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抱着逃命的目的来到学校的,所以什么也没带,不过学校很方便,同欢逛了遍校内的商场,便买好了这几天要用的衣服和生活用品。
杂七杂八的东西,好几大袋子。
同欢踩着高跟鞋,突然有点想念宋沐远了。
不过想是如此想,但同欢其实不是个依赖他们的人,她先把几袋东西寄存到商场,便拎着能拎的东西回去。
因为学生会在男生宿舍,所以同欢拎着东西,一下子就有很大人来帮忙。
同欢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人长得漂亮,头脑又好,虽然为人冷漠,但还是有不少男生在仰望她。
面对这种热情,同欢几乎是下意识地拒绝。
她是那种不习惯接受陌生人的好的人,特别是,当这种好是因为外貌的因素。
宋沐远跟在同欢身后,看着她笑着拒绝他们的帮忙,突然有些无奈的笑了起来。
或许,同欢依旧是那个倔强的不依赖于他人的同欢。
但这性子,其实也挺可爱的。
宋沐远笑了笑,走了过去,从同欢手中抢过袋子,帮她把东西拎上去:“穿着十几公分的高跟鞋拎这么多东西,你真的很猛!”
同欢看着是宋沐远,微微愣了愣,倒是真没说什么。
她看了看今天出门时随便套的鞋子,细高跟,穿着很美,显得人腿特别长,身材用高跟鞋一撑,人会特别精神。
她没有看宋沐远,而是自顾自地说道:“我五岁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女人只有穿高跟鞋才好看,小时候不穿是因为身体没发育好不能穿,长大了,想换平底鞋发现鞋柜里都是高跟鞋。”
宋沐远大约也知道些同欢的事情,金碧辉煌,那个纸醉金迷的地方养出来的女人,天生就比其他地方的女人更有女人味。
同欢便是这样,她虽然有着清纯的外表,那骨子里透出的绝美,惊心动魄。
那是一种,从小就培育出来的气质,从一言一行被影响出来的魅惑行径。
美貌,是天生的。
但诱惑,却是经由十几年的时间培养出来的。
这世上,绝对有比同欢很好看的皮囊,却绝不会有比同欢更诱惑的举止。
所以同欢是美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颠倒众生,祸国殃民。
但,从小就接受这样的教育,会很累的吧!
宋沐远,望着同欢的目光,变得幽深起来。
同欢却是想着,待会儿去商场可以选购几双平底鞋,就算平底鞋,搭配得好,也可以风情万种。
就这样,在宋沐远的帮助下,同欢迅速地在学校安好家。
帝国理工学校很方便,全校覆盖免费的无线,同欢拿着笔记本便开始迅速的码字,赚钱是王道。
反正现在,除了码字也没什么事情!
等她码完好几天的稿子,伸展了一下酸疼的脖子,便发现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同欢想了想“明日之星”的事情,便去站看了下比赛的日程。
“明日之星”的前二十名都已经确定会参赛,这一周,栏目组正在确认评委,除了四位专业评审人员,站还特意让出一个名额给投资方。