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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气势(第1页)

“辅脑,调阅手下百人队的资料!”

路恩对大脑中的生物电脑下达命令道。

路恩喜欢将自己见过的人和物,都记录在生物电脑的资料库里——这是他在以前那个世界养成的习惯,

在成为百夫长后,对于自己手下百人队的所有成员,路恩在生物电脑里也都是有记录的。

除了他们的全息影像、性命、年纪这些基本信息外,平时这些成员的表现,路恩也会记录下来。

在别人连手下成员的姓名都不一定能全部记住的时候,路恩连自己手下的特长和各项能力,都了解的一清二楚。

这也是路恩指挥手下时最重要一个依仗。

听到路恩的命令后,辅脑立即将一幅幅全息影像传送到了路恩的视网膜上。

“汤姆森,性别男,二十七岁,现任十夫长,为人机灵,反映敏捷,战斗时表现勇猛!”

“萨米,性别男,十九岁,普通士兵,力气很大,作战勇猛!”

“……”

路恩快速翻看着手下这些士兵的资料,很快就从中选了几人出来,担任百夫长的职位。

虽然严格来说,这些人都不够资格担任百夫长。

可胜利军如今新建,人才严重缺乏,也只能暂时先挑选出平时那些作战勇猛的人来担任百夫长了。

这样就算他们没有指挥能力,可起码和敌人战斗时能身先士卒,提升队伍的士气。

不到一个时辰时间,路恩已经完成了对这新成立的千人队的整编。

当他将名册交给乔伊的时候,乔伊也有些吃惊,想不到那么快就完成了整编。

“做的不错!”

乔伊满意地对路恩赞许道,对于他的办事能力更是高看了一眼,觉得自己将千夫长的位置交给他,的确是选对人了。

如果让科兹来做这个千夫长,恐怕他忙到天黑,也未必能将这新成立的千人队整编完成。

“可以出发了!”

胜利军在这里停留,主要就是等着整编路恩手下的这个千人队,如今已经整编完毕,乔伊当即下令全军继续前行。

如今胜利军正规军加上预备役,人数已经达到了四千多!

这么多人,已经可以在路上排出一道长龙了。

随着人数增多,像之前那样简单将队伍分成两拨,已经不太合适了。

乔伊分别派出一个百人队作为前锋,一个百人队作为后卫。

后卫只是负责殿后,职责简单,最重要的是前锋。

前锋主要有三个职责:一是负责修桥补路,以便后面众人通行;二是扣押在路上遇到的路人,以免被前面的城镇提前得到消息;三是作为哨探打探前方的敌情,以免突然遭遇敌人措手不及。

这三个职责都非常重要,科兹这位现在最有能力的百夫长主动请缨担任,乔伊自然不会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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