不出好主意,毕竟自己只有一双手,苍蝇不赶也罢,这些肉也不可能全都带走,林子里的野味那么多,打点其他的换换口味,还有好几天呢,对了,先弄几只野鸡蛋尝尝。

就这样,人猿兄围上了狼皮短裤,绑上了狼皮护脚,一手拿着木枪,一手挑着狼皮,再度出发了。

向野鸡蛋出击,哈哈哈哈哈。

狼皮护脚的制作费了不少时间,要把狼皮撕成绷带那么窄,为了保持狼皮不中断,塔玛用了削苹果的方法,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做好。

至于狼皮上的毛,早就用火燎了一遍,所以,缠在脚上散发着独特的焦味,闻起来很舒服。

塔玛沿着溪流前进,这样在很大几率上能够一直走到有人的地方,除非小溪断流,到那时再改变方向也不迟。

如今的塔玛终于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偶尔想想女人,大多数时间都在游山玩水,没有工作的压力,也不需要服从统治,穿越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一点,他没有什么必须做的,也可以为所欲为。

前方发现一只野鸡,绿色的锦毛尾巴,褐色灰色的身体,头上没有鸡冠子,不过塔玛也分不清公母,他要找的是鸡蛋。若是有弓箭的话,到可以试着射几只鸟吃吃。

咕咕咕,咕咕咕。

野鸡没理会塔玛的诱惑,发现有人出现在自家地盘,又发现没有一斗的实力,野鸡普拉普拉飞了。

塔玛慢慢低下头,仔细寻找野鸡的脚印,沿着这些树杈一样的路标,绕了好久总算摸到了鸡窝所在地。

一蓬乱糟糟的草窝,当然也不能嫌弃野鸡的搭窝水平,能住就可以了。七八只野鸡蛋散落在草丛里,搜索了一遍,也没有其他收获。塔玛用狼皮包起鸡蛋,捆好皮子,离开作案地点。

找到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塔玛铺上一张皮子坐下,背靠着大树,望着眼前的水潭。

掏出一颗鸡蛋,在石头上磕一下,一仰头,鸡蛋倒进了嘴里。没有盛放的器皿,生食也别有一番风味。世上的食物,倘若没有味觉,品尝起来,或多或少口感都是相似的。

生鸡蛋像是果冻一样,清凉爽滑,略微有些咸涩,大体还是很新鲜的。

“那种叫做小玛德莱娜的茶点,盛放在扇贝型的模具中,烘焙五分钟,表面呈现出棕色的时候,最是酥脆松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里写道,那天天色阴沉,而且第二天也不见得会晴朗,我的心情很压抑,无意中舀了一勺茶送到嘴边。起先我已掰了一块“小玛德莱娜”放进茶水准备泡软后食用。带着点心渣的那一勺茶碰到我的上腭,顿时使我混身一震,我注意到我身上发生了非同小可的变化。一种舒坦的快感传遍全身,我感到超尘脱俗,却不知出自何因。我只觉得人生一世,荣辱得失都清淡如水,背时遭劫亦无甚大碍,所谓人生短促,不过是一时幻觉;那情形好比恋爱发生的作用,它以一种可贵的精神充实了我。也许,这感觉并非来自外界,它本来就是我自己。我不再感到平庸、猥琐、凡俗。这股强烈的快感是从哪里涌出来的?我感到它同茶水和点心的滋味有关,但它又远远超出滋味,肯定同味觉的性质不一样。那么,它从何而来?又意味着什么?哪里才能领受到它?我喝第二口时感觉比第一口要淡薄,第三口比第二口更微乎其微。该到此为止了,饮茶的功效看来每况愈下。显然我所追求的真实并不在于茶水之中,而在于我的内心。茶味唤醒了我心中的真实,但并不认识它,所以只能泛泛地重复几次,而且其力道一次比一次减弱。我无法说清这种感觉究竟证明什么,但是我只求能够让它再次出现,原封不动地供我受用,使我最终彻悟。我放下茶杯,转向我的内心。只有我的心才能发现事实真相。可是如何寻找?我毫无把握,总觉得心力不逮;这颗心既是探索者,又是它应该探索的场地,而它使尽全身解数都将无济于事。”

塔玛忽然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了,此番感悟不过一息而已,谁知道何时还能有这样的心情,以后估计会很忙碌了。

塔玛像一个游戏新手一样,获得了衣服,武器,杀死了很多能赚经验值的野兽,获得了小血药包,得到了人猿的称号,也是时候出去闯荡一番了。

是夜,塔玛望着夜空整整几个小时,看着月亮从东方出现,然后消失在睡梦里。

漫天都是星星,数也数不完,而天文学家最初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仰望着似乎永远不变的夜空,记住每一颗星星和它附近的星星。

这么笨的事谁会去做啊。

是啊,世上有很多这种笨蛋。

塔玛想,其实我也是一个笨蛋。

忽然想念起百合子。

“马鹿,塔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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