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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5(第1页)

处这么久了,多多是知道羊是个什么货:她就是个耽于享乐只顾自己的超级自私鬼,只要谁讨好她,她都当理所当然接受,所以,她与任何男人有了瓜葛,都轻易断不了。

但,这其中,极少有她像对柯秒这样“喜爱”感的,那种“开心”特别嗲软,像个小朋友得了最爱的棉花糖,整天要扬手上炫耀的,“瞧,我有柯秒”,就这种!

多多怀恨的就只有这一点:羊的本能里有了柯秒,看,一遇危险不假思索只想到他……这就很危险!羊花花心肠点,多多倒能接受;她一旦有了“特定的专一”,就不行!

而且,当多多立即回来一探,发现柯秒正在办离婚!……

……

柯秒确实在办离婚。

其实,自打他和羊有了实质关系柯秒就决定离婚了。筠学翰这边的仇倒也不是他想开了不报了,而是人能随机应变嘛,策略改改,目的还是能达到。

老天还是蛮照看他,诶,倒还不需要他提出,筠莎竟先一步迫不及待要离!——嗯,筠莎疯狂恋上一个比她小十岁的小混混!这个小混混啊,西蠹的,完全就是混她的钱,装作外头玩得很开的样子。筠莎全然不知,对他百依百顺,爱得要死!

柯秒摸过这个混混的底,顺水推舟,打算在这上头做做文章,找个“好日子”一举就把筠学瀚的老脸踩脚下蹂躏得渣儿都不剩!估摸这一脚踩下去,奄奄一息的筠学瀚说不准也就“送走”咯……

所以说,柯秒这段时间全然“按兵不动”,任筠莎造她的大孽;筠莎碰见他就是最恶毒的话骂他,逼他主动提离婚——筠莎怕就怕她老子,她是不敢主动开头的。柯秒表面还是那么“谦弱”,总说“办”,但一直没实质行动,等得就是“最好的那一天”。日子对,这颗“炸弹”才足够爆,能“确保”把筠学瀚“送走”——嗯,柯秒从来都有耐心,等得到那最毒最地狱的时刻……

……

这天深夜,筠莎和那个小混混又鬼混烂醉倒在一间酒店高级套房里。

鼻尖好痒,她不耐烦地用手一呼,忽然手腕就被什么一抓,筠莎惊醒,映入眼中的是一张十分可怖的鬼脸!“啊!!”这声尖叫也足以将一旁小混混惊醒,然而还不等他做出反应,他已经如一只毫无分量的瘦皮猴被壮汉拖下闯,整个身子撞在一只被上了嘴夹的比特犬跟前!

比特犬是世界公认的第一猛犬,由美系斯塔福犬和斗牛犬培育而来,其凶猛程度不亚于虎、狮、豹等凶猛的野生动物,被誉为世界上战斗力最强的犬。

它们有着绝顶聪明的脑袋、强健的四肢、顽强的意志、惊人的耐力,且比特犬皮下没有神经末梢,痛觉神经不敏感,一旦咬合任何东西便不会松口,即使它们在争斗的过程中丧失了战斗力也不会与咬合猎物分离,由此凶猛情况和战斗力都是排名第一。

小混混这见识还不认得它哩,但,如此近距离,只看它那近乎呆滞的“死亡凝视”,以及不断传出的黑地狱式呼噜声……早吓得魂飞魄散!人将晕未晕。

筠莎则被,还不止一张鬼脸——两张鬼脸一人捉她一只胳膊,凶狠扯着她头发,拖到这张上头写着“厉”字样的鬼脸跟前,筠莎惊叫哭得啊……

这人坐在沙发边,弯下腰来,“再哭,我卸你一只胳膊。”眼见捉着她左臂那人就要开始用力了,

筠莎哪还敢哭,憋住!

这人似才舒服地舒口气,

“下面我说的每个字,都得清清楚楚记着并照做,

一,不能和柯秒离婚,”

哪知这一说,筠莎立即抬头,“你们是柯秒找来的……啊!!”这声惨叫才凄厉!左臂那人只用了半成力吧,她这左肩头估计是脱臼了,不够还算幸运,这要再多两分,真这只胳膊就卸了。

“我让你说话了吗,我只让你记住我说的每个字并照做,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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